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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衝

(北魏大臣)

鎖定
李衝(450年~498年),字思順,隴西省狄道縣(今甘肅省臨洮縣)人。北魏時期大臣,西涼武昭王李暠的曾孫,北魏鎮北將軍李寶的幼子,隴西李氏僕射房始祖。
李衝幼年喪父,得到兄長滎陽太守李承的撫育。獻文帝末年,選為中書學生。孝文帝即位後,遷秘書中散、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漸見寵待。太和十年,上疏建議實行三長制,遷中書令、散騎常侍,轉南部尚書,賜爵順陽侯。為文明太后所信,進爵隴西郡公,家室始富。五等爵位制建立後,冊封滎陽郡侯,拜廷尉卿,遷侍中、吏部尚書、咸陽王師。元恪成為太子後,拜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孝文帝南遷洛陽後,累遷尚書僕射,改封清淵縣侯。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逝世,享年四十九。 [35] 
李衝協助文明太后輔助孝文帝進行改革,為“孝文改制”殫精竭慮,作出了重大貢獻。李衝所推行的“三長制”,成為推行均田制的具體執行機構,均田制隨着“三長制”的推行而落到實處,促使北魏朝廷直接控制了全國户口,便利於向基層直接催督賦税,徵發徭役,加強基層行政管理。因此,“三長制”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鞏固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36-37] 
別    名
李思衝
清淵文穆公
字思順
所處時代
南北朝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隴西狄道(今甘肅臨洮)
出生日期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
逝世日期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498年)
主要成就
創立三長制
主要作品
《諫預召兵戍南鄭表》《答詔有》《上書言宜立三長》等
本    名
李衝
官    職
尚書僕射少傅
爵    位
清淵縣開國侯
追    贈
司空
諡    號
文穆
家    世
隴西李氏僕射房始祖

李衝人物生平

李衝早年經歷

李衝,字思順,隴西狄道(今甘肅省臨洮縣)人,敦煌公李寶的幼子。李衝少年時便成為孤兒,被長兄、滎陽太守李承所撫養、教育。李承常説:“這孩子氣量不凡,將成為家族的希望。”李衝深沉高雅有大氣度,隨兄赴官。當時牧守子弟多侵害騷擾百姓,動不動就求取財物,唯獨李沖和李承的長子李韶高潔寡慾,光明磊落,無所索求,當時人都讚美他們。 [1] 
北魏獻文帝拓跋弘末年,為中書學生。李衝善於交遊,不隨意遊戲廝混,同輩的人們都敬重他。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初年按常規升為秘書中散,掌管宮中文書事務,因行為嚴謹,靈敏聰慧,逐漸受到寵愛優待。升為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 [3] 

李衝設立三長

以前沒有三長,只設立宗主都護,因此百姓多隱瞞户口,五十或三十家才立一户。李衝鑑於以三正治理百姓,由來久遠,於是為創制三長制而上奏。文明太后看後説好,引見公卿大臣討論。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祐等説:“李衝請求設立三長,這是想統一天下的法令。説起來似乎可以採用,實際上難以推行。”鄭羲又説:“如果不信我的話,就試行它,事情失敗之後會知道我的話不錯。”太尉元丕説:“我認為此法如果試行,對公私都有好處。”人們都説當今是農忙之月,核查民户,新舊未分,百姓必定勞苦怨恨,請求過了秋天到冬季農閒月份,慢慢派使者去推行,辦起事來更便利。李衝説:“民,就是愚昧的意思,可以使他們照着命令辦,不可以讓他們知道為什麼那樣做。如果不在徵收賦税之時推行,百姓只知設三長查户口的勞苦,不見平均徭役減省租賦的好處,心中必然產生怨恨。應趁着徵收賦税的月份進行,讓他們知道賦税的均平。既明白了這個措施,又得到了他的好處,順着百姓的利慾就容易推行。”著作郎傅思益上前説:“民間風俗既然相異,治理的難易不同,按九等徵收户調絹帛,時間已久,一旦改變辦法,恐怕會引起動亂。”太后説:“設立三長,則百姓課税有固定的標準,租賦有固定的數量,包庇的户口可以查出來,僥倖逃避的人可以被制止,為什麼行不通呢?”大家議論雖然有差異,但只認為變法困難,再沒有其他主張。於是設立三長,公私都以此為便。 [4] 
升為中書令,加散騎常侍,仍舊任給事中。不久轉為南部尚書,賜爵順陽侯。李衝被文明太后寵幸,受到的恩寵一天天增加,賞賜錢財每月達數千萬,進爵為隴西公,太后暗中送珍寶和御用物品充實他的私宅,外人無從知曉。李衝家向來清貧,這時開始成為富豪。但他以謙虛約束自我,既能聚財又能散財,近自親戚遠到鄉里,沒有不分到的。謙虛待人,同情漂泊貧寒之人,門第衰敗而淪落的舊人,依靠他而晉升任用的也很多。當時以此稱道他。 [5] 
北魏建立後,遵循舊俗,對王公大臣都直呼其名,高祖常稱李衝為中書而不稱其名。文明太后去世後,高祖守喪,對李衝的引見接待更勝於前。直到討論禮儀律令,潤色辭藻,改定語言輕重,高祖雖然親自下筆,但無不徵求李衝的意見來決定。李衝盡忠侍奉皇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出朝入朝都勤勞憂國,表現於面容上,即使是朝中舊臣。皇親國戚,也沒有人比得上他,無不佩服他明白果斷,審慎周密,而從內心裏信服他。於是天下歸心,境外的人耳聞目睹,把他看成天下的奇才。高祖也深深地信賴他,更加親近敬重他,君臣之間情義不二。到改設各官署,制定五等爵制,讓李衝參與制定典禮,封為滎陽郡開國侯,食邑八百户,任命為廷尉卿。不久升侍中、吏部尚書、咸陽王師。設立太子後,拜為太子少傅。高祖開始依《周禮》,設置夫人、九嬪之類,以李衝的女兒為夫人。 [6] 

