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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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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謹行(619年—683年7月30日 [1]  ),字謹行,幽州昌平(今北京市昌平區)人,粟末靺鞨族。唐朝名將,蓍國公突地稽之子。
門蔭入仕,起家左武衞翊衞校尉,冊封五原縣男。乾封元年(666年),授左監門衞將軍,隨軍東征高句麗。麟德年間,出任營州都督,雄據邊關,為契丹、高句麗所忌憚。咸亨元年(670年),鎮壓高麗劍牟岑的反叛,打敗新羅,拜右領軍衞大將軍、積石道經略大使。吐蕃大將論欽陵進攻湟中,以空城計退敵。儀鳳元年(676年),大破吐蕃,遷右衞大將軍,冊封燕國公
永淳二年(683年),病逝,時年六十四,獲贈鎮軍大將軍、幽州都督,陪葬於乾陵
謹行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靺鞨
出生地
遼西
出生日期
619年
逝世日期
683年7月30日 [1] 
主要成就
平高句麗、破百濟、敗吐蕃
本    名
李謹行
官    職
右衞大將軍
爵    位
燕國公
追    贈
鎮軍大將軍、幽州都督

李謹行出身背景

李謹行為靺鞨酋長突地稽之子,在《新唐書》其傳中便有明確記述:
父突地稽,部酋長也。隋末,率其屬千餘內附,居營州,授金紫光祿大夫、遼西太守。武德初,奉朝貢,以其部為燕州,授總管。劉黑闥叛,突地稽身到定州,上書秦王李世民,請節度,以戰功封耆國公,徙部居昌平
此外,在其墓誌中也有明確記載:
公諱謹行,字謹行,其先蓋肅慎之苗裔,粟末之後也……父稽,左衞大將軍、燕州刺史、耆國公。
其父突地稽,在隋朝末年迫於高句麗的打擊,率粟末靺鞨中的八個部落,於扶余城(今吉林省四平市境內,一説在農安)南遷營州,內附朝廷,先仕隋, 官至遼西太守, 封扶余侯;後仕唐, 拜燕州刺史、右衞將軍, 封耆國公。可謂靺鞨族入仕中原王朝的佼佼者, 為隋唐東北邊境的穩固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其事見於隋唐乃至宋代的有關文獻史料中。
《冊府元龜》中載:(武德二)十月,靺鞨酋帥突地稽遣使朝貢。突地稽者,靺鞨之渠長也。隋大業中,與兄瞞咄率其部內屬於營州,瞞咄死,代總其眾,拜遼西太守,封扶余侯。朝煬帝於江都,屬宇文化及之亂,以其徒數百,間行歸柳城,至是通使焉。
《新唐書》 [2]  亦載:父突地稽,部酋長也。隋末,率其屬千餘內附,居營州,授金紫光祿大夫、遼西太守。武德初,奉朝貢,以其部為燕州,授總管。劉黑闥叛,突地稽身到定州,上書秦王,請節度。以戰功封耆國公,徙部居昌平。高開道以突厥兵攻幽州,突地稽邀擊,敗之。貞觀初,進右衞將軍,賜氏李,卒。
突地稽是縱橫於隋唐之際的風雲人物,在《李謹行傳》中對其的記載已經十分清晰與詳盡,其他史書材料對其的描寫基本不出其左右,所以一概略之。在馬馳先生的論文中,已經對其父突地稽進行了詳實而可信的考論,且學界對其的研究成果也頗豐。因此,這裏筆者就不再著以更多文墨。鑑於突地稽家族對唐王朝的統一與穩定做出的卓越功績,唐太宗在貞觀初年賜其姓李。因此,李謹行為唐朝開明民族政策下的御賜國姓蕃將,其族屬為粟末靺鞨,已無任何爭議。李謹行的墓誌上並未直書其出生紀年,但卻明確記載了其卒於永淳二年(683),享年六十四歲,作為當事人的墓碑,應當是最準確可信的。因此,從墓碑的記載來看,我們可以推算出其應當出生於唐武德二年(619)。從唐太宗賜姓在貞觀初年來看,李謹行在幼年時是應該有蕃名的,然而在墓誌和所有典籍中均未記述其蕃名,只能有待更多的文獻問世,來得以考證了。
在諸多史籍中有大量對李謹行武技超羣、孔武偉岸的記錄,如《雲麾將軍碑》(即《李秀碑》)中載:“公幼而英明,壯而特達,碩膚海口, 美髯燕鳥頜”;《舊唐書·卷199下·北狄·靺鞨傳》 [3]  中載:“子謹行,偉貌,武力絕人”;《新唐書·卷110·李謹行傳》 [2]  中載“謹行偉容貌,勇蓋軍中”;《唐會要·卷96·靺鞨》中載:“子謹行,武力絕人”,等等。如果説其子《雲麾將軍碑》中有對家嚴的溢美之詞的話,那麼,在新舊《唐書》和《唐會要》等信史中也有這樣大量的描述,可見具有一定依據,並非皆是吹捧虛擬之詞。足見其在少年時代便已出類拔萃,為人所矚目。
史書中對李謹行的記述開始於麟德年間(664—665),麟德前的事蹟記載,唯一能依據的便是其墓誌。在其墓誌的描寫中,我們可以看到青年時李謹行的入仕情況:
解褐右武衞翊衞校尉,加遊擊將軍、上柱國,封五原縣男。轉右武衞懷□府□果毅校尉,歷左屯衞龍泉府左果毅、右武候肅慎府折衝,轉左屯、右驍二衞翊府左郎將,進封五原郡開國公,加明威將軍、行左屯衞翊府左郎,左驍衞翊衞中郎將。累遷右驍衞、左監門衞、右衞、右領軍員外大將軍、檢校廓州刺史、積石道經略大使、檢校右羽林軍、右衞大將軍。
李謹行出生於蕃將之家,自幼便受北方少數民族尚武風氣的薰染,其少年時代,便經歷了其父武德五年(622)從太宗破劉黑闥、武德六年(623)大破來犯的突厥等事蹟,對於本身便具有尚武傳統的北方少數民族家庭,這些事蹟必將對其耳濡目染、言傳身教。家庭的薰陶,對其日後成長為一名優秀的軍事將領,起到了深遠的影響。因而,其自幼便諳習軍旅之事;同時,又受到漢化的影響,使他具備熟讀兵書的環境。待其成人,憑藉以門蔭入仕,由其“解褐”即充任右武衞翊衞校尉,便可見其過人的文韜武略。
三衞歷來由五品以上的官宦子孫來充任,突地稽生前為三品將軍,所以李謹行剛一入仕便得以授“翊衞校尉”,這是府兵制下的內府下級武官。另外,根據唐制:規定“凡三衞皆限年二十一以上。”李謹行若在21歲即授三衞官,時間大約在貞觀十四年(640)。此後,轉外府,即地方軍府任職,歷任懷□府□果毅都尉、龍泉府左果毅都尉、肅慎府折衝都尉。再入朝轉左屯、右驍二衞翊府左郎將、左驍衞翊衞中郎將、右驍衞將軍。李謹行自解褐入仕,從21歲上任統領300人低級武官,逐級升遷,至龍朔年間(661—663),即在43歲左右,官至從三品將軍,歷任了軍中要職,可以説其在軍政仕途上是比較坦蕩的。然而,他真正輝煌的人生,當是從麟德年間才真正開始。
按《新唐書·李謹行傳》記載:李謹行“累遷營州都督,家童至數千,以財自雄,夷人畏之”,配合《舊唐書·北狄·靺鞨傳》以及《唐會要·靺鞨》的記載可知,李謹行任營州都督的時間應為“麟德”(664—665)年間。另據《新唐書·高麗傳》可知,乾封元年(666)時,營州都督已為高侃,而此時李謹行已調入禁軍,為左監門衞將軍。所以,李謹行至少應在麟德二年(665),仍為營州都督。依據前邊所陳列的線索可知,他應是在44歲時,即麟德元年(664),被遣出為封疆大吏,任邊州營州都督。營州始置於北魏,治所在今遼寧朝陽,所轄之地均在今遼寧境內。“隋於營州之境汝羅故城置遼西郡,以處靺鞨降人;武德元年曰燕州。”營州地處東北邊陲,自隋以來便集結了大量內附的靺鞨人,營州又是其父早年經營之地。且李謹行之父突地稽,本為粟末靺鞨的酋長,父子二人在靺鞨人心中具有極高的地位和威信。籍此,也震懾了周邊的其他少數民族。加之李謹行出色的軍事能力、雄厚的家資,使其成為穩定大唐東北邊疆的重要人物。可以肯定,正是對營州治理的出色之表現,為李謹行積累了更為豐厚的政治資本,為其成為東征成員奠定了基礎。

