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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鸞

鎖定
杜鸞,字羽文。明正德五年(一五一零年年)舉人,正德六年(一五一一年)進士,授大理評事。為人正直,敢於死諫。曾參加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年)伏闕“爭大禮”(是年二月,黃綰連上二疏,贊同“議禮”,四月,又與桂萼、張璁、黃宗明聯名上疏爭大禮)活動。是與嚴嵩為首的閹黨鬥爭的中堅人物。鸞從善如流,明察秋毫,曾先後參與過多起重大冤獄的調查和審理。秦腔《周仁回府》的故事,廣為流傳,家喻户曉,就是根據杜鸞與嚴嵩鬥爭中的有關故事編寫的。
中文名
杜鸞
外文名
羽文
主要成就
明正德五年(一五一零年年)舉人
主要成就
正德六年(一五一一年)進士
曾參加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年)伏闕“爭大禮”活動
據《明史·列傳第九十四》載:杜鸞 [1]  ,字羽文,陝西咸寧(今長安縣)人。正德末進士。授大理評事。嘉靖初,伏闕爭《大禮》,杖午門外。
長沙盜李鑑與父華劫村聚,華誅,鑑得脱。後復行劫,捕獲之。席書時撫湖廣,劾知府宋卿故入鑑。帝遣大臣按之,言鑑盜有狀,帝命逮鑑至京。書上言:“臣以議禮忤朝臣,問官故與臣左。乞敕法司會官覆。”於是,鸞會御史蘇恩再訊,無異詞,疏言:“書以惡卿故為鑑奏辨,且以議禮為言。夫大禮之議,發於聖孝。書偶一言當意,動援此以挾陛下,壓羣僚。壞亂政體,莫此為甚。”帝重違書意,竟免鑑死,戍遼東。
已,復有張寅之獄。鸞與刑部郎中司馬相、御史高世魁司其牘。鸞上言:“往者李鑑之獄,陛下徇席書言,誤恩廢法,權幸遂以鬻獄為常,請託無忌。今勳謀又成矣。書曰‘以議禮招怨’,勳亦曰‘以議禮招怨’。書曰‘欲殺鑑以仇臣’,勳亦曰:‘欲殺寅以仇臣’。簧鼓聖聰,如出一口。以陛下尊親之盛典,為奸邪掩覆之深謀,將使賄賂公行,亂賊接踵,非聖朝福也。”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獄,鸞坐除名。
初,書之慾寬李鑑也,給事中管律言:“比言事者,每借議禮為詞。或乞休,或引罪,或為人辨訴,於議禮本不相涉,而動必援引牽附,何哉?蓋小人慾中傷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寵,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歡也。乞誡自今言事者,據事直陳,毋假借,以累聖德。”帝是其言,命都察院曉示百官。越二日,御史李儼以世廟成,請恤錄議禮獲罪諸臣,且請詳察是非:“議禮是而行事非者,不以是掩非。議禮非而行事是者,不以非掩是。使黨與全消,時靡有爭,則大公之治也。”未幾,給事中陳皋謨亦言:“獻皇帝追崇之禮,實出陛下至情。書輩乃貪為己功,互相黨援,恣情喜怒,作福作威。若李鑑父子,成案昭然。書曲為申救,謂‘眾以議禮憾臣,因陷鑑死’。夫議禮者,朝廷之公典,合與不合,何至深讎?縱使讎書,鑑非書子弟親戚交遊也,何故讎之?至郭勳黨庇奸人,請屬事露,則又代奸人妄訴,亦以議禮激眾怒為言,不至於濫恩廢法不已,豈不大可異哉!乞亟斥書、勳而置鑑重典,窮按勳請託事,使人心曉然,知權奸不足恃,國法不可幹,然後逆節潛消,悻門永塞。”帝弗聽。
參考資料
  • 1.    杜鸞 來源  .杜鸞 來源:《中國名人志第九卷》/明朝[引用日期2017-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