李衝參與南遷

高祖南征,加李衝為輔國大將軍,率兵跟隨左右。從京城出發以後直到洛陽,大雨連綿不絕,仍然命令大軍開拔。高祖全副武裝,手持馬鞭,駕馬而出,羣臣在馬前叩頭勸阻。高祖説:“長驅南伐的策略,朝廷已經制定,大軍將要出發,你們還想説什麼?”李衝進諫説:“我們這些人不能在帷幄之中擊敗敵人,坐在屋裏制服四海,而使南方有僭稱皇帝的魁首,實在是我們的罪過。陛下鑑於天下還沒有統一,親自勞累聖駕,我們這些人確實想捐軀盡力,在軍中貢獻生命。但自離郡時就陰雨綿綿,人馬疲憊,前面路途遙遠,雨水正多。並且洛陽一帶小小的河流尚且形成阻礙,何況長江浩瀚,遠在南方境內。如果修造舟船,必定停滯不前,軍隊疲憊,糧食缺少,進退兩難。如今如果哀憐死喪的人,掉轉大旗回去,在道義上較為恰當。”高祖説:“統一天下的意圖我在前面已經詳細説過了。你們只不過以雨水為難,但天時也還是可知的。為什麼呢?夏季既然炎熱,所以秋天雨多,冬季之初一定會晴朗。等到以後十月間,如果雨還不停這就是天意,如果在那是晴朗,進軍就無害。古代不討伐有喪事的敵人,是指統一政權下的諸侯各國,不適用於帝王統一天下的情況。已到了這個地步,怎麼能停留不前呢?”李衝又進諫説:“現行的措施,天下人不情願,只有陛下一人想這樣做。漢文帝曾經説過:“我一人獨自騎上千裏馬,究竟想到哪裏去呢?”我詞不達意,斗膽用死來請求。”高祖大怒説:“我正要經略天下,統一全境,你們這些儒生多次懷疑我的遠大計劃,國家有規定的死罪,你不要再説了!”説完就要騎馬出發。於是大司馬、安定王拓跋休,兼左僕射、任城王拓跋澄等人都哭個不停地勸阻。高祖告訴羣臣説:“興師動眾規模不小,如果行動卻不成功,那什麼給後人看?如果想要回師,無法流傳千載。我尋思遠祖世代居住在遙遠的大漠中,由於違背眾人的意願南遷,後人才得以享受無窮的好處,難道他們不留戀故土,輕易拋棄祖宗陵墓所在地嗎?難道只有君子有這種情感嗎?這應當説是上天的作用要通過人來完成、帝王大業需要實現的緣故。如果我的車駕不向南前進,就應當遷都到這裏,定都在中原,時機已經成熟,王公大臣認為如何?決定大計不能遲疑,想遷都的站左邊,不想遷都的站右邊。”安定王拓跋休等人紛紛站到右邊。前南安王拓跋楨進奏説:“愚昧的人對已成之事還不明白,聰明的人在事情還沒有發生時就預見到了。實行大德的人不和俗人商議,成就大功的人不與眾人謀劃,不一般的人才能做不一般的事。開拓神都以延續王業,在大地中央營造帝京,周公開先例於前,陛下實行於後,所以是恰當的。而且天下最重要的莫過皇帝的住地,人最寶貴的難道有比父母賜給的身體更為重要的嗎?請皇上保重身體以使天下百姓放心,定都中原,停止南伐。這是我們臣子的由衷之言,也是天下蒼生的大幸。”羣臣都高呼萬歲。 [7] 
高祖起初計劃南遷,怕大家人心戀舊,就假裝有大的軍事行動,用以威迫和安定人心,名義上是南伐其實是南遷。舊人懷念故土,大多不願意,但心中害怕南伐,沒有人敢説話,於是定都洛陽。李衝對高祖説:“陛下要效仿周公的制度,定都成州故地。但是您總不能到處移動車駕,等着六座寢宮築成;也不能在馬上等着城廓完工。希望皇上暫回北都,令臣下建造,等建造完畢,完備禮樂制度,調和玉鑾的聲音,找個時機南遷,在天下的中心作出表率。”高祖説:“我將巡視各方山嶽,到鄴城稍作停留,開春就回平城,不會就此不回北方。”不久以李衝為鎮南將軍,照舊任侍中、少傅,委任他營造洛陽的重任,改封陽平郡開國侯,食邑户數照舊不變。 [8] 