李謹行主要成就

李謹行經略高麗

李謹行首次參加東征是在乾封元年(666)伐高句麗的戰役。此時,百濟已在唐羅盟軍的夾攻下,於顯慶五年(660)滅亡。一同參加此次征伐的,還有新羅方面的金仁問、金仁泰等,可見,儘管此役征討的對象是唐境內民族政權高句麗,但是,由於唐羅聯盟尚未瓦解,又有新羅方面的介入,因此,戰爭仍是唐羅聯盟與麗濟聯盟戰爭的延續,戰爭仍具有國際性。
乾封元年(666)六月,高句麗泉蓋蘇文死,長子泉男生繼任莫離支,與其弟泉男建、泉男產不和,泉男建自稱莫離支,發兵討伐泉男生。泉男生於是派其子泉獻誠到唐朝求援。同年六月初七,任命右驍衞大將軍契苾何力為遼東道安撫大使,領兵救援泉男生,李謹行率預備隊擔任後援。待接應成功,繼以李勣為遼東道行軍大總管兼安撫大使,分水陸諸軍大舉伐麗,李謹行擔任行軍總管。從此,開始了他在朝鮮半島長達十年(666—677)之久的征戰生涯。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與高句麗的戰爭中,靺鞨族的眾多部落基本都是站在高句麗陣營的,而惟獨粟末靺鞨是始終站在唐朝一方的。究其原因,蓋因歷史上粟末靺鞨與高句麗之間宿願已久。自夫餘衰弱以後,肅慎系勿吉各部即逐漸向東南遷徙粟末部入居松花江流域,因而,才以水為名,號為粟末。與此同時,高句麗也不斷北拓,攻佔原屬夫餘的領土。粟末部與高句麗戰爭的起因當是為了爭奪對夫餘故地的控制權。494年,“夫餘王及妻孥以國來降”,投奔高句麗,高句麗人稱其為“勿吉所逐”。當是粟末靺鞨也佔有了部分夫餘故地。但在此後與高句麗人的戰爭中,粟末部卻漸處於不利地位,最終降隋內附。因而,此時粟末靺鞨所以立場堅定的站在唐朝一方,自然有突地稽早在隋末便內附中央,中原王朝對粟末靺鞨大力扶持的因素,更有粟末靺鞨與高句麗存有世仇的關係。而由李謹行統領的這支靺鞨兵,成為了東征中的生力軍。
總章元年(668),高句麗被平定,唐在平壤設置安東都護府以統轄其地。由於此時高句麗雖然被滅,但仍有殘餘部隊和遺民與唐朝軍隊開展零星的對抗。因此,李謹行在平定完東征高句麗後,留任於安東都護府,參與都護府內的軍事駐防和平叛工作。是年,憑藉平定高句麗的軍功,李謹行被擢升為右武衞大將軍。

李謹行平定叛亂

咸亨元年(670),高句麗大長鉗牟岑率餘眾叛亂,李謹行與高侃同往遼東平叛。高侃、李謹行東征的初期很順利。咸亨二年(671)七月、咸亨三年(672)十二月,唐軍分別在安市城、白水山擊敗高句麗抵抗軍。但此時,唐軍發現他的主要對手已經不再是高句麗抵抗軍了,對手換成了軍事盟友——新羅。新羅接受高句麗抵抗軍的求援,派遣軍隊來跟攻滅高句麗時的盟軍唐軍開戰了,而且佔領了大量的百濟舊地。咸亨二年(671),唐軍便與新羅戰於百濟邊境。是役,高侃負責高句麗故地,李謹行則負責百濟故地。
李謹行部下以靺鞨為主力,則在百濟與新羅爭戰者,主帥當即李謹行。因為,曾參加唐東征的靺鞨蕃將僅李謹行與李玄正二人,而據史料記載,李玄正只參加了貞觀十九年(645)的戰役,其後再未見於史料。故而,此時統領靺鞨兵的主將只有李謹行而已。
咸亨三年(672),根據《冊府元龜》卷358《將帥部·立功一一》的記載:“高侃為東州道行軍總管、左監門大將軍,咸亨三年與高麗餘眾戰於白水山,大破之。時新羅還將救高麗,以拒官軍,侃與副將李謹行等引兵迎擊高麗斬首三千級。”李謹行與高侃在朝鮮半島勢如破竹,是唐朝當時負責在朝鮮半島軍事行動的主要指揮者,肩負着平定叛亂,收服高句麗、百濟故地的使命。

