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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海

(洮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鎖定
李青海,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洮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1] 
中文名
李青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5年11月

李青海個人履歷

2000年8月,任鎮賚縣英華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1年11月,任鎮賚縣五棵樹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年7月,任鎮賚縣五棵樹鎮黨委書記、鎮長;
2014年9月,任洮南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10月,任洮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李青海人物事件

2018年2月27日據白城市紀委市監委消息:洮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青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 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2018年6月6日,據吉林省白城市紀委市監委消息:開除黨籍和公職。 [3] 

李青海紀律處分

日前,經白城市委批准,白城市紀委市監委對洮南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青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青海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羣眾紀律,截留、剋扣羣眾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集體資產對外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另涉嫌非法拘禁罪、涉嫌詐騙罪、涉嫌非法經營罪。
李青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觀念淡薄,私慾膨脹,恣意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白城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青海開除黨籍處分;由白城市監委給與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