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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

(中央統戰部原常務副部長)

鎖定
李貴(1915年11月-2002年8月28日),李貴出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固陽。1937年9月參加革命,193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一直以小學教員身份在臨河從事抗日救亡工作,1939年到達延安。1939年9月至1941年底,在延安中央組織部訓練班、陝北公學、中央黨校學習,曾任陝北公學學生會副主任。1942年2月調西北公學,曾任教務處指導員。1945年後歷任綏蒙情報處綏南情報站站長、綏蒙訓練隊第八隊指導員、綏蒙公安局情報科副科長、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綏遠省公安廳科長。1949年12月至1953年底,先後任綏遠省陝壩地委委員、專署黨組副書記、省公安廳副處長。1954年初到內蒙古自治區工作,歷任自治區公安廳處長、副廳長,呼倫貝爾盟盟委副書記,大興安嶺林業局局長,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呼和浩特市委第一書記,包頭市委副書記、書記,巴彥淖爾盟盟委第一書記。1977年10月調中央統戰部,任副部長、常務副部長,出席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1994年離休。李貴是第五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黨組書記,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五、六、七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2年在北京逝世。 [2] 
中文名
李貴
性    別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內蒙古自治區固陽縣
出生日期
1915年11月
逝世日期
2002年8月28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李貴人物生平

