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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齊
(元末高郵知府)
鎖定
李齊(1301-1353),字公平,保定路祁州蒲陰縣(今河北省安國市)人,匠户,治《春秋》,韓性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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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年左榜進士第一,授承務郎、翰林院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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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太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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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修《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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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年,任江南諸道行御史台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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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年,任江北河南道肅政廉訪司僉事,陞淮西江北道肅政廉訪司廉訪使,官至高郵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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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元年(1351年),高郵秦觀保打造兵械,謀劃起義反元,被李齊所抓捕處死。泰州王克柔結交遊俠,準備起義反元,亦被李齊收捕於獄。治平三年(1353年)三月,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派李齊到泰州招降張士誠,後守甓社湖,又因張士誠降而復叛,被派入高郵城招降張士誠,被張士誠投入監牢,元軍於是攻城,張士誠因逼李齊下跪而不成,於是把李齊拽倒,捶碎李齊的膝蓋,把李齊凌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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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齊人物生平
李齊,字公平,保定路祁州蒲陰縣(今河北省安國市)人,生於1301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家裏世代為匠户,祖父李□讓,開始出仕,任宣慰司經歷。父親李揖,温州路夏税庫官,母親安氏,兄弟五人,李齊是長子,弟弟李魯、李周、李晉、李元。由於父親任温州路官員,李家開始客居江南。他從小勤奮好學,博通書史,長則善工辭章,學治《春秋》,由於家貧不得不在江南教授生徒。後來從江南迴原籍參加燕南鄉試(在真定路舉行)中第六名,1333年二月參加禮部會試第十一名,四月殿試中漢人、南人左榜第一甲第一名狀元,授承務郎、翰林院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遷太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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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派遣李齊以民兵「萬户」的告身招降張士誠,張士誠殺李華甫,吞併其眾,接受官職,且請求跟隨鎮壓其他反賊,李齊得以返回,蒙元派趙璉移鎮泰州,趙璉命張士誠打造戈船直取濠州、泗州,張士誠疑忌畏懼,不肯出發,又暗中瞭解到趙璉無備,於是再次起兵造反,殺參知政事趙璉,奪官庫及富豪財產,進入得勝湖,攻下興化縣。行省以左丞偰哲篤陪同親王完者禿鎮守高郵,使李齊出守甓社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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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免令至高郵,張士誠偽稱「李知府來,我們願受命」。行省急於求成,強行派李齊前往。當時張士誠沒有投降之意,只想借往返交涉拖延時間,以修繕城牆,加強防禦而已,李齊到了高郵後就被張士誠投入監牢。元軍偵知此情,於是驅兵攻城。張士誠叫着讓李齊下跪,李齊抗拒道:「我的膝蓋硬如鐵,豈肯為你彎曲!」張士誠大怒,按着逼李齊下跪,李齊站立且大罵,於是把李齊拽倒,捶碎李齊的膝蓋,把李齊活剮(即凌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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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齊親屬成員
祖父 | 李□讓 | |
父 | 李揖 | |
母 | 安氏 | |
弟 | 李魯 | |
李周 | ||
李晉 | ||
李元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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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元史·卷一百九十四》:李齊,字公平,廣平人。家甚貧,客於江南,工辭章。元統元年進士第一。歷僉河南、淮西廉訪司事,移知高郵府,有政聲。至正十年,盜突入府驛,取十二馬去,齊躬追謝長等殺之。十一年,州人秦觀保造兵仗,將圖劫掠,復獲而行誅。十三年,泰州白駒場亭民張士誠為亂,破泰州。河南行省遣齊往招降,被拘。久之,賊酋自相殺,始縱齊來歸。泰州平,賊徒尚蜂聚,士誠復鼓變,殺參知政事趙璉,掠官庫民財,走入得勝湖,俄陷興化縣。行省以左丞偰哲篤偕宗王鎮高郵,使齊出守甓社湖。夏五月乙未,數賊入城,一噪呼而省憲官皆遁。齊急還救城,賊已閉門拒我,遂連興化接得勝湖,舟艦四塞,蔓延入寶應縣。已而有詔:凡叛逆者赦之。詔至高郵,不得入,賊紿曰:「請李知府來,乃受命。」行省強齊往,至則下齊獄中,齊益辯説,士誠本無降意,特遷延為繕飭計耳。官軍諜知之,乃進攻城,士誠呼齊使跪,齊叱曰:「吾膝如鐵,豈肯為賊屈!」士誠怒,扼之跪,齊立而詬之,乃曳倒,搥碎其膝而咼之。論者謂大科三魁,若泰不華沒海上,李黼隕九江,洎齊之死,皆不負所學雲。
- 2. 錢謙益.國初羣雄事略.北京:中華書局,1982
- 3. 《元史卷一百九十·韓性》:天歷中,趙世延以性名上聞。後十年,門人李齊為南台監察御史,力舉其行義,而性已卒矣。
- 4. 黃溍《黃文獻公集第十四卷·安陽韓先生墓誌銘》:平章政事趙涼公首以先生名聞於上,後十餘歲門人李齊以進士第一為御史南台,舉其行義而先生逝矣。
- 5. 《元統元年進士題名錄·漢人南人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一名授承務郎,即第二名以下第二甲皆承事朗) 李齊(貫保定路祁州蒲陰縣,匠户。《春秋》。字□平,行一,年卅十三,十二月廿八日。曾祖□ □ ,祖□讓,宣慰經歷。父揖,温州路夏税庫管。母安氏 ,□□下 。弟魯、周、晉、元。娶未。鄉試燕南第六名,會試第十一名,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
- 6. 《(光緒)祁州志卷之五·選舉》:(至順癸酉)李齊(狀元,太常博士,崇祀鄉賢,見《人物誌》)
- 7. 《(光緒)祁州志卷之六·文學》:李齊,字公平,幼博通書史,長善屬文,登至順癸酉科狀元,授奉訓大夫、太常博士。
- 8. 《深州風土記卷十一·金石·元安平王氏世德之碑》:賜予進士及第,前翰林修撰、承務郎、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脩官蒲陰李齊書丹。
- 9. 《(至正)金陵新志卷之六·官守志·監察御史》:李齊(保定人,儒林,至正六年上)
- 10. 《範文正集補編卷五·重脩先文正魏國公墓道饗堂碑記》:至正七年,國俊從弟文英命其子廷方致命,李君公平時分憲於洛,率所屬奉牲帛致祭,服豪猾以歸化,而復徐君所封之故土。
- 11. 《宋史·進宋史表》:太常博士臣李齊......至正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 12. 《河朔訪古記卷下》:廷方自吳門不遠數千裏致其父命於河南僉憲李齊。
- 13. 蘇天爵《滋溪文稿·國子生試貢題名記》:至正五年春二月大比進士,知貢舉、翰林學士歐陽玄,同知貢舉、禮部尚書王沂,考試官、崇文太監楊宗端,國子司業王思誠,翰林修撰餘闕,太常博士李齊監試。
- 14. 《江南通志卷一百二·職官志》:李公平(以上淮西廉訪使)
- 15. 《元史·卷四十三》:甲辰,以立皇太子詔天下,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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