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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寧

鎖定
李連寧,男,漢族,江蘇省沛縣人,1954年10月出生於廣西南寧市,先後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
曾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文名
李連寧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4年10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廈門大學
出生地
廣西南寧

李連寧人物履歷

20世紀70年代初就讀於南寧師範學校,在廣西南寧市教育局工作。不久,從教育局調到南寧市第四中學任教。
1978年——198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並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2年7月——1985年,考取廈門大學法學院民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攻讀3年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5年——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工作。先後擔任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員、辦公廳副處長、政策法規司處長、司長助理、副司長、基礎教育司司長、教育部部長助理、教育部黨組成員等黨政職務。主要從事教育法制建設、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管理等工作。參與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參與擬定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等國家有關教育的重大政策,參與國家教育改革發展的組織實施工作。
2003年——2005年,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委員。
2005年——2008年03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08年03月——2013年0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1] 
現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2] 

李連寧任免信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李連寧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3] 
2015年7月,免去李連寧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成員職務。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