李衝建言獻策

高祖南伐,以李衝兼任左僕射留守洛陽。高祖的車馬渡過淮河,另外詔令安南大將軍元英、平南將軍劉藻征討漢中,徵召雍、涇、岐三州兵六千人,計劃戍守南鄭,等攻下城池後就派他們前去。李衝上表進諫説:“秦州地勢險要又接近羌人居住區,自從西路軍隊出動之後,連續增援糧餉,加之氐人叛亂,各地百姓奔走逃命,運糧造假至·今不止。預調戍兵,打算把它們遠派到山外去,雖對他們加以免除勞役的優待,他們恐怕還會驚駭不安。假如最終攻不下南鄭,白白的動搖民心,如果與胡人夷人連結,事情也許難以預測。如果依聖旨暗中下達命令給刺史,等軍隊攻克南鄭,然後差派戍兵,以我的愚見,這還是不夠的。為什麼呢?西部道路險要,一條小路有千里長。想深入與我方隔絕的地界內,孤零零地據守在羣敵包圍之中,若遭到敵人進攻,不能立即救援,糧食吃完後不能向他們運送糧食。古人説:“鞭子雖長,達不到馬腹。”南鄭對於我國來説實在是馬腹。而且古人攻城,有時城池投降卻不佔領;仁君用兵,有時安撫百姓而拋棄土地。況且王者的舉動,用心在於拯救百姓;敵人固守,本意在於吝惜土地。比較兩種情況可見德行有深淺的區分。皇上美名已經流傳很遠,何必急於奪取一座城池呢?而且魏國境土所覆蓋的,九州中已超過八州,統治的人民,十分已有九分。沒有臣服大魏的只有大漠以北與長江以南罷了,這些人臣服已經為時不遠,何必操之過急呢?應等到大力開拓疆土,多奪取城池堡壘,多積累資材糧食,食物足以應付敵人,然後設立機構委任將領,準備吞併敵人。鍾離、壽陽臨近我邊界都沒能攻下來;赭城、新野只距洛陽幾步遠也沒降服。放棄攻取的地方而不佔據,對投降的人安撫之後又加以殺戮。東路還不能以較近的軍隊堅守,西部邊遠地方難道可以用遠方兵力固守?如果真要置兵防守,我擔心最終也會送給敵人,定都在天下的中央,接近敵境,正應該大力招募敢死的勇士,掃平江南。如果輕率地派遣孤軍,拋棄他們使他們落入敵手,我擔心以後有行動時,大家都怕留守敵境,要想讓他們賣命,不容易辦到。由此推論,不戍守南鄭為上策。”高祖同意了他的意見。 [9] 
高祖從鄴城回到京城,在洪池泛舟,不慌不忙地對李衝説:“我想從這裏開條渠到洛水,南伐的時候,不就可以從這裏入洛水,從洛水入黃河,從黃河入汴水,從汴水入清水,一直到淮河嗎?一下船就可以戰鬥,就像出門去搏鬥一樣,這是軍國的大計。溝渠如果只需兩萬人以下,六十日可以見效的話,應該逐漸修建它。”李衝回答説:“如果這樣的話,兵士就沒有長途跋涉的勞苦,戰鬥時可以有加倍的戰鬥力。”李衝升任尚書僕射,仍然兼任少傅。改封清淵縣開國侯,食邑户數不變。後來太子拓跋恂被廢黜,李衝被除少傅之職。高祖在清徽堂接見公卿,高祖説:“聖人特別重要的東西是地位和功績,因此功業成就後製作雅樂,統治穩定後製定禮儀。遷移到天下的中央,在洛陽創建帝都,雖然宏大的規劃還沒有完成,而總的來説調理大體具備。但南方有未臣服的小子,加之兇惡的蠻族就在附近,我晝夜憂慮其實就在這事。征服南方的主意已經決定了,我親征的策略也已經確定了。如果依照近代的辦法,那麼天子只有身居宮中不出;如果依照上古的例子,那麼有天子親自率兵出征,很快就亡國了。國運的長短在於德行而不在於親征。只是出發的日期還沒有確定下來。預先知道事情徵兆的是神仙吧?我既不是神仙,哪能知道呢?不過近來陰陽占卜術士都勸説我:出征必然獲勝。這既然是國家大事,應該君臣一起各抒己見,不能因為我已經説了便遲疑不決,下去後又有其他意見。”李衝回答説:“征戰的辦法是先觀察人事,然後卜筮。卜筮雖吉,還恐怕人事不具備。今年秋收,收成比平常年份有減產,又剛剛遷都,人們生計還沒有定,再有徵戰我認為不好。應等到來年秋天再説。”高祖説:“僕射的話不是沒有道理。我心中考慮的事是為國家擔憂。敵人近在咫尺,我沒有理由安居,道理應該是如此。僕射説人事不順當,也不一定如此。我曾在前十七年時,率領二十萬人馬出征,沒有走出京郊就回來了,這是由人事決定的而不是天時。往年趁有利之機出征,天時還可以,但缺人事,又導致不能獲勝。假如等人事具備,又天時不順,怎麼辦呢?如果照僕射的話就始終沒有出征的道理。我如果秋天出征不能獲勝,幾位大臣就都得交付司寇處理。你們一定要人人盡心盡力。”於是停止討論,大家都出了宮。 [10-11] 
後來北魏宣武帝元恪被立為太子,高祖在清徽堂設宴慶賀,高祖説:“設立皇太子是用以繼承帝位,協調天地人三才,光宗耀祖,這是億萬人都喜悦,天人同慶的事,所以請你到這裏參加宴會,以抒發欣喜之情。”高祖又説:“天地的法則,一盈一虛,哪有經常的好事。天道尚且如此,何況人事呢?所以有升有降自古如此。悼惜往事,欣慰目·前,真讓人感慨。”李衝回答説:“太子繼承儲位,天下百姓都深感榮幸。但我以前有辱做師傅的職責,不能輔佐他行正道,上愧皇上,承蒙陛下慈愛寬容,讓我參加這個宴會,我既高興又慚愧。”高祖説:“我尚且不能改變他的昏庸,師傅何必慚愧道歉呢?” [12] 

