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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
鎖定
- 主要成就
- 名列酒中八仙
- 本 名
- 李適之
- 官 職
- 左相兼兵部尚書
- 爵 位
- 清和縣公
- 原 名
- 李昌
- 籍 貫
- 隴西成紀
李適之人物生平
李適之早年經歷
在這種背景下,作為前太子李承乾的孫子,李適之開始進入仕途。起家授朝散大夫、尚衣奉御,出攝金州別駕。為按察使畢構推薦,遷湖州別駕,授為右衞郎將,遷武陵太守,轉唐州、通州、梓州刺史,拜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治政寬和,深受屬下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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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拜相封爵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鑑於谷水、洛水年年氾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適之修築堤防。河南尹李適之動用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谷洛水患。唐玄宗大喜,為李適之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令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拜李適之為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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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二十七年(739年),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代理節度觀察事務,立功邊陲。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乾與父親李象歸葬於昭陵。唐玄宗追贈李承乾為恆山愍王,李象為會稽都督、郇國公,追贈他的伯父李厥、兄長等人。不久,拜為刑部尚書,兼任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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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罷相遭貶
李適之拜相後,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但因性情粗疏,時常進入李林甫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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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曾對李適之道:“華山有金礦,開採可以富國,皇帝還不知道。”李適之便在一日上朝時,將華山金礦奏知唐玄宗,唐玄宗詢問李林甫,答道:“臣早就知道!但是,華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氣所在,不宜開鑿,臣便沒有提及。”唐玄宗便認為李適之慮事不周,對他道:“以後奏事時,要先與李林甫商議。”從此,李適之不得上寵,漸被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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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與李適之交好的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户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等人先後遭到李林甫的中傷構陷,全部貶官流放。李適之驚懼不安,便上疏請求改任散職。天寶五載(746年),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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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李適之欣然不已,自以為可以避免災禍。宴請親朋,於席間賦詩道:“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彈劾李適之與韋堅結為朋黨,勾結廢太子李瑛。因此。韋堅流放臨封(今屬廣州),李適之貶為宜春太守。
李適之服毒自盡
李適之軼事典故
李適之好飲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飲,次日照常能處理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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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與賀知章、汝陽王李璡、崔宗之、蘇晉、李白、張旭、焦遂齊名,被時人稱為“酒中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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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曾作《飲中八仙歌》,其中贊李適之道:“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
李適之人物評價
劉昫:⑴適之性簡率,不務苛細,人吏便之。⑵適之雅好賓友,飲酒一斗不亂,夜則宴賞,晝決公務,庭無留事。⑶適之臨下雖簡,在公克勤,惜乎不得其死也!⑷開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無守,嘉貞近名。嵩、齡、適、挺,各有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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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文章四首:《祭嶽瀆得雨賀表》、《請宣付太子諸王詞翰表》、《禁朝官稱慘改乘服式奏》、《大唐蘄州龍興寺故法現大禪師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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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家庭成員
祖父:李承乾,唐太宗嫡長子,初為皇太子,有罪廢為國公。追贈恆山王,諡號為愍。
李鼎:李霅之子
李適之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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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五十六》
[22]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唐紀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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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影視形象
1986年《楊貴妃》,宋培飾演李適之。
1990年《唐明皇》,韓力飾演李適之。
2007年《大唐芙蓉園》,趙耀東飾演李適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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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房琯所撰《李適之墓誌》,李適之去世時終年五十四歲。他去世於天寶六年(747年),則可推斷生於694年,即武則天延載元年。
- 2. 《舊唐書·李適之傳》:隴右節度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户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悉與適之善,林甫皆中傷之,構成其罪,相繼放逐。適之懼不自安,求為散職。五載,罷知政事,守太子少保。
- 3. 《新唐書·李適之傳》:神龍初,擢左衞郎將。開元中,遷累通州刺史,以辦治聞。按察使韓朝宗言諸朝,擢秦州都督。徙陝州刺史、河南尹。其政不苛細,為下所便。
- 4. 《新唐書·李適之傳》:玄宗患谷、洛歲暴耗徭力,詔適之以禁錢作三大防,曰上陽、積翠、月陂,自是水不能患。刻石著功,詔永王璘書,皇太子瑛署額。進御史大夫。
- 5. 《唐六典·尚書工部》:開元二十四年,上以為谷、洛二水或泛溢,疲費人功,遂敕河南尹李適之出內庫和僱,修三陂以御之,一曰積翠。二曰月陂。三曰上陽。爾後,二水無力役之患。
- 6. 《舊唐書·李適之傳》:開元二十七年,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知節度事。適之以祖得罪見廢,父親遭則天所黜,葬禮有闕,上疏請歸葬昭陵之闕內。於是下詔追贈承乾為恆山愍王,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伯父李厥及亡兄數人並有褒贈。數喪同至京師,葬禮甚盛,仍刊石於墳所。俄拜刑部尚書。
- 7. 《新唐書·宰相表中》:(天寶元年壬午)七月辛丑,仙客薨。八月丁丑,刑部侍郎李適之為左相。壬辰,林甫為尚書左僕射,適之兼兵部尚書。
- 8. 《新唐書·李適之傳》:天寶元年,代牛仙客為左相,累封清和縣公。
- 9. 《舊唐書·李適之傳》:與李林甫爭權不葉,適之性疏,為其陰中。
- 10.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一》:李適之性疏率,李林甫嘗謂適之曰:“華山有金礦,採之可以富國,主上未之知也。”他日,適之因奏事言之。上以問林甫,對曰:“臣久知之,但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鑿之非宜,故不敢言。”上以林甫為愛己,薄適之慮事不熟,謂曰:“自今奏事,宜先與林甫議之,無得輕脱。”適之由是束手矣。
- 11. 《舊唐書·李適之傳》:後御史羅希奭奉使殺韋堅、盧幼臨、裴敦復、李邕等於貶所,州縣且聞希奭到,無不惶駭。希奭過宜春郡,適之聞其來,仰藥而死。
- 12. 《舊唐書·李適之傳》:適之雅好賓友,飲酒一斗不亂,夜則宴賞,晝決公務,庭無留事。
- 13. 《新唐書·李白傳》:白自知不為親近所容,益驁放不自脩,與知章、李適之、汝陽王璡、崔宗之、蘇晉、張旭、焦遂為“酒八仙人”。
- 14. 大唐新語:卷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15. 舊唐書:列傳第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16. 全唐詩:卷一百零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17. 全唐文:卷三百四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10-19]
- 18. 《舊唐書·李適之傳》:父象,官至懷州別駕。
- 19.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一》:其子衞尉少卿霅嘗盛饌召客,客畏李林甫,竟日無一人敢往者。
- 20. 《舊唐書·李適之傳》:子季卿,弱冠舉明經,頗工文詞。應制舉,登博學宏詞科,再遷京兆府鄠縣尉。肅宗朝,累遷中書舍人,以公事坐貶通州別駕。代宗即位,大舉淹抑,自通州徵為京兆少尹。尋復中書舍人,拜吏部侍郎。在銓衡數年,轉右散騎常侍。
- 21. 《舊唐書·李適之傳》:孫融,立性嚴整,善吏事。貞元十年,歷官至渭州節度使卒。
- 22. 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23.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24.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9]
- 25. 馬良春,李福田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 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780頁
- 26.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14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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