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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瑞蘭

鎖定
杜瑞蘭(1913.9-1996.11),女,陝西省米脂縣城煌廟灣人(革命烈士杜斌丞之女)。從小就受到革命家庭的薰陶,愛憎分明,立場堅定。青少年時隨父就讀於榆林、北平、西安等地。1944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中文名
杜瑞蘭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地
中國

杜瑞蘭人物生平

抗日戰爭時期,1938年任米脂女校教員,1939年3月任校長。1944年1月任米脂縣政府教育科副科長,8月任陝甘寧邊區政府民政廳一科副科長,被評為模範教育工作者,出席了陝甘寧邊區文教大會。解放戰爭時期,1946年4月擔任陝甘寧邊區參議會第三屆參議員,1949年2月任晉南民眾醫院院長。6月任甘肅省駐西安辦事處副主任。9月以軍代表的身份接管了蘭州女子中學,任中共蘭州女子中學黨支部書記兼校長,兼任蘭州女中附屬的一所教會小學校長,從此與教育結下了不解之緣,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都在蘭州從事教育工作。

杜瑞蘭成就及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續任中共蘭州女子中學黨支部書記兼校長。1955年被評為優秀校長。
1956年後,歷任甘肅省教育廳副廳長、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期間,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狠抓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實行教育與生產相結合,實行教育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得到了全面發展,為我國的革命和建設事業培養了大批人材。
1959年因丈夫霍維德(中共甘肅省委第二書記、常務副省長)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反黨分子”而株連,受到錯誤的批判和不公正的待遇。“文革”前夕與丈夫離開甘肅,一起到山東。
1965年10月任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中共山東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1979年2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中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
1981年12月起,歷任政協山東省第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1]  ,政協陝西省第四屆、五屆委員會副主席。為壯大愛國統一戰線,促進完成祖國和平統一大業耗費了自己的心血,做出了可貴的貢獻。1985年5月退休,仍然十分關心國家大事,關心陝西革命老區人民羣眾的生活,不顧年老體弱,繼續熱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工作,表現了一位老革命一息尚存、奮鬥不止的高風亮節,在同代人中不愧為一位傑出的女性。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六屆、七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杜瑞蘭個人其它信息

1996年11月因病在西安逝世,享年84歲。
參考資料
  • 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榆林市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榆林文史 第4輯,榆林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2002,第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