李衝公正嚴明

後來尚書在元拔、穆泰定罪問題上發生疑問,李衝上奏説:“前彭城鎮將元拔和穆泰一併謀反,養子元降壽應當隨元拔治罪。而太尉、咸陽王元禧等認為法律條文規定養子犯罪,養父及兄弟不知內情的不受牽連。謹按法律條文的本意是説養子與養父之間沒有天性聯繫,與兄弟之間無血緣關係,親屬既然不同,所以處罰相應減輕,因此養子雖犯罪而與父兄無關。但父兄犯罪,養子不瞭解陰謀,交換位置衡量情理,豈能單方跟隨被殺呢?道理本來不應該這樣。我認為依據法律條文,如果養子犯罪,生父不受牽連,那麼養父就要受到連坐,這是很明白的。而且法律只説養父不隨養子連坐,不説養子不隨養父連坐,應該是對尊者寬,卑者嚴的意思。元禧等認為法律上雖然不見明文規定,但這是條例互見的原則,在有關收繼的條目下列舉養父犯罪的處罰辦法,在有關養育的條目下又列舉養子犯罪的處罰辦法,這叫做互起。互起兩項都規定得清楚,養子肯定無罪。如果以近親寄養,與親生子相同,那麼父子應當互相牽連,只表明不與連坐。並且寄養律令下的註文説如果有其他規定,可以不按照律令辦理。令文又説各有封爵的人,如果沒有親生兒子,到他去世後,即使有寄養的兒子,封爵也撤銷不繼承。這就叫有福自己得不到,有罪便被株連。衡量事理與律令的意思便互相矛盾。我們推測法律的本意必定不是這樣的。我認為無論根據案例還是法律條文,處罪是無疑的,按照法令和依據情理也應如此。”高祖下詔説:“僕射的議論顯然是有法律依據的;太尉等人的議論與法典相違背。養子之所以要與養父連坐,是因為他已經免除了受生父的牽連,所以不得再與收養它的人相區別。這些人為什麼獨有福分,經常漏網?養子之所以不能繼承封爵是因為國家重視爵位,特別立下制度,趁上天絕其後代之機,順勢廢除了爵位,怎麼能再用來解答刑賞的問題?根據這點就應當處死,可特地赦免他。” [13] 
李衝機敏而有靈巧的構思,北京明堂、圓丘、太廟以及洛陽劃定基址、設置郊廟之地、新修殿堂都全靠李衝。他勤奮努力,孜孜不倦,白天處理文件,兼管建築設計,文件堆滿几案,紙筆在手始終不感到勞累厭倦。但他力圖顯揚門族,務使六親受益,兄弟子侄都有官爵,一家人每年的俸祿達一萬多匹絹布,因此凡是他親近的人,即使痴呆耳聾無不破格提拔官位,當時輿論也因此而對他有不好的評論。 [14] 

李衝狂怒逝世

李沖年齡才四十多歲鬢髮就已經斑白,但體貌健美,沒有衰老的跡象。李彪入京後,孤單卑微缺少靠山,卻自立不羣,認為李沖喜好人才,傾心敬仰依附他。李衝也看中他的才華,禮貌的接納了他,常向高祖推薦,公事私事都互相幫助。直到李彪任中尉兼尚書,受到高祖知遇,便認為不是依賴李衝而得升遷,因而輕視背離他,只在公開場合略表敬意而已,不再有敬仰之意。李衝很記恨他。後來高祖南征,李衝與吏部尚書、任城王元澄都認為李彪傲慢無禮,於是拘禁了他。上奏他的罪狀,奏章是李衝親手寫的,他家中人都不知道這事,語辭非常激烈率直,還作了自我檢討。高祖看了他的奏表,感嘆了很久,後來説:“李彪可以説太不檢點,僕射的行為也太過分了。”李衝當時極為憤怒,多次數落李彪前後的過錯,瞪起眼睛大呼,摔壞了几案。他又把御史都抓起來,讓他們叩頭至地,把他們兩手反綁在身後,任意辱罵。李衝向來性情温和,而突發狂怒,於是發病,思維紊亂,精神失常,言語錯亂,還扼腕叫罵,稱李彪是小人。醫藥不能治療,有人認為是肝臟破裂。十多天後他就去世了,當時才四十九歲。高祖在玄瓠為他舉行悼念儀式,悲痛的哭出聲來不能自已。下詔説:“李衝生性堅貞温和,以德義修身,從家庭接受教誨,道行向來表現於國事之中。太和初年,我還年幼時早就把機密大事託付給他,他把政務處理得很好。遷都洛陽以後,朝廷選任為清要之官,職位升到尚書省之首,掌管出納王命。他忠誠恭敬,柔順聰明,足以表現為睿智的典型,仁慈恭敬,守信施恩,團結民心。可以説他是國家的賢臣,朝廷的表率。剛提升他到優寵的職位,以表彰他的功績,報答舊人,卻突然逝世了,我心中十分悲痛。他留守勤勞,本應該加以獎賞,而且是優秀的老臣,又應表彰,可以追贈為司空公,賜給官槨以及朝服一套、衣服一套、贈錢三十萬、布五百匹、蠟二百斤。”有關部門上奏諡號為“文穆”。安葬在覆舟山,鄰近杜預墓,這是高祖的主意。 [15]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正月,高祖從鄴城回到洛陽,途徑李衝墓,左右侍臣告訴他,高祖帶病去看墳,掩面哭泣了很久 [16]  。下詔説:“司空文穆公,道德被時人敬仰,功勳銘記在我心中,不幸逝世,安葬於邙嶺,我回駕經過覆舟山,親自去看望他的墳墓,哀悼仁德,懷念舊人,我心中很悲痛。可以派人以太牢去祭奠他,來表達我的心情。”後來高祖與留守百官相見,敍説李衝去世的原因,大家都流淚。高祖得到留台的奏報,得知李衝患病的情狀,對右衞宋弁説:“僕射掌握我的國家大權,總管朝政,自身清正簡樸,我瞭解並信任他很久了。我因為他仁慈聰明,忠誠正直,授予他台司之職,使我出境無後顧之憂,卻忽然得了這種病,我心中很傷感。”高祖對他如此痛惜。當初,李衝被馮太后私下寵愛時,侄子李韶臉上常有憂色,擔心他會給全家招致滅頂之災。後來,他的美名一天天顯揚,李韶才稍稍放心,而李衝做官光明正大,把它當作自己的事,自始至終,無所逃避屈服。善於審時度勢的本領,往往都是這樣反映出來。 [17-18] 

