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香山

(革命幹部)

鎖定
李香山(1919~1990),曾用名王延安。1937年“七七”事變後,參加了中共領導下的鋤奸和秘密信件轉送等革命工作。此後擔任村長、村指導員、副鄉長、區委組織幹事。自1940年8月起,先後擔任掖縣西七區區委書記、雙山分區區委書記、南掖二區區委書記、區中隊指導員。1945年7月至1948年11月,歷任昌南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縣委委員。1949年隨西南服務團南下入川。1949年12月任中共大竹縣委副書記(主持縣委工作)、大竹縣委書記、大竹縣剿匪指揮部和縣獨立營政委。1952年任渠縣縣委書記、渠縣獨立營政委,大竹地委委員兼組織部長,達縣地委委員,組織部長兼監委書記。1953年任達縣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1955年4月任達縣地委第一書記、達縣軍分區黨委書記、第一政委,直至1966年。1971年後,繼續擔任達縣地委第一書記、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至1981年10月調任中共成都市委第二書記(主持市委工作)。1983年2月主動要求退休。1990年3月30日因病逝於成都。 [1] 
中文名
李香山
外文名
Li Xiangshan
別    名
香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19年
逝世日期
1990年3月30日
出生地
山東掖縣
原    名
王延安

李香山人物簡介

李香山,1919年出生於掖縣(今萊州市)西周廷村。193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共北掖七區分區委書記、掖南縣二區區委書記等職。1945年9月調昌南縣任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長,昌南縣支前大隊長兼政治委員、黨委書記。1949年3月2日任華東支前司令部支前幹部第三中隊教導員、黨委書記,兼任安徽省蘆江縣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貴溪專署糧食局副局長。同年12月京、滬、杭戰役後,隨西南服務團到達四川省大竹縣,歷任中共大竹縣縣委書記、渠縣縣委書記,大竹地委組織部部長、達縣地委副書記兼地委組織部長等職。1955年4月至1966年12月,先後任中共達縣地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達縣軍分區黨委書記、政委。1971年後歷任中共達縣地委第一書記、省委委員,達縣地區革委會主任、達縣軍分區第一書記、第一政委等職。1981年10月任成都市委第二書記,省委委員。1983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顧問委員會委員。曾先後當選為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中共四川省第二屆,第三屆委員會委員。1990年3月30日病逝於成都。 [4] 