李謹行鏖戰新羅

1.唐與新羅之戰的歷史背景
唐顯慶五年(660年)新羅聯合唐朝攻滅百濟,總章元年(668年)又攻滅長期統治朝鮮半島北部的高句麗。滅亡高句麗後,唐朝在百濟故地設立熊津都督府,在高句麗故地設立安東都護府,並以新羅其地為雞林州都督府。唐朝意圖在高句麗和百濟故地實行羈縻統治政策,新羅則意圖爭奪百濟和高句麗故地由其直接統治。當雙方失去了共同的敵人後,隨即面臨的問題便是對戰爭果實的瓜分,而由於雙方政治實力上的巨大差異,勢必造成這種瓜分的不均衡性。雙方均要爭奪對百濟和高句麗故地的統治權,而當這一矛盾不可調和時,唐朝與新羅之間便不可避免的爆發了戰爭。
2.唐與新羅之戰的簡要過程
為防止唐朝吞併朝鮮半島新羅文武王金法敏聯合並扶植了朝鮮半島上的原高句麗百濟的反唐勢力,一起攻打唐朝。鹹享元年(670),為爭奪吐谷渾故地及西域,唐朝與當時我國西部最強大的少數民族政權——吐蕃,發生了大規模衝突,當年夏四月辛亥,以“右威衞大將軍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領兵五萬以擊吐蕃”。同年,原高句麗將領劍牟岑扶植高句麗王室安舜,在百濟故地建立起高句麗復興政權。新羅文武王對此予以了支持,封安舜為高句麗王,並與其結盟共同對付唐朝,唐朝對此則出兵進行鎮壓。安舜劍牟岑發生分歧後,劍牟岑被安舜下令處死。安舜後被新羅接納,在今韓國益山市建立了報德國
東西兩面的戰事,牽制了大量唐朝兵力,當時唐朝全國總兵力不過數十萬,而僅對吐蕃一次作戰就用兵五萬(一説十萬),唐軍已處於雙線作戰之不利境地,這些就為新羅發動對唐戰爭創造了有力條件。咸亨五年(674),新羅已經從唐朝手中奪下原百濟高句麗朝鮮半島上的大部分領土。唐高宗為對付新羅文武王,扶植文武王的弟弟金仁問為新羅君主,並派劉仁軌領兵討伐新羅。次年,在金仁問赴新羅的途中,新羅文武王金法敏遣使入唐謝罪,並得到了唐朝的赦免,金仁問隨後被召回到長安。與此同時,李謹行率領所屬的靺鞨部隊在新羅境內“三戰三捷”。達成互結的唐羅雙方渡過了相對緩和的一年。
上元三年(676),由於新羅的攻勢,加之高句麗百濟遺民從未間斷的反唐運動,尤其是唐朝在西線戰場與吐蕃作戰的失利,迫使唐朝只好放棄原定目標,退出了朝鮮半島安東都護府平壤遷至遼東故城,熊津都督府被從泗沘遷至建安故城。
由於唐朝戰略重心的西移,新羅乘勢從唐朝手中奪下了原百濟全部領土和部分高句麗領土。垂拱元年(685),新羅“始備九州”,統一朝鮮半島大同江以南的全部領土。開元二十三年(735),唐朝承認了新羅對朝鮮半島大同江以南領土的控制。新羅統一朝鮮半島被認為是朝鮮歷史上重要的轉折點,為後來朝鮮半島的統一王朝打下了基礎。
唐羅戰爭的結束也宣告了朝鮮半島長期戰亂的結束。戰後,大同江以南地區被新羅控制。大同江以北的高句麗故地,後來由渤海國收復。遼東半島成為為高句麗遺民的羈縻地——安東都護府。從總體上看,唐朝在軍事上取得了勝利,但卻失去了半島上的的熊津都督府,安東都護府也一再西遷;新羅則運用其高超的外交謀略,使唐朝承認了新羅吞併百濟故地的既定事實,為統一王國的建立,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此後,新羅以統一國家的面貌出現在東北亞歷史舞台上,併為以後朝鮮半島統一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成為朝鮮半島歷史發展的重要轉折點
戰爭結束後,新羅繼續承認唐朝在東北亞的宗主國地位,奉其正朔,用其年號,積極吸收唐朝文化,使兩國關係逐漸緩和並很快實現了正常化。雙方都進入其文化鼎盛時期,開展了政治經濟文化多方面的交流。新羅與唐朝的戰爭,是兩個王朝雙邊關係上惟一一次軍事衝突。此後,新羅與其後的後高句麗後百濟、高麗王朝、朝鮮王朝等朝鮮半島王朝,和中原漢族王朝之間再也沒有發生過戰爭。
3.唐羅聯盟的瓦解
面對李謹行、高侃對高句麗餘眾軍事平叛的節節勝利,盟軍新羅卻調轉矛頭,接應高句麗餘眾,與唐朝開始了直接的軍事對抗。咸亨三年(672)七月,李謹行與高侃屯兵四萬於平壤,與新羅在平壤進行了平壤之戰。八月,唐軍攻破韓始城、馬邑城,並在石門打敗新羅與高句麗聯兵。石門之戰,使新羅蒙受了重大損失,新羅將領大阿餐曉川、阿餐能申、一吉餐安那含、沙餐義文、山世、都善、良臣等戰死,不得不在漢山州築造長城加以防禦。在被擊斃的新羅將領中,品級最高的是大阿餐,然後依次是阿餐、一吉餐和沙餐。這裏簡單分析一下這些將領在新羅軍的地位。據《三國史記·職官志》記載,新羅官位大致分為17等,大阿餐、阿餐、一吉餐和沙餐分別是第五、六、七、八等。但是,大阿餐前面的四等,一般官員是極難擔任的,所以,大阿餐已經是很高的官位了。其職能類似於唐朝宰相的新羅執事省最高長官,就可以由大阿餐擔任,類似於唐朝兵部尚書的新羅兵部令,也可以由大阿餐擔任。上述四等官位中最低的沙餐,一般也可以做到新羅郡一級的最高長官。因此,被唐軍擊斃的這七位,都是新羅的高官。可見,石門之戰對於新羅的損失是非常巨大的。