李衝人物評價

李承:“此兒器量非恆,方為門户所寄。” [19] 魏書》引
元宏:①僕射執我樞衡,總釐朝務,使我無後顧之憂,一朝忽有此患,朕甚愴懷。 [19] 《魏書》引)②衝貞和資性,德義樹身,訓業自家,道素形國。太和之始,朕在弱齡,早委機密,實康時務。鴻漸瀍洛,朝選開清,升冠端右,惟允出納。忠肅柔明,足敷睿範,仁恭信惠,有結民心。可謂國之賢也,朝之望也。方升寵秩,以旌功舊,奄致喪逝,悲痛於懷。 [19] 《魏書》引)②司空文穆公,德為時宗,勳簡朕心,不幸徂逝,託墳邙嶺,旋鑾覆舟,躬睇塋域,悲仁惻舊,有慟朕衷。 [19] 《魏書》引
魏收:“李衝早延寵眷,入幹腹心,風流識業,固乃一時之秀。終協契聖主,佐命太和,位當端揆,身任樑棟,德洽家門,功著王室。蓋有魏之亂臣也。” [19] 《魏書》
王夫之:“三長之立,李衝非求以靖民,以核民之隱冒爾。……非商鞅其孰忍為此哉?……若李衝之法,免其賦役,三載無過,則升為黨長,復其三夫,吾知奸民之恣肆無已矣。” [20] 讀通鑑論
黃仁宇:“李衝則將拓跋政權的民政“周禮化”,並將其財政的處理賦予“李悝式”的體制,因之給中國以後幾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長遠的後果。” [21]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

李衝個人作品

全後魏文》錄有其文七篇:《諫預召兵戍南鄭表》、《答詔有》、《表彈李彪》、《又表》、《上書言宜立三長》、《奏錄劉昞子孫》、《奏養子不從坐》。 [2] 

李衝軼事典故

李衝愛憎分明

李衝身居要職而對待自身嚴厲,不計愛憎,處事公正。當初,李衝的兄長李佐與河南太守來崇一起從涼州來歸附魏國,二人平時有些小矛盾,李佐羅織來崇的罪名,把他餓死獄中。後來來崇之子來護又檢舉李佐的貪污罪,李佐與李衝等人都被囚禁,遇上大赦才被放出,李佐很記恨來護。到李衝受寵顯貴統管內外時,來護為南部郎,很擔心被李衝陷害,常求退避,而李衝每每安慰他。來護後來因貪贓獲罪,擔心必定不能免罪。李衝於是詳細上奏與來護的矛盾本末,請求原諒他,來護因此沒有被處罰。 [22] 
李衝的從甥陰始孫孤苦貧窮,往來李衝家就像子侄一樣。有人想做官,通過陰始孫送馬給李衝,陰始孫接受了馬卻不向李衝説。後來趁着方便時,借給李衝這匹馬,馬主見李衝騎他的馬,他卻沒有得到官位,就自己去陳述事情的始末。李衝聽到後,大吃一驚,抓起陰始孫,把實情上奏,陰始孫因此被處死。 [22] 

李衝家門敦睦

李衝兄第六人,分別由四母所生,相互之間常發生爭鬥。到李衝富貴後,封賞爵祿與恩賜都與他們共享,內外和睦。父親死後,他與兄弟同住二十餘年,到洛陽後才分開居住,但更是相互友愛,長期親密無間。這都是李衝的恩德。 [23] 

李衝親屬成員

李衝為隴西李氏僕射房始祖,兄弟六人後裔均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七姓十家”。 [32-34] 

李衝先祖

曾祖:李暠,涼武昭王。 [24] 
祖父:李翻,酒泉太守、敦煌郡公。

李衝父親

李寶,北魏侍中、鎮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沙並二州刺史、敦煌宣公。 [25] 

