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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翔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丹都街道原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鎖定
杜翔人物履歷
杜翔人物事件
2020年11月,杜翔因酒後駕駛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1年1月16日凌晨,杜翔酒後幫他人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民警查獲,經血樣檢測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84.45mg/100ml。經重新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71mg/100ml。因偵查機關兩次委託鑑定的結論不一致,且第二次鑑定結論低於80mg/100ml,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決定對杜翔不起訴。公安機關對杜翔作出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和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通過深挖杜翔酒駕背後的作風問題,發現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2年3月,杜翔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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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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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貴州一地通報4起公職人員酒後駕車典型案例 .天眼新聞[引用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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