至於新羅軍總體的傷亡情況,史書沒有明確記載,但是,《新唐書·東夷傳》記載道:“(高侃)破叛兵於安市,又敗之泉山,俘新羅援兵二千。”《資治通鑑》記載道:“(672)十二月,高侃與高麗餘眾戰於白水山,破之。新羅遣兵救高麗,侃擊破之。”以上兩段記載,説的就是石門之戰。泉山就是白水山,而白水山可能在白水城附近。至於時間,中國史書與《三國史記》的記載有多處不一致的地方,筆者暫且使用《三國史記》的時間,而非《資治通鑑》的時間。從中國史書的記載上看,新羅軍在石門之戰中被俘2000餘人。而且,此時新羅糧荒,“是歲,谷貴人飢”。籍此,唐軍大敗新羅,確定了唐在朝鮮半島的軍事優勢。從後來再次交戰的地點來看,新羅軍在石門之戰後,撤退到了現在朝鮮的臨津江一帶。隨着新羅戰局的節節失利,是年九月,新羅王金法敏遣使謝罪,同時釋放所有俘虜,“遣級餐原川、奈麻邊山及所留兵船郎將鉗耳大侯、萊州司馬王藝、本烈州長史王益、熊州都督府司馬禰軍、曾山司馬法聰,軍士一百七十人,上表乞罪”,並獻上金、銀、銅、牛黃等貢品。面對新羅王金法敏的謝罪,從資料上看,未見唐朝方面有什麼明確的迴應,其原因何在呢?在咸亨三年(672)九月的時候,雖然朝鮮半島的形勢對唐軍非常有利,但是,唐軍並沒有完成最初的作戰目標,即平定高句麗餘眾叛亂和恢復熊津都督府轄區。當時,新羅軍雖然基本撤到臨津江,但高句麗叛軍依然在臨津江以西活動。此外,新羅也並未歸還它侵佔的熊津都督府的土地。因此,當時的情況是,唐軍的兩大目標都沒有實現。但是,石門大捷之後,形勢對唐軍很有利,兩大目標都很有希望實現。如果當時就接受新羅的謝罪,那麼,新羅手中仍然有大片的百濟故地和相當數量的高句麗叛軍,談判的籌碼還是很多的。可能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大唐沒有明確答覆新羅的謝罪請求,而是繼續對其施加軍事壓力。但是,由於雙方盟友關係尚未明確解除,因此,雙方還是保持了表面上的剋制,此後大約一年的時間裏,唐軍與新羅軍未發生大規模交戰。可以説,新羅很善於軍事與外交併用,在戰場膠着時,它常常會為自己入侵高句麗、百濟故地向唐上表請罪,還主動遣送俘虜的唐朝將領,這些舉動似乎暗含有通好罷兵的意味,可是實際當中又不斷地攻城略地,擴張勢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後在北線陸地作戰中,再不見高侃,可能其已被調回內地,而此後的對高句麗叛眾和新羅的作戰基本是由李謹行為主帥。在薛仁貴與新羅王的通信中便説過“高將軍之漢騎,李謹行之番兵”的字眼,可見此刻在朝鮮半島戰場上蕃將的最高指揮官也是李謹行。
4.瓠盧河之戰
咸亨四年(673)夏,唐軍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整後,對高句麗餘叛發起了新的攻勢。“(咸亨四年)閏五月丁卯,燕山道總管李謹行破高句麗叛黨於瓠盧河之西,高麗平壤餘眾遁入新羅”。由李謹行親自指揮的瓠盧河大捷,基本上徹底解決了在高句麗故地上的戰事,高句麗餘眾最後據守的牛岑城,也在當年冬被唐收復,李謹行還趁勢攻克了大楊城和童子城,將高句麗餘叛逐至新羅境內。從此,唐羅之間的角力戰場也開始轉到了新羅境內。這裏的瓠盧河(或稱發廬河),即是《三國史記》記載的瓠濾河,而瓠濾河應該是現在朝鮮的臨津江或臨津江的一段江面。因為,今天朝鮮有一座漣川瓠蘆古壘城,就建在臨津江北側。瓠濾河西會戰,唐軍取得勝利,頗有斬獲,高句麗叛軍紛紛向新羅逃竄。
唐軍在瓠盧河(瓠濾河)以西進攻得手後,憑藉此戰的餘威,開始準備強渡瓠盧河(瓠濾河),攻打新羅北邊諸城。當時,新羅的形勢有些不穩定,據《三國史記》記載,“(673)秋七月一日,庾信卒。阿餐大吐謀叛付唐,事泄伏誅,妻孥充賤。”重臣金庾信去世,高官大吐謀叛,新羅內部開始出現問題。但是,當時唐軍強渡瓠盧河(瓠濾河)的準備工作可能沒有做好,這次進攻並沒有成功。因為,據《三國史記》記載,“(673年九月),唐兵與靺鞨、契丹兵來侵北邊,凡九戰,我兵克之,斬首二千{百}餘級。唐兵溺瓠濾、王逢二河,死者不可勝計。”因為未見中國正史的對應史料,所以我們姑且信依《三國史記》的記述。但是,我們還可以認定一點便是,這一戰,唐軍雖有損失,但是未傷元氣。不同版本的《三國史記》對唐軍損失的記載並不相同,有説斬首2000的,有説斬首200的。然而,此戰之後,新羅軍並不敢乘勝追擊,反而唐是軍在當年冬天重新發動了進攻,這説明唐軍的損失並不嚴重。
另據《資治通鑑》卷202鹹享四年閏五月條記載:
“閏五月,燕山道總管、右領軍大將軍李謹行大破高麗叛者於瓠蘆河之西,俘獲數千人,餘眾皆奔新羅。時謹行妻劉氏留伐奴城,高麗引攻之,劉氏擐甲帥眾守城,久之,虜退。上嘉其功,封燕國夫人。”
由史料可知,李謹行的夫人劉氏同樣智勇雙全,在陪同李謹行征戰的歲月裏,成為其得力的賢內助,其成就得到了唐朝政府的認可和嘉獎。然而,由於史料的匱乏,其究竟是靺鞨人還是其他民族,我們不得而知。
5.買肖城勝敗之迷考證