李衝妻子

滎陽鄭氏,北魏冠軍將軍、豫州刺史鄭德玄之女。 [26] 

李衝兄弟

長兄:李承,北魏龍驤將軍、滎陽太守,贈雍州刺史,諡號為穆。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為唐代著名的“七姓十家”之一。
二哥:李茂,北魏鎮西將軍、西兗州刺史、敦煌侯,諡號為恭。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為唐代著名的“七姓十家”之一。
三哥:李輔,北魏鎮遠將軍、潁川太守,贈徵虜將軍、秦州刺史、襄武郡侯,諡號為惠。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為唐代著名的“七姓十家”之一。
四哥:李佐,北魏輔國將軍、荊州刺史,贈徵虜將軍、秦州刺史,諡號為莊。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為唐代著名的“七姓十家”之一。
五哥:李公業,早卒。 [27]  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為唐代著名的“七姓十家”之一。

李衝兒子

長子:李延實,左將軍、光州都督、清淵縣侯。 [28] 
次子:李休纂,太子舍人。
三子:李延考,太尉外兵參軍。

李衝女兒

李衝有六女,因出身當世名門,其六女嫁皇室或名門皆為嫡妻。
(1)長女:李長妃,嫁給鄭道昭(滎陽鄭氏,鎮北將軍、相州刺史、文恭縣子)。
(2)次女:李伸王,嫁給鄭洪建(滎陽鄭氏,司徒主簿)。
(3)三女:李令妃,嫁給盧道裕(范陽盧氏,使持節、撫軍將軍、青州刺史)。
(4)四女:李媛華,嫁給彭城王元勰。孝莊帝元子攸的母親,追尊“文穆皇后”。
(5)五女:李稚妃,嫁給崔勖(清河崔氏,輕車將軍、尚書郎中、朝陽伯)。
(6)六女:李稚華,嫁給元季海(太尉參軍事、河南大行台)。 [29] 
以上六女記載見《彭城武宣王妃李氏(李媛華)墓誌銘》。

李衝史料記載

魏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 [19] 
北史·卷一百·序傳第八十八》。 [30] 

