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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龍

(律師)

鎖定
李金龍,男,漢族,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北京大學法學本科、刑法學碩士,北京市東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執業以來,專注於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刑事合規以及刑民交叉爭議解決業務。代表案例有:某A股滬市主板上市公司高管涉嫌串通投標案,最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上海陸某某涉嫌合同詐騙案,金額高達3000多萬,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偵查機關最終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李某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最終摘除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帽子並打掉一筆敲詐勒索、一筆尋釁滋事,實現有效辯護等。
中文名
李金龍
出生日期
1992年6月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法學院
性    別
籍    貫
河南信陽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單位所在地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D座3、5、6層
國    籍
中國
執業機構
北京市東衞律師事務所 [1] 

李金龍人物簡歷

李金龍,男,漢族,中國籍,專職律師,現執業於北京市東衞律師事務所
2018.07-2021.12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執業律師
2022.01-至今 北京市東衞律師事務所 執業律師

李金龍執業範圍

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刑事合規及刑民交叉爭議解決

李金龍代表案例

一、刑事辯護
(一)經濟犯罪辯護案例
某A股主板上市公司高管章某涉嫌串通投標案
金某涉嫌串通投標案
何某涉嫌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和虛假訴訟罪案
陸某涉嫌合同詐騙罪案
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楊某涉嫌職務侵佔案二審
(二)職務犯罪辯護案例
武警部隊原軍職幹部張某某涉嫌受賄案
某省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謝某涉嫌受賄案
趙某某涉嫌貪污案
郭某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串通投標罪二審案
錢某涉嫌行賄案二審
(三)涉黑惡犯罪辯護案例
李某某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
孟某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虛假訴訟罪
崔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
(四)其他類型犯罪辯護案例
邵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權、非法經營案
顏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案
王某涉嫌虛假訴訟罪案
二、刑事控告
某跨國公司在中國分公司的高管涉嫌職務侵佔案
某市政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分公司高管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佔案
某公司印章被偽造案
三、刑事合規
某互聯網數據公司刑事合規專項法律服務案
某大型公司員工刑事風險合規審查專項法律服務案
四、刑民交叉爭議解決
邵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二審
某國資公司發行地方債被合同詐騙案
某礦業公司合同糾紛案

李金龍發表文章

《民企員工背信類犯罪與國企真的要同罪同罰嗎?——對《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一點建議》
《防衞人視角下的正當防衞解釋論——以梁某某開槍防衞案為展開》(載於《刑事法判解》第19卷)
《2018-2020年中國上市公司高管涉刑及風險防範研究報告》(作為編寫組成員參與報告編寫,報告被新華社、上海證券報、中國經濟週刊、新民晚報、上海第一財經、美通社、搜狐網、中國律師網等多家國內外知名媒體報導)
《兩重罪皆無!記為一起民營企業家涉合同詐騙案的艱難辯護》
《不起訴!在被羈押363天之後》
《為經偵支隊長辯護!指控受賄1660萬最終認定120萬》
《淺析張文中再審案確立的三大裁判規則》
《【刑民交叉】最高院:刑民交叉典型案例六大裁判要旨》
《不以騙税為目的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將無罪!》
《“團隊計酬式”傳銷:分類及評價》
《網絡傳銷:一種日益猖獗的新型犯罪方式》
《“權健事件”:到底是合法直銷還是非法傳銷?》
《還不清的“套路貸”,該如何破解?》
《經營有償討債業務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從輕處罰的適用》
《P2P良性退出:“生”與“死”之間的第三種選擇》
《寶馬男砍人反被殺案:是不是防衞?有沒有過當?》《人民的判決:淺析事實審與法律審相分離的陪審制度改革》

李金龍辦公地址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D座3、5、6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