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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輔黃

鎖定
李輔黃(1884~1913),字亞權。湖北浠水六神港人。湖北武備學堂畢業。1906年入日知會,次年冬,隨馮特民赴新疆,任伊犁混成協司令部執事官。1911年11月伊犁起義,李為起義總指揮。起義勝利,任司令部參謀長。清新疆巡撫袁大化發兵鎮壓伊犁革命,李任東進支隊長。率一混成協迎敵,與清軍戰於精河、沙泉子、古爾圖一帶,敗清軍。後所部因騎兵團長錢廣漢叛變,遭挫,仍堅守烏蘇以西,與清軍相持五月之久。1912年6月雙方停戰議和,會於塔城,李為代表之一。和談成,引起新疆巡按使楊增新仇視。楊先謀調李任迪化軍政司長,以便就近除掉,李知其奸,拒不赴任。繼而楊又電請袁世凱調馮、李二人入京供職,李仍不應。楊遂捏造“包藏禍心,意存破壞”罪名,將李、馮二人殺害。 [1] 
中文名
李輔黃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84年
逝世日期
1913年
畢業院校
湖北武備學堂
出生地
湖北蘄水

目錄

李輔黃人物生平

李輔黃(1884-1913)湖北蘄水(今浠水)人,湖北武備學堂畢業。以好談革命,不為鄂當局所用。入日知會,與馮特民友善。馮隨楊纘緒遠赴新疆,邀李同行,李欣然願往。經過七個月的長途跋涉,安然到達伊犁。時伊犁新成立一個混成協,楊纘緒被任為統領,楊請李擔任協司令部執事官。既便於指揮調動軍隊,也便於聯絡各方,開展工作。因之李在伊犁起義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九一二年一月七日即辛亥年十一月十九,伊犁在以馮特民和李輔黃為首的黨人積極策劃下,發動起義,李被推為起義總指揮。次日,起義勝利,宣佈獨立。楊纘緒被推為總司令兼司令部長,李任司令部參謀長。
伊犁獨立,首先號召清新疆巡撫袁大化歸順民國。袁不僅拒絕,反派兵西犯,妄圖把伊犁革命鎮壓下去。李輔黃請楊纘緒坐鎮伊犁,自任東進支隊長率一混成協迎敵,連續取得勝利。後因騎兵團長錢廣漢的叛變,受到挫折,但伊軍仍在烏蘇以西與清軍相持。
一九一二年六月,新伊雙方停戰議和,在塔城開會。伊方代表為賀家棟、李輔黃、郝可權、馮大樹四人。首席代表賀家棟老於官場,唯唯諾諾,李則堅持革命立場,不稍退讓。經過反覆辯論,於七月十四日,由雙方簽字,訂定了十一條:第一款以承認共和為原則,凡伊犁首倡共和之軍政和在事各人員,新疆均應確認為中華民國共和黨員;第九款規定伊軍死事之人,均不惜犧牲生命,為中華民國構成共和,應得卹典,照章辦理,第十款凡為謀建共和在新疆省拘禁者,一律釋放。
由於李在談判巾的堅定立場和強硬態度,使楊增新更加仇視,陰謀把他調任迪化(今烏魯木齊)軍政司長,以便就近除掉,李不赴任;楊又電請袁世凱調馮、李二人入京供職,李仍不去。一九一三年十二月,他和馮特民同被害於惠運城。 [2] 
參考資料
  • 1.    湖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湖北省志人物誌稿》(第3卷),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第1286頁。
  • 2.    湖北省檔案館檔案資料編輯室、湖北省地方誌辦公室資料室同編:《辛亥革命湖北人物傳資料選編》,1983年,第91-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