李衝影視形象

2013年電影《北魏傳奇之百草情恨》:蔣昌義飾演李衝。
2006年電視劇《北魏馮太后》:陸劍民飾演李衝。 [31] 
參考資料
  • 1.    《魏書·卷五十三》:李衝,字思順,隴西人,敦煌公寶少子也。少孤,為長兄滎陽太守承所攜訓。承常言:“此兒器量非恆,方為門户所寄。”衝沉雅有大量,隨兄至官。是時牧守子弟多侵亂民庶,輕有乞奪,衝與承長子韶獨清簡皎然,無所求取,時人美焉。
  • 2.    《全後魏文·卷三十六》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4-02]
  • 3.    《魏書·卷五十三》:顯祖末,為中書學生。衝善交遊,不妄戲雜,流輩重之。高祖初,以例遷秘書中散,典禁中文事,以修整敏惠,漸見寵待。遷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
  • 4.    《魏書·卷五十三》:舊無三長,惟立宗主督護,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户。衝以三正治民,所由來遠,於是創三長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覽而稱善,引見公卿議之。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祐等曰:“衝求立三長者,乃欲混天下一法。言似可用,事實難行。”羲又曰:“不信臣言,但試行之。事敗之後,當知愚言之不謬。”太尉元丕曰:“臣謂此法若行,於公私有益。”鹹稱方今有事之月,校比民户,新舊未分,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閒月,徐乃遣使,於事為宜。衝曰:“民者,冥也,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調時,百姓徒知立長校户之勤,未見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課調之月,令知賦税之均。既識其事,又得其利,因民之慾,為之易行。”著作郎傅思益進曰:“民俗既異,險易不同,九品差調,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擾亂。”太后曰:“立三長,則課有常準,賦有恆分;苞蔭之户可出,僥倖之人可止。何為而不可?”羣議雖有乖異,然惟以變法為難,更無異義。遂立三長,公私便之。
  • 5.    《魏書·卷五十三》:遷中書令,加散騎常侍,給事中如故。尋轉南部尚書,賜爵順陽侯。衝為文明太后所幸,恩寵日盛,賞賜月至數十萬,進爵隴西公,密緻珍寶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衝家素清貧,於是始為富室。而謙以自牧,積而能散,近自姻族,逮於鄉閭,莫不分及。虛己接物,垂念羈寒,衰舊淪屈,由之躋敍者,亦以多矣。時以此稱之。
