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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

(明朝工部尚書、吏部尚書)

鎖定
李裕,字資德,號古澹,江西豐城人,唐朝崇賢館直學士李善之後,景泰五年(1454)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吏部尚書 [1] 
本    名
李裕
資德
古澹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豐城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書、吏部尚書

李裕人物生平

李裕剛正不阿

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河南道監察御史
天順二年(1458),奉命巡按陝西,上選將練兵、汰守令、安流民等安邊八事。定遠伯石彪濫報首功,詔李裕核實。石彪的叔父、忠國公石亨修書給李裕,希望打通關節,李裕焚之,説:“媚權臣欺天子,吾不敢也”,於是以實情上奏,石亨大怒。不久,石亨事敗,得免於禍。由是有強直的名聲。
天順四年(1460),由陝西還京,都御史寇深得到皇帝的寵眷,對待僚屬甚為嚴厲,惟獨李裕不為屈服,即使出自皇帝的意思,亦堅持自己的意見而不從。明英宗知道李裕守法,亦不加罪。
天順七年(1463),以才擢山東按察使。郡內有重囚二百餘人,有的甚至經過十餘年未判,李裕在旬月決遣殆盡。青州大峴山賊寨七十餘,李裕捕戮其首領,釋放脅從,免除欠賦,亂遂平。
成化六年(1470),明憲宗知李裕政績久次,於是擢陝西布政使。一月後,入為順天府尹順天府地處京畿重地,往往迫於權貴,事多掣肘,惟李裕屹立不搖動,省物料,寬鋪户,樽約惜薪,司伕役,禁奸人,不得投獻田土,皆有實惠於民。府入給引鈔貫,歲計若干故事,尹所應得公惡損廉悉解之,以充官用。政聲大著。

李裕屢有政績

成化九年(1473),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江北諸府。浚通白塔河孟瀆二河以便漕運。張秋河至南旺湖淮安西湖舊用木椿捍水,勞費無已。李裕與郎中楊恭主事郭升等人謀劃,易以石,遂為永利。淮安、鳳陽發生饑荒,而太僕徵集預備馬二萬匹。李裕論罷之。在淮六年,每歲入計事,陳利病,多施行。
成化十四年(1478),丁父憂歸。
成化十八年(1482),服除,留佐院事。
成化十九年(1483),代戴縉右都御史。戴縉倚附汪直,曾請求復立西廠,在台綱紀不立。李裕想仿照顧佐、李賓,重振風氣。御史有過,有人遭到嚴刑拷打,由是得到誹謗。汪直事敗,李裕偕副都御史屠滽請求昭雪諸忤直得罪者。明憲宗不悦,奪俸
成化二十年(1484),因讒言中傷,坐累,調南京都察院
成化二十二年(1486),考績至京,陛見退朝,明憲宗對近侍説:“李都御史,好官員也”,於是留為工部尚書

李裕李孜省風波

起初,吏部尚書尹旻罷官,耿裕代任。以持正不為萬安所喜。而李孜省方受寵信,欲引薦同鄉,於是協謀讓耿裕罷官,以李裕代任吏部尚書。李裕本廉介時望,以李孜省故,名省頗受損。在其任職期間,銓敍公正。
成化二十三年(1487),天下朝覲,李裕與一二憲臣焚香誓天,不敢以私意參其間,一時奸貪鮮有漏網者。按照舊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罷軟,曰貪酷,曰不謹。李裕言:“人材質不同。偏執類酷,遲鈍類軟。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愛惜人才之意。”明憲宗贊同李裕的意見,遂著為令。一日,太監覃昌讓鴻臚寺官轉告李裕説:“以前選官奏本入,上必叮嚀司禮監看詳,然後賜允。近日上諭昌等曰,李尚書梗直人,必不敢幹之自奏,入即奧批出行之”,有此事可見明憲宗對李裕的信任。一日,禮部尚書周洪謨工部尚書謝一夔與李裕一同候朝時説:“昔日尹旻在吏部,深惡江西人,不使居華要。今山東進士選科道京職者怎麼這麼多?”李裕正色説:“掌銓法,惟至公庶無罪悔,苟有私釁,不但負朝廷,其如天下公議何。”周、謝二人皆歎服。
明孝宗即位,言官交章彈劾李裕由李孜省而進。李裕不平,作《辨誣錄》,連疏乞休去。晚年,兩遇恩典,進階一品。
正德年間卒,年八十八。 [1-2] 

李裕軼事典故

李裕自幼聰慧,入學宮後,才氣逼人,曾讀書東樓,夜半有紅光燭空,鄰居誤驚失火,頃之,光乃沒。景泰四年(1453),李裕早起拜訪文廟,正值微雨,天未亮,忽見二人擎籠燈自前來迎接李裕,恍然莫測,等到走到學宮時無所見,聞者異之。 [2] 

李裕文學著作

《三朝奏議》七卷、《雜錄》十卷、《東藩倡和詩》一卷、《歸田訓》一冊、《山東雪寃錄》一冊、《史抄政事》、《略餘力集》、《正家條約》、《辯誣錄》 [2] 

李裕親屬成員

祖父:李仲止
祖母:熊氏
父:李端明
母:周氏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