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村樂堂

鎖定
村樂堂,全名《海門張仲村樂堂》。雜劇劇本。元或明初人作,姓名不詳。金代薊州府王同知之妾與人通姦,擬毒死其夫。事發,王認為其妻張氏下毒,請官府懲辦。經辦此案的令史張本秉公判案,將王妾下獄,王同知竟向他行賄,張本欲將行賄事呈報上司,王大恐,求其岳父張仲幫忙。時張仲已致仕,在村樂堂閒居,因迴護其婿,出面冒認行賄。上司以其“施仁重義”,不追究行賄事,僅懲辦了王妾及姦夫。 [1] 
中文名
村樂堂
全    名
海門張仲村樂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