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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訓

(十六國人物)

鎖定
後燕到北燕時人物,曾任方略令。後被馮跋考竟
所處時代
後燕到北燕
本    名
李訓
跋下書曰:"自頃多故,事難相尋,賦役系苦,百姓困窮。宜加寬宥,務從簡易,前朝苛政,皆悉除之。守宰當垂仁惠,無得侵害百姓,蘭台都官明加澄察。"初,慕容熙之敗也,工人李訓竊寶而逃,貲至鉅萬,行貨於馬弗勤,弗勤以訓為方略令。既而失志之士書之於闕下碑,馮素弗言之於跋,請免弗勤官,仍推罪之。跋曰:"大臣無忠清之節,貨財公行於朝,雖由吾不明所致,弗勤宜肆諸市朝,以正刑憲。但大業草創,彝倫未敍,弗勤拔自寒微,未有君子之志,其特原之。李訓小人,污辱朝士,可東市考竟。"於是上下肅然,請賕路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