若具《三國史記》中的兵力投入情況而言,“買肖城之戰”可以説是唐羅戰爭最大的一場戰役。因此,此役在唐與新羅的關係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研究唐代蕃將李謹行的重要歷史事件。對於此戰,中韓學界存在截然不同的認識。筆者欲結合相關史料,對該問題進行探究,挖掘出歷史的真相。
①買肖城之戰的基本史事
上元元年(674),李謹行輔助劉仁軌討伐新羅,這是李謹行在破高句麗叛眾於瓠盧河一年之後的事,此戰役歷時一年之久。
在戰爭的後期,時任燕山道行軍總管的李謹行在對新羅的戰爭中屢立戰功,(咸亨五年改任為雞林道行軍副大總管),尤其是在上元二年(675)的戰鬥中三次挫敗新羅軍隊,逼迫新羅國王金法敏親自向唐朝請罪,加快結束了唐羅之間的戰爭。
《三國史記》卷7《新羅本紀》文武王十五年,對買肖城之戰的記載是這樣的:二十九日,李謹行率兵二十萬,屯買肖城,我軍擊走之,得戰馬三萬三百八十匹,其餘兵仗稱是。遣使入唐貢方物。
《新唐書·卷220·新羅傳》則記為:咸亨五年,納高麗叛眾,略百濟地守之,帝怒,詔削官爵,以其弟右驍衞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仁問為新羅王,自京師歸國。詔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衞尉卿李弼、右領軍大將軍謹行副之,發兵窮討。上元二年二月,仁軌破其眾於七重城,以靺鞨兵浮海略南境,斬獲其眾。詔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法敏遣使入朝謝罪,貢篚相望,仁問乃還,辭王,詔復法敏官爵。……
上述史料,可知中國方面的文獻記載和韓國的文獻記載殊有不同,其中最為矛盾之處,便是對買肖城之戰的記述,可以説是完全相悖。奇怪的是,從《三國史記》來看,新羅為何在取得如此之大的勝利之後,反要向唐納貢方物呢?而且,細讀《三國史記》我們就能發現,在文武王十五年,即唐上元二年(675)的二月和九月,金氏重複描述了兩次七重城之戰、和遣使入唐謝罪。筆者認為,主要癥結之所在是:第一次是金富軾照抄中國史書的,發生在七重城之戰後;第二次是照抄新羅史料的,發生在買肖城之戰後。因此,筆者認為,這兩次遣使入貢,就如同後面將要論述的兩次七重城之戰一樣,其實是一次。如果此論斷成立,那麼買肖城之戰就是新羅遣使入貢請罪,唐赦免其過時的一場大戰。因此,新羅人必須極力把買肖城之戰渲染成一次大勝仗,以突出自己是以一種高姿態接受唐朝的重新冊封的。
根據《三國史記》的史料,此戰被韓國的某些學者大肆宣揚為新羅“買肖城大捷”。然而,在對中韓雙方史料進行對比分析後,關於買肖城之戰,筆者認為《三國史記》的記載並不真實。下面筆者就其歷史事實做出詳細的探析。
②李謹行所部唐軍的兵力問題
咸亨元年(670)三月,新羅將軍薛烏儒率一萬新羅兵,聯合原高句麗太大兄所率的一萬高句麗兵,渡過鴨綠江,攻打遼東的唐兵。同年,高句麗人立末代國王(投降後住在長安)的侄子高安勝,為高句麗王。高安勝派人向新羅王表忠誠。由此,新羅支持下開始了大規模高句麗復興運動。唐得到消息後大為震怒,派左監門衞大將軍高侃和右領軍衞大將軍李謹行率大軍討伐高句麗復興軍。此後,則又發生了高句麗餘眾發動的叛亂活動,李謹行旋被任命為燕山道行軍總管,與東州道行軍總管高侃一起前去平叛。
《三國史記》曾兩次提到他們二人的兵力情況:“(671)九月,唐將軍高侃等,率蕃兵四萬到平壤,深溝高壘侵帶方;(672)秋七月,唐將高侃率兵一萬,李謹行率兵三萬,一時至平壤,作八營留屯。”而根據中國史書的相關記載,當時唐軍每道行軍總管大約率兵兩萬左右。雙方的記載互相印證,基本可以判定,高侃與李謹行共有兵四萬左右,這也是唐軍在新羅北線的主力部隊。雖然在上元元年(674),朝廷任命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率軍前去討伐新羅,但是,上元二年(675)二月,劉仁軌在七重城擊敗新羅軍之後,就率軍回國了,而“詔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新羅之買肖城以經略之”。劉仁軌回國時帶走的軍隊,應該就是他原本從唐朝其他地方帶來的軍隊,是唐朝意圖用於西線對吐蕃作戰的。因此,李謹行手中的軍隊,充其量也就有四萬人左右。
轉而到了買肖城之戰時,即上元二年(675)九月,《三國史記》突然間便稱李謹行率兵二十萬,明顯誇大了唐軍的兵數。這種誇大其詞的著述並非是首次,《三國史記》在介紹百濟復國戰爭的時候,記載道:“(663),詔遣右威衞將軍孫仁師率兵四十萬,至德物島,就熊津府城。”而據《資治通鑑》記載,孫仁師所部只有七千人。依據《通典·食貨七》列入永徽元年《舊唐書·高宗本紀》中載:永徽三年,户部尚書高履行答高宗問,“隋開皇中有户八百七十萬,即今見有户三百八十萬。”即在唐高宗永徽三年(652),唐全國的户數為380萬户。由此,我們便可窺見此時唐朝的兵力狀況。除去各地駐防,以及此刻西北戰場的大量兵力,什麼樣的指揮官能動則便傭兵二十萬到四十萬?可見,《三國史記》描述的兵力情況並不可信。