李香山人物事蹟

參加黨的八大併發言
1956年9月22日下午,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繼續討論中央委員會向此次大會所作的各項報告,先後在大會上發言的代表有,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農村部部長鄧子恢,中央政治局委員林伯渠,全國婦聯副主席鄧穎超,國務院副總理、財政部部長李先念,青海省委第一書記高峯,清華大學校長蔣南翔和四川省達縣地委書記李香山等。以下為李香山發言原文:
“我完全同意少奇同志、恩來同志、小平同志的報告。這次會議對我的教育很大,現僅就四川達縣專區農業合作社繁殖與保護耕牛的情況,作如下發言:
達縣專區多系山區和丘陵地帶,適於養牛,為產牛區。每年所產的牛除供本地需要外,尚有輸出,是農民較大的一項收入。隨着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和農業生產高潮的到來,在本區生產上和對外區生產的支援上,需要耕牛日益增多。在一九五五年,我們曾耽心和焦慮在合作化的過程中耕牛會減少。現在看來,這個問題已經基本上解決了。現在全區有牛七十萬頭,其中有生育能力的母牛二十三萬頭。一九五五年約生產牛八萬多頭,一九五六年約可生產牛十四萬頭,而死亡和宰殺率,在一九五五年是四萬五千餘頭,今年一至八月份,死亡和宰殺共二萬一千五百八十頭,比去年同期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五頭下降百分之三十八。我區在合作化運動中耕牛不僅沒有減少,而且一直保持正常的增加,特別是一九五六年增長更大。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從上到下普遍進行了繁殖與保護耕牛的教育。在一九五五年秋前,曾經有不少幹部和合作社社員錯誤地認為:“建了社,牛有多餘,用不完了”“我們是產牛區,還愁沒有牛”“等不到兩年,耕田用拖拉機,運貨用汽車,用不着牛了”。我們根據黨的七屆六中全會上毛主席特別強調的“耕牛是寶具”,要作到三不叫,即“牛不叫、豬不叫、人不叫”的指示,在專縣兩級召開了繁殖與保護耕牛的代表會議;並在幹部和羣眾中,反覆地進行了繁殖與保護耕牛的教育,批判和糾正了輕視耕牛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的錯誤思想,説明耕牛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仍然是農業生產上一支主要動力,特別在合作化後,耕地複種面積增加了,新式農具將要大量採用,就更需要又多又壯的耕牛,即使在普遍採用拖拉機之後,在不少地區仍需要耕牛輔助拖拉機生產,同時還需要大量的牛擔負交通運輸和供應人民生活需要的肉食。這些教育工作有力地糾正了幹部和羣眾中不重視繁殖和保護耕牛的錯誤思想,較普遍地引起各級幹部和廣大羣眾對繁殖和保護耕牛工作的重視。在提高了思想的基礎上,專區、縣、區、鄉和農業社都確定了專人負責,同時制定了繁殖和保護耕牛的計劃。這些措施,對於繁殖和保護耕牛起了重大的作用。
第二、貫徹執行了互利政策和獎勵政策。我區在一九五四年冬季建社時,由於耕牛入社折價偏低的結果,引起了養牛户的不滿。有的牛折價過低,比賣牛皮錢還少,致使農民怕耕牛入社,故意將牛拖瘦拖死,賣肉賣皮。羣眾説:“喂個牛不如喂個豬,乾脆把它拖死,熬油賣骨頭賣皮,比折低價,我還多落幾個錢。”同時,農業社又拒絕老牛和小牛入社。接受上述教訓,在一九五五年冬季大量建社前,我們對羣眾進行了關於公平折價和老牛小牛一律入社的好處的教育,並且作了一些關於公平折價和老牛小牛一律入社的規定。同時,四川省人民委員會規定生一頭小牛國家獎勵三十斤細糧,農業社內也規定每生一頭小牛獎給社主任一個勞動日。這些教育和規定,不僅使去冬建社時沒有發生耕牛減少的問題,而且對保護和繁殖耕牛起了積極的作用。
第三、開展了耕牛配種運動。過去耕牛配種,雖然也有歷史的習慣,但多系自流繁殖,因而存在問題很多,不僅有的耕牛品種不好,而且繁殖率很低。有的牛長得很小,象個狗,羣眾叫做“狗牛”;有的牛不生育,羣眾叫做“漂沙牛”,一般的兩年才懷一胎。今年春季,我們突出地開展了耕牛配種運動,提倡“叫窩就配”,對於多年不配的“漂沙牛”,採取逗引和加喂發酵飼料的辦法促使其發情。同時,我們總結和推行了黃母牛一年一產,水母牛五年四產的經驗;並且適當注意減少母牛的耕作負擔。這樣,耕牛配種率就大大提高。此外,在全區農業社內建立了三千六百五十六個配種站;並且確定了每配一頭牛給一元錢的報酬,改變了過去配牛不願意給報酬的偏向。對於在舊社會被人輕視的飼養種牛的飼養員,規定報酬高於一般的飼養員。這些辦法和規定的實行,保證了牛的及時交配和使品種優良,提高了飼養種牛和配種的積極性,同時也防止了亂交亂配和近親交配的毛病。
第四、在飼養管理上也有所改進。一般均採取公有私養和集體餵養兩種辦法,其報酬:公有私養者,飼養人可得五十——七十個勞動日的報酬;集體餵養者,以實際需要花費的勞力為基礎,分等分級,按勞取酬。與此同時,規定了飼養與使用的獎懲制度。對於飼養和使用耕牛特別愛惜的社員予以獎勵表揚;對於飼養和使用不愛惜因而造成耕牛傷病死亡的社員給予批評,個別情節嚴重者,酌情給以處分。在餵養技術上,也作了不少改進。為了保護耕牛過冬,推行“牛大衣”和其他保養制度;約有三分之一的牛,實行了包槽制度。這些措施對耕牛的繁殖和保護起了積極作用。
我們認為,在繁殖與保護耕牛工作上,雖然作出了一定的成績,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仍是不少的。特別是在集體餵養的辦法上還缺乏成熟的經驗。為了提前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的農業增產的指標,積極準備完成第二個五年計劃的農業增產任務,在農業機械化以前,保護和繁殖好耕牛仍然是一項重要的措施,我們必須進一步將繁殖和保護耕牛的工作作好。” [3] 
籌辦達縣鋼鐵廠
1958年7月25日,中共南充地委和中共達縣地委在成都召開座談會,由達縣地委書記李香山和南充地委書記戈潤生主持座談會。省委工業部田經武、省重工廳李文達等同志參加。座談會確定將原達縣專區的達縣紅旗鋼廠(規模100萬噸)改為省和南充、達縣兩個專區聯辦;把渠江的羅江口水電站、風灘水電站及一個發電量為32000千瓦的水電廠及與鋼廠有關的煤廠,一併採取省和兩個專區聯辦的方式經營。南充、達縣地委議定成立工區指揮部。由達縣地委副書記劉崇山任總指揮,南充地委副書記吳致中任政治委員,同時成立了工區黨委,由李香山、吳致中、劉崇山、童捷(省委派出的鋼廠黨委副書記)、阮中(省委派出的鋼廠副廠長)、徐世俊(達縣縣委書記兼縣長)等6人組成。李香山擔任工區黨委書記。省上和兩個專區對前兩年及後續投資進行了分解:1958年、1959年的投資由省承擔70%,達縣專區承擔18%,南充專區承擔12%,1959年後的投資由省上承擔60%,達縣和南充分別承擔24%和16%。鋼廠、煤廠、水電站、火電廠和耐火材料廠所需的技術人員,由兩個專區組織並由省上進行培訓。1958年底,由南充專區與達縣專區聯辦的達縣鋼鐵廠完成從北京等地的設備訂貨,省第二建築公司和安裝隊抵達投入安裝,於1959年後陸續投產。達縣鋼鐵廠後來成為省屬國營鋼鐵企業。 [2] 
參考資料
  • 1.    歐陽淞.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錄[M].北京:中央黨史出版社,2010:643
  • 2.    中共南充市委黨史研究室著;唐宗政主編;羅嘉陵,謝洪才,黃忠副主編,中國共產黨南充歷史 第2卷 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4.10,第154頁
  • 3.    《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 積極繁殖和保護耕牛 中共四川省達縣地委書記 李香山同志的發言》,《人民日報》1956年9月23日 第6版
  • 4.    煙台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煙台人物誌,華齡出版社,1998.07,第396-3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