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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審批

鎖定
符合建房條件者,不得佔用農用地。利用村內空閒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請,辦理擬建選址許可證、擬建規劃許可證、擬建用地許可證。
中文名
村民建房審批
外文名
Villagers build approval
申請人員
個人申請
公示時間
7天

村民建房審批村委研究通過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請時,支部書記負責召集,召開由村兩委成員和部分黨員、村民代表共同參加,管區派員列席研究的專題會議。對提出申請建房的村民資格進行審查,即審查是否符合申請建房的條件。與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視為通過,張榜公佈七日無異議後,管區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經辦人簽字蓋章後再加蓋村委公章,分別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與國土資源所申請批准。

村民建房審批公示

審查完畢後,村委將研究通過的建房户的名單、位置、面積等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

村民建房審批現場勘察和初審

公示七日無異議後,村兩委成員、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財政所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填寫《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請書》。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根據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現場初審,並提出用地和規劃建設的要求。

村民建房審批鎮政府審查

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各成員單位會籤後由鎮長簽字,批准後,到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填寫《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上報市城鄉建設局批准;批准後持《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户口薄、身份證有關證件到鎮國土資源所填寫《宅基地批准證書》,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上報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建房審批定點放線

審批完畢後,建房户提供出四鄰同意建房的證明材料,由管區、村兩委主要成員會同國土資源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到現場定點放線,並填寫現場定點放線記錄,由管區、支部書記、服務中心放線人員簽字。

村民建房審批申報登記

房屋建成經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會同國土資源所驗收合格後,到國土資源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持土地使用證到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