綜合以上分析,李謹行所部只有大約四萬兵力,《三國史記》説李謹行擁兵二十萬實為誇大其詞。
另外,《三國史記》記載,“買肖城之戰”新羅軍繳獲戰馬三萬三百八十匹,然而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李謹行只有四萬軍隊,如果真損失了這麼多戰馬,那李謹行部,便是毫無疑問的全軍覆沒了。況且李謹行的部隊不可能是清一色的騎兵。但是,據《舊唐書·北狄傳》記載,李謹行大約就是在上元三年(676)的時候(實則為鳳儀二年,677年),被調任積石道經略大使,防備吐蕃去了。試問,如果李謹行真與新羅作戰而全軍覆沒,朝廷還會將他調到西線,與當時最為強勁的對手吐蕃作戰嗎?估計應該早被召回京師,依律治罪了。
《新唐書》記載,買肖城唐朝軍隊是戰勝者,這就説明《新唐書》作者是知道這場戰鬥的,如果此戰唐軍有如此大敗,必然會有明確記載。因為《新唐書》記載了唐軍多次大敗,如咸亨元年(670)的大非川之敗、儀鳳三年(678)的青海戰敗等役,這幾次戰役唐軍均損失慘重,領兵將領都受到懲罰。所以,如果此戰唐軍受到如此之大的敗績,正史文獻中一定會有所記錄。即便是被隱匿,李謹行也定難脱其咎。然而,文獻呈現給我們的情況是,李謹行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倒是從安東鎮撫大使平調為積石道經略大使。因此,韓方研究者所説的“買肖城大捷”可能根本不存在,亦或可能有着其他有待深究的原因。
③買肖城之戰的實際情況
《資治通鑑》有這樣的記載:“詔以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新羅之買肖城以經略之,三戰皆捷,新羅乃遣使入貢,且謝罪”。查《三國史記》對公元675年戰事的記載,發生在新羅北線的交戰共有五次,分別是阿達城之戰、七重城之戰、買肖城之戰、赤木城之戰和石峴城之戰。筆者認為,這五次交戰,阿達城之戰和七重城之戰是劉仁軌擔任雞林道大總管的時候發生的,原因如下:
先看阿達城之戰。據《三國史記·素那傳》記載,阿達城之戰發生在公元675年的春天,當時阿達城軍民出城種麻,被靺鞨人偵知,趁機偷襲得手。阿達城位於新羅北部邊境,守城軍民如此疏忽大意,其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唐軍在此之前已長期沒有發動大規模的進攻,而公元674年(即劉仁軌被任命為雞林道大總管,前來討伐新羅之)全年,史料記載,唐軍確實沒有什麼大的舉動。因此,筆者認為,阿達城之戰才是劉仁軌大軍發動大規模進攻的開始。在《三國史記·素那傳》裏素那戰死於該戰,而在同書的《文武王紀》十五年條裏,又記成了“秋九月”,根據種麻的時節來看,當以《素那傳》為準。
再看七重城之戰。據《資治通鑑》記載,“(675)二月,劉仁軌大破新羅之眾於七重城”。而據《三國史記》記載,公元675年發生了兩次七重城之戰:一次是“二月, 劉仁軌破我兵於七重城”;另一次是“秋九月……唐兵與契丹、靺鞨兵來,圍七重城,不克,小守儒冬死之。”前一次明顯是照抄中國史書的,後一次可能是照抄新羅史料的,但筆者認為,這兩次交戰其實是一次。就和兩次新羅遣使納貢謝罪一樣,是金氏分別抄錄中國正史和新羅史料所致。首先是二月的描述,七重城重創新羅後,新羅遣使入朝,不可能當月便得到唐的赦令,從描述來看,也是唐朝一方描述自二月七重城戰後,新羅遣使前來請罪,朝廷的處理辦法。而新羅方得到結果勢必是幾個月後之事。不然,其間也不會發生另外的一系列大戰。因為,既然是前去謝罪,其實也就是攜帶條件去談判。如果談判沒有結果,唐朝方面是不會赦免其罪,召回金仁問的。其次是九月的描述,從金氏將本發生在當年春的阿達成之戰、素那戰死,錯寫進了秋九月,我們就可以相信這裏的描述是混亂而不盡可信的。
從《三國史記》記載的第二次七重城之戰來看,參與進攻的是唐兵與契丹、靺鞨兵,陣容相當華麗,最終雖沒有攻克七重城,但擊斃了新羅小守儒冬。七重城是座縣城,新羅縣一級的最高長官就是小守。因此,這一仗對七重城的打擊是相當重的,與《資治通鑑》的記載並不矛盾。
七重城之戰後,劉仁軌就被調回國內了。如果阿達城之戰和七重城之戰都是劉仁軌指揮的,那麼,剩下的三次交戰,即買肖城之戰、赤木城之戰和石峴城之戰,就應該是李謹行擔任安東鎮撫大使的時候發生的,而赤木城之戰和石峴城之戰,《三國史記》也承認是唐軍取勝。因此,這三次交戰,應該就是《資治通鑑》所説的“三戰皆捷”。從朝廷在買肖城之戰後,繼續對李謹行委以重任的舉動來看,當時的朝廷也不認為買肖城之戰是敗仗。
