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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

鎖定
2014年1月18日,李鴻使用公款在嘉興江南大廈購買5000元購物卡,並開具了名稱為日用品的發票,打算送予嘉興市救助站(對方拒收)。後購物卡存放於醫院財務科出納處,購買發票在其他公務支出中列支。2014年3月11日,市衞生局給予李鴻行政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李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