李貴,漢族,1915年出生於綏遠固陽縣(今內蒙古包頭市固陽縣)。
李貴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1931年,他在臨河一校上學期間,校長開除了四名進步學生。劉進仁等中共地下黨員領導師生髮起了學潮,迫使校長向全校師生公開賠禮道歉。在這場鬥爭中,李貴、侯野峯、訾秉節、賀瑞林等進步學生受到鍛鍊,開始走上革命道路。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前夕,李貴一直以鄉村小學教員的身份在臨河進行抗日救亡工作,他和侯野峯等人蔘加了中共地下黨領導的民眾教育館“學友會”,宣傳抗日救亡。1938年,劉進仁通過關係把李貴從楊櫃小學調到臨河一校擔任教師,並介紹李貴和侯野峯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成立了中共臨河知識分子支部。從此,臨河縣一校成為河套地區宣傳抗日的陣地。
1939年,黨組織安排李貴來到延安,進入陝北公學學習,擔任陝北公學學生會副主任,1942年調到西北公學,擔任教務處指導員,後來進入中央黨校學習。抗戰勝利後,李貴回到綏遠地區,歷任綏蒙情報處綏南情報站站長、綏蒙訓練隊第八隊指導員、綏蒙公安局情報科副科長、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綏遠省公安廳科長。1949年5月,中共華北局和國民黨綏遠當局簽署了《綏遠協議》。7月底,李貴跟隨華北人民政府駐綏遠省聯絡處進駐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落實《綏遠協議》的各個事項,他主要負責安全保衞方面的工作。
1949年9月,綏遠和平解放後,李貴回到河套地區,擔任陝壩地委委員、公安處處長。當時,河套地區的土匪很多,一些國民黨殘兵和潛伏的特務秘密殺害了許多共產黨的基層幹部。李貴親自坐鎮指揮,開始了清剿匪特行動,他經常化裝成農民、小商販下鄉瞭解敵情。經過一年的戰鬥,在解放軍的配合下,基本肅清了河套地區的殘匪、特務,消滅了當時在公安部掛號的土匪兼“剿共司令”張巴子,抓獲了國民黨少將特務組長李再。老電影《沙漠剿匪記》《虎穴追蹤》的故事素材和人物原型就取自於河套地區的剿除土匪特務鬥爭。後來,李貴調到綏遠省公安廳工作,先後擔任副處長、處長、副廳長。
1957年,李貴調到大興安嶺內蒙古森林工業管理局擔任黨委副書記、局長。當時,在“左傾”思潮的影響下,大興安嶺林區在採伐方針上出現了“皆伐”和“間伐”兩種意見。李貴堅決反對推光頭式的“皆伐”,極力主張“間伐”,只採伐成材樹,留下幼樹繼續生長,可以保護大片的森林。內蒙古自治區領導烏蘭夫和王鐸視察大興安嶺林區時,明確表示支持李貴的意見,而且發現李貴為人正派,踏實能幹,求真務實,是個很有培養前途的領導幹部。
1963年,李貴擔任了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由於他的政績很突出,1965年,烏蘭夫根據內蒙古黨委組織部的推薦,經自治區黨委批准,同意李貴擔任呼和浩特市委第一書記,同時又派去幾位領導幹部,對原有人員作了適當調整,加強了呼市市委領導班子力量。李貴不負眾望,善於團結幹部和聯繫羣眾,認真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充分發揮他的優點和長處,呼和浩特市委領導班子很快出現上下一致、生機勃勃的工作局面。烏蘭夫很滿意李貴在呼和浩特的工作,在一次幹部大會上表揚説:“以李貴同志為第一書記的呼市領導班子,是一個馬克思主義的好領導班子”。烏蘭夫的表揚鼓舞了市委各級幹部,加大了呼和浩特各族羣眾對市委的信任,為呼和浩特各項工作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烏蘭夫遭到誣陷和迫害,李貴也受到了牽連,一些人無中生有,顛倒黑白,亂扣帽子,把李貴説成是烏蘭夫搞“反革命政變”的急先鋒,把他押到街上批鬥,關進“牛棚”長達七年之久,遭受了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但是李貴立場堅定,無所畏懼,沒有因為冤屈而失去信仰,沒有因為折磨而心灰意冷,表現出一位優秀共產黨員的堅強毅力和多年公安戰線磨練出來的鋼鐵意志。
1971 年,在周恩來總理關懷下,一直被軍事監護的烏蘭夫從長沙回到北京調養身體。李貴也在1972年被“解放”,內蒙古黨委任命他為包頭市委副書記。當時素有“塞外糧倉”的內蒙古巴彥淖爾盟河套地區的糧食生產一直上不去。1974年,內蒙古黨委決定任命李貴擔任巴盟盟委第一書記,重點抓好糧食生產。李貴勇敢地挑起了這副重擔,他到任後,經過調查瞭解,基本搞清楚巴盟糧食產量落後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能灌不能排和大面積的鹽鹼化,隨即啓動了開挖總排乾溝的工程,得到了河套灌區廣大幹部羣眾的普遍擁護,黨、政、軍、民15萬大軍開進綿延200多公里的排乾溝工地。李貴也帶着工具和大家一起勞動,他們冒着冬天的刺骨寒風和春天的漫漫黃沙,靠着一把鐵鍬和兩個肩膀,以驚人的勇氣和速度,在三個月的時間裏,運走了一千多萬土方,完成了挖通總排乾溝任務。後來,經過巴盟人民幾十年的努力奮鬥,終於為河套灌區的土地排水、根治土地鹽鹼化奠定了基礎,徹底改變了巴盟農業的落後面貌。從此,巴盟成為名副其實的“塞外糧倉”,灌排工程成為巴盟農業建設史上的一座豐碑,李貴也被人們親切地稱為“挖溝書記”。如今,融合了“總乾渠”和“總排幹”的“總幹精神”已經成為巴盟幹部、羣眾艱苦創業、苦幹實幹、自強不息、奮鬥不止的精神支柱和座右銘。
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共中央任命烏蘭夫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1977年,烏蘭夫率領中央代表團回到呼和浩特,參加內蒙古成立30週年大慶。他專門去了一趟巴盟,看望“文化大革命”一開始就因為他而蒙受冤屈的李貴。當時,烏蘭夫正想選一位精明強幹、年富力強的人到中央統戰部做自己的助手,他回到北京後,向中央推薦李貴到中央統戰部工作。中央接受了烏蘭夫的建議,任命李貴擔任了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李貴在中央統戰部工作期間一直是烏蘭夫最得力的助手,他協助烏蘭夫做的第一項工作是為李維漢平反昭雪。中央統戰部早在1964年就開始錯誤批判長期從事統戰工作的元老級人物李維漢。李貴根據黨的統戰工作原則,配合烏蘭夫迅速在中央統戰部和全國統戰系統落實黨的政策,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1979年3月,中央統戰部上報中共中央批准,首先為李維漢徹底平反,並使全國一大批長期從事統戰工作、具有豐富經驗的老同志恢復工作,積極落實黨的統戰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李貴協助烏蘭夫做的第二項工作是全面落實民族資產階級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社會主義“三大改造”運動中,中國共產黨對待民族資產階級沒有采取對待官僚買辦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那樣的無償剝奪政策,而是採取了贖買的政策,通過公私合營和建立合作社的辦法,讓民族工商企業和中小企業走上社會主義國營企業道路,對於民族資本家採取了分若干年付給定息,作為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就是贖買政策。