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筆者認為買肖城之戰的實際情況應該是,上元二年(675)二月,劉仁軌大破新羅重鎮七重城,劉仁軌因此戰進爵為公。從開戰地點路線看,劉仁軌的大軍此時已進入新羅北境,七重城在今漢城附近,離安東都護府轄境不遠。七重城的失利,對新羅是個重創,然而七重城戰後,唐詔其引兵還朝。改任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負責討伐新羅。在劉仁軌引兵還朝後,唐朝任命原雞林道行軍副大總管李謹行任安東鎮撫大使,才有了“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雖然劉仁軌引兵還朝,但此時李謹行手中亦有重兵,這仍對新羅構成巨大威脅。從買肖城的地理位置看,基本可確定在七重城以南。也就是説,唐軍已向新羅腹地縱深攻擊,再打下去,新羅不僅百濟故地保不住,恐怕本土亦難保全。新羅王金法敏再次上表謝罪,請求唐朝撤兵。唐朝準其所請,詔金仁問還京,下詔恢復金法敏官爵,仍為新羅王雞林州大都督。中外史籍均沒有記載唐朝具體何時下詔赦免金法敏的。但我們可以通過《三國史記》關於買肖城戰役的記述來判斷其大概時間。“(675年九月)二十九日,李謹行率兵二十萬名屯買肖城,我軍擊走之,得戰馬三萬三百八十匹,其餘兵杖稱是。”從上述記載我們可以看到,在上元二年(675)九月二十九日,李謹行部隊撤離買肖城北返,如果這條記載屬實的話,那麼它就應該發生在金法敏向唐謝罪之後。因為,只有唐朝詔準金法敏的請罪表後,才有可能命令李謹行撤兵。同時李謹行在買肖城三敗新羅軍後,也未再向南攻擊,可能也是在看唐朝是否詔準金法敏的請和,亦或已經接到唐的赦令。考慮到從長安到買肖城有數千公里的距離,入唐使團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走一遍至少也需月餘。因此,筆者認為,當上元二年(675)二月劉仁軌七重城大敗新羅軍後,金法敏為保持既得利益,更免覆滅厄運,即可派使入唐謝罪,李謹行在見到新羅謝罪使後將其送至京師,謝罪使經月餘時間到達長安,唐朝廷再召開會議討論是否接受金法敏的請罪,可能要用去一段時間,準金法敏請罪後,再派使者通知李謹行,遣金仁問返回恐怕已到九月底。
所以正確的解釋是金氏分別抄錄了中國正史材料和新羅史料,在摘抄過程中造成了史料的混淆,將一些內容重複敍述。在其描述文武王十三年條時,重複錄述了遣使入唐和七重城之戰。前述五戰及遣使入唐之正確順序應是:上元二年(675)春,劉仁軌經過一年的準備,開始了伐新之戰,以阿達城為開端,二月又攻打了七重城。七重城之戰給新羅以重創。藉此,劉仁軌被召回封爵,李謹行接替了軍事指揮權。七重城戰後,新羅為保全既得利益,文武王金法敏旋即入貢謝罪。當年九月,屯兵買肖城的接到朝廷赦免金法敏之詔書,引兵還。而《三國史記》所書的赤木城和石峴城之戰也應該是在新羅遣使入唐、唐下令赦免金法敏這期間的戰鬥。因為,雙方即已達成互諒,唐的赦免其實就代表了雙方達成了既定的停戰條件。此後,雙方在軍事上應該呈收縮態勢,起碼應保持相互剋制,而不應是一邊達成共識,一邊還進行如此之大的軍事行動。從唐朝召回金仁問便可窺見唐的態度。
當然,也不能排除另外的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李謹行確實失利了,但損失不大,再加上赤木城之戰和石峴城之戰的勝利,唐軍仍能控制朝鮮半島的局勢。而李謹行在給高宗的戰報中,可能把買肖城之戰一併説成了勝仗;或者是李謹行報告了失利的情況,但因為損失甚微,故史官將其隱去了。第二種情況是,買肖城之戰唐與新羅互有勝負,就像日本戰國時期的第四次川中島會戰一樣,一仗打下來,交戰雙方都説自己勝利了,因此,雙方的史書都把此戰記成了勝仗。但無論是那一種情況,《三國史記》中的記載是絕不可能的。
6.石峴城之戰與赤木城之戰
除買肖城之戰外,由李謹行親自指揮的還有石峴城和赤木城之戰。
據《三國史記·百濟本紀》的記載,石峴城在漢江以北,百濟和高句麗曾對此城進行過反覆爭奪。石峴城之戰,史書並未將其明確記在李謹行名下,但是,筆者認為,這次交戰是李謹行發起的。因為《資治通鑑》提到,李謹行在擔任安東鎮撫大使後,取得了“三戰皆捷”的戰果,而據《三國史記》記載,公元675年發生在朝鮮半島的較大規模的交戰共有六次,根據本文前面的分析,由劉仁軌指揮的有兩次,即阿達城之戰和七重城之戰,由薛仁貴指揮的有一次,即泉城之戰,這樣只剩下了三次交戰,即石峴城之戰、買肖城之戰和赤木城之戰,而李謹行又有三戰皆捷的記錄,因此,我認為這三次交戰應該既是由李謹行所指揮的。
在石峴城之戰中,唐軍取得了勝利,據《三國史記》記載,“唐兵又圍石峴城,拔之,縣令仙伯、悉毛等,力戰死之”。
在西部戰場雙方主力進行激烈交戰的時候,唐軍在東部戰場上的偏師向赤木城發動了進攻。
赤木城,應該是原高句麗的赤木鎮。據《三國史記·地理志》記載,赤木鎮隸屬於原高句麗的各連城郡(又叫客連城郡),該郡在高麗時代改稱交州,在現在朝鮮的高城一帶,而高城在朝鮮半島的東海岸。
由於新羅主力在漢江一帶,因此,東部地區防禦空虛,唐軍的進攻取得了勝利,據《三國史記》記載,“靺鞨又圍赤木城滅之,縣令脱起率百姓,拒之,力竭俱死”。前面已經説過,此時李謹行當是在朝鮮半島作戰蕃將的最高指揮,況且其所率嫡系部署即為靺鞨番兵,因此。該處所指之“靺鞨”毫無疑問當是李謹行的部隊。

李謹行大破吐蕃

上元二年(675)為止,李謹行已轉戰於朝鮮半島十年,縱橫朝鮮半島,所向披靡,為韓人所憚。隨着吐蕃對唐西北邊境的入侵、唐西北戰事頻頻失利,李謹行旋即被調往了西北對吐蕃的戰場。
李謹行被調往西線,參加對吐蕃的戰事。那麼他究竟是何時被調往西線的呢?新舊《唐書》以及《唐會要》都記為“上元三年(676),累拜右領軍大將軍,為積石道經略大使。吐蕃論欽陵等率眾十萬人入寇湟中,謹行兵士樵採,素不設備,忽聞賊至,遂建旗伐鼓,開門以待之。吐蕃疑有伏兵,竟不敢進。”
“上元三年,又破吐蕃數萬眾於青海,降璽書勞勉之。”
“為積石道經略大使,論欽陵眾十萬寇湟中,候邏不知,士樵採半散。謹行聞虜至,即植旗伐鼓,開門以伺。欽陵疑有伏,不敢進。上元三年,破吐蕃於青海,璽書勞勉,封燕國公。”累遷營州都督、右領軍大將軍,為積石道經略大使。上元三年,大破吐蕃眾數萬於青海之上,上降璽書勞,仍賜燕國公”。
依據這些正史,似乎李謹行大破吐蕃應於“上元三年(676)”無疑。然而,翻閲其他史料我們便會發現其中矛盾之處,史學家岑仲勉先生便提出過疑問。根據馬馳先生的論斷,其時應在儀鳳二年(677),給出三點理由,筆者認為頗具道理:其一,廓州境內的積石軍置於儀鳳二年(677),李謹行應當是在當年出鎮積石軍(今青海省貴德縣河陰鎮),為積石道經略大使;其二,李謹行曾與咸亨五年(674)至上元二年(675)以劉仁軌副手討擊新羅,兩人配合默契,相得益彰,李謹行能拜為安東鎮撫大使,無疑為劉仁軌奏請的結果。儀鳳二年(677),劉仁軌為洮河道行軍鎮守大使,為使鄯、廓兩州對吐蕃成掎角之勢,鎮守廓州的理想人選非李謹行莫屬,李謹行出任積石道經略大使,極有可能亦為劉仁軌所引薦;其三今青海貴德縣河陰鎮,儀鳳元年(676),吐蕃大舉入寇鄯、廓、河、芳等州,朝廷頻遣大軍征討,僅當年三月,就有劉審禮等十二總管調至西邊戰場,至儀鳳二年(677)八月至十二月,在既遣宰相劉仁軌出任洮河道大總管兼安撫大使、代理鄯州都督之後,復“詔大發兵討吐蕃。”這時的李謹行,已早於二月前被召回京師代理右羽林軍大將軍(由二月後“高麗舊城覆沒於新羅”可知),以劉仁軌舉薦,遂擢積石道經略大使,並代理廓州刺史。若此,則李謹行“空城計”應為儀鳳二年(677)到三年(678)初間事。又,傳謂上元三年(676年)“破吐蕃於青海,璽書勞勉,封燕國公”,岑仲勉認為“上元”兩字誤替“鳳儀”,近是。按唐與吐蕃戰,每每受挫,李謹行獨能初戰破敵,頗屬難得,故而“降璽書勞勉之”。謹行死後贈幽州都督,陪葬乾陵,是陪葬乾陵的十七位宗親、功臣中唯一的蕃將。
參見孫煒冉碩士畢業論文《李謹行征戰朝鮮半島事蹟考》 [4] 

李謹行歷史評價

唐高宗李治《永隆二年詔》:武夫出討,戰勝則賞隆;良將守邊,功多則祿厚。右驍衞大將軍、檢校右羽林軍、上柱國、五原郡開國公李廑行,志氣剛健,於力沉勇,早標擊劍之材,歷踐銜珠之秩。往徵遼左,鳥俗於是草間;□□河西,犬戎由其遁跡。逋徒未殲,方佇秘謀,榮命所加,實諧僉議。可右衞大將軍員外置同正員依舊,檢校右羽林軍並加如故。《永淳元年詔》:開國申命,義昭彖象,增邑疇庸,事先典策。左衞員外長史、檢校右羽林軍、兼檢校廓州刺史、上柱國、五原郡開國公李謹行,門擅英豪,代承恩寵。入司禁掖,誠恪□□。營校出總師真,威略宣乎戎壘。日者兇 狂獍,輕犯邊陲,奮奇謀以應變,控佳兵而制敵,用能斬將誅醜,血鋭陷堅,致殊功於三捷,廓遺氣於萬里。宜加□宇,□茂河山,可封燕國公,食邑三千户,並賜物三百段,餘並如故。
《詔書》念功追往,列代恆典,節終加數,有國通典。故積石道經略大使、右衞員外大將軍、檢校右羽林軍兼檢校廓州刺史、上柱國、燕國公李謹行,家擅蕃豪,代承朝寵,材略英果,志懷忠義,入掌禁戎,營校之增□,出歸律烽侯。由是□□。方振遠圖,掩蒼松以作氣;忽隨促運,委白楸而告盡。永言既沒,良深斬悼;□□縟禮,式表幽魂。可贈鎮軍大將軍,勳封並如故,贈物三百段,米粟三百石,喪事葬事所須並宜官給,仍□五品一人監護
《大唐故右衞員外大將軍燕國公墓誌銘》:星雷孕祉,川澤效靈,潛通仁義之途,冥契忠貞之節。爰登弱弄,已肆旌旗之遊;甫及童年,備盡玉鈐之經。故能氣凌外域,聲振中朝。
宋祁:觀史大奈等事君,皆一其志,無有顧望,用能功績光明,為天子倚信。 [2] 新唐書
司馬光:武力絕人,為眾夷所憚。 [5] 《資治通鑑》
丘濬:然唐之蕃將如執失思力出自突厥、契苾何力生於鐵勒,他如史大奈、李謹行、泉男生李多祚之倫皆能知義而鷙挺不遷,為《唐史》所稱,其尤著勳名者則有如渾瑊、阿跌光顏(李光顏)者焉,豈可以非華而不用哉? [6] 大學衍義補
李慈銘:諸人皆出蕃夷,以功節著,宋子京(宋祁)故總列之為諸夷蕃將傳。 [7] 越縵堂讀書記

李謹行親屬成員

李謹行世系

李謹行家族
左衞大將軍
燕州總管
耆國公
李謹行
右衞大將軍
燕國公
幽州都督
李思敬
-
李秀
李偃
景城太守
橫海軍使
河北海運副使

李謹行妻子

劉氏,燕國夫人。 [8] 
臨汾傅氏,臨汾郡夫人。

李謹行史料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九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3]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列傳第三十五》 [2]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二·唐紀十八》 [5] 
《大唐故右衞員外大將軍燕國公李謹行墓誌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