可是“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在“興無滅資”和“打倒封資修”口號的煽動下,民族資本家不但受到批鬥、關押、人身攻擊等殘酷迫害,而且他們的鉅額存款、房屋、財產甚至生活物品都被“造反派”查抄沒收。1978年,李貴組織人員起草報告,經過烏蘭夫審閲後上報中央批准,開始落實民族資產階級政策,全部發還民族資本家被查抄的鉅額存款、被佔用的住房、被查抄的物品、被扣發的工資,而且加上利息;對他們的家屬子女進行妥善安排,改善他們的生活待遇;已經迫害致死的民族資本家,讓其配偶和子女繼承全部財產;對於那些資產階級家庭出身的子女,堅持不能唯成份論,重在個人表現,在入黨、入團、升學、招工等方面,不允許再歧視他們。
李貴協助烏蘭夫做的第三項工作是為錯劃的“右派”分子摘帽子。1957年反右派擴大化運動中,全國大約有50多萬人被打成“右派”分子,他們大部分都是很有才華的知識分子和民主黨派人士,在長達20多年的時間裏被剝奪了工作權利和人身自由,在羣眾的監督下勞動改造,許多“右派”分子身敗名裂,家破人亡,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烏蘭夫抓緊落實黨的政策,責成李貴儘快做好這項工作。1978年下半年,李貴組織人員制定了《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實施方案》上報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正式發佈文件,終於讓幾十萬“右派”分子得到了徹底解放。幾百萬受到株連的右派分子親屬和子女也終於抬起了頭,在入黨、入團、升學、招工等方面,不再受到人們的歧視。
李貴協助烏蘭夫做的最有意義也是最艱難的一項工作,是組織人員起草了《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幾千年來,民族問題錯綜複雜,民族壓迫一直存在,特別是近代以來,民族問題更加嚴重。國民黨統治時期,蔣介石把所有的少數民族排除在中華民族之外。1931年中華蘇維埃時期,中國共產黨提出了“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年把民族平等政策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可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一直沒有很好地貫徹執行,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少數民族的利益沒有得到應有保護,少數民族的權利受到嚴重踐踏,許多少數民族幹部遭受了殘酷迫害,從根本上説是因為沒有一個保護少數民族的法律依據。所以,制定一部《民族區域自治法》很有必要。縱觀中國幾千年的民族發展歷史,各民族分離的時間很短,統一的時間最長,各民族和平相處、融匯交流是歷史的主流,民族團結則國家統一,民族和諧則國家興旺,一旦發生民族分離或爭鬥,不但國家四分五裂,而且人民生活也會嚴重倒退,甚至生靈塗炭。因此,制定《民族區域自治法》就是保證全國56個民族平等團結、和睦相處、永不分離。
1979年,全國人大五屆二次會議決定恢復全國人大民委。時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的李貴被推選為全國人大五屆常委會委員和全國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員,負責常務工作並被中央指定為全國人大民委黨組書記。1980年,中央決定起草《民族區域自治法》,李貴作為全國人大民委副主任和起草領導小組成員,自然責無旁貸。《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工程,李貴按照烏蘭夫的指示,深入少數民族地區調查研究,聽取少數民族的意見,使《民族區域自治法》既能保證國家的統一,又要保證少數民族的平等和自治權利。
1983年6月,烏蘭夫當選國家副主席,公務更加繁忙,但始終關心《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主持中央統戰部常務工作的李貴積極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帶領起草小組反覆修改了多次《民族區域自治法》,終於圓滿地完成了任務。1984年,全國人大六屆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10月1日正式頒佈施行。它不僅完善了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使得中國民族工作從此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也為中國各民族平等團結、和睦相處、齊心協力、共同發展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
李貴在中央統戰部和全國人大民委工作期間,還協助烏蘭夫在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僑務政策、工商業者政策、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特赦和寬大釋放人員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沒有辜負中央和烏蘭夫對他的器重與厚望,不但是烏蘭夫最信任、最滿意、最得力的好助手,也為中國的民族法制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成就顯著,功不可沒。
1994年,李貴光榮離休,2002年在北京逝世,享年87歲。 [1] 

李貴人物逝世

中共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李貴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2年8月2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歲。
李貴病重期間和逝世後,李瑞環、胡錦濤、曾慶紅、布赫、王兆國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 [2] 
參考資料
  • 1.    《李貴》,《呼和浩特日報》2017年8月16日,第8版。
  • 2.    《李貴同志逝世》,《人民日報》2002年9月17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