  • 6.    《魏書·卷五十三》:是時循舊,王公重臣皆呼其名,高祖常謂衝為中書而不名之。文明太后崩後,高祖居喪引見,待接有加。及議禮儀律令,潤飾辭旨,刊定輕重,高祖雖自下筆,無不訪決焉。衝竭忠奉上,知無不盡,出入憂勤,形於顏色;雖舊臣戚輔,莫能逮之,無不服其明斷慎密而歸心焉。於是天下翕然,及殊方聽望,鹹宗奇之。高祖亦深相仗信,親敬彌甚,君臣之間,情義莫二。及改置百司,開建五等,以衝參定典式,封滎陽郡開國侯,食邑八百户,拜廷尉卿。尋遷侍中、吏部尚書、咸陽王師。東宮既建,拜太子少傅。高祖初依《周禮》,置夫、嬪之列,以衝女為夫人。
  • 7.    《魏書·卷五十三》:車駕南伐,加衝輔國大將軍,統眾翼從。自發都至於洛陽,霖雨不霽,仍詔六軍發軫。高祖戎服執鞭御馬而出,羣臣啓顙於馬首之前。高祖曰:“長驅之謀,廟算已定,今大將軍進,公等更欲何雲?”衝進曰:“臣等不能折衝帷幄,坐制四海,而令南有竊號之渠,實臣等之咎。陛下以文軌未一,親勞聖駕,臣等誠思亡軀盡命,效死戎行。然自離都淫雨,士馬困弊,前路尚遙,水潦方甚。且伊洛境內,小水猶尚致難,況長江浩汗,越在南境。若營舟楫,必須停滯,師老糧乏,進退為難,矜喪反旆,於義為允。”高祖曰:“一同之意,前已具論。卿等正以水雨為難,然天時頗亦可知。何者?夏既炎旱,秋故雨多,玄冬之初,必當開爽。比後月十間,若雨猶不已,此乃天也,脱於此而晴,行則無害。古不伐喪,謂諸侯同軌之國,非王者統一之文。已至於此,何容停駕?”衝又進曰:“今者之舉,天下所不願,唯陛下欲之。漢文言:吾獨乘千里馬,竟何至也?臣有意而無其辭,敢以死請。”高祖大怒曰:“方欲經營宇宙,一同區域,而卿等儒生,屢疑大計,斧鉞有常,卿勿復言!”策馬將出。於是大司馬、安定王休,兼左僕射、任城王澄等並殷勤泣諫。高祖乃諭羣臣曰:“今者興動不小,動而無成,何以示後?苟欲班師,無以垂之千載。朕仰惟遠祖,世居幽漠,違眾南遷,以享無窮之美,豈其無心,輕遺陵壤?今之君子,寧獨有懷?當由天工人代、王業須成故也。若不南鑾,即當移都於此,光宅土中,機亦時矣,王公等以為何如?議之所決,不得旋踵。欲遷者左,不欲者右。”安定王休等相率如右。南安王楨進曰:“夫愚者暗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行至德者不議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非常之人乃能非常之事。廓神都以延王業,度土中以制帝京,周公啓之於前,陛下行之於後,固其宜也。且天下至重,莫若皇居,人之所貴,寧如遺體?請上安聖躬,下慰民望,光宅中原,輟彼南伐。此臣等願言,蒼生幸甚。”羣臣鹹唱“萬歲”。
  • 8.    《魏書·卷五十三》:高祖初謀南遷,恐眾心戀舊,乃示為大舉,因以協定羣情,外名南伐,其實遷也。舊人懷土,多所不願,內憚南征,無敢言者,於是定都洛陽。衝言於高祖曰:“陛下方修周公之制,定鼎成周。然營建六寢,不可遊駕待就;興築城郛,難以馬上營訖。願暫還北都,令臣下經造,功成事訖,然後備文物之章,和玉鑾之響,巡時南徙,軌儀土中。”高祖曰:“朕將巡省方岳,至鄴小停,春始便還未宜。”遂不歸北。尋以衝為鎮南將軍,侍中、少傅如故,委以營構之任。改封陽平郡開國侯,邑户如先。
  • 9.    《魏書·卷五十三》:車駕南伐,以衝兼左僕射,留守洛陽。車駕渡淮,別詔安南大將軍元英、平南將軍劉藻討漢中,召雍涇岐三州兵六千人擬戍南鄭,克城則遣。衝表諫曰:“秦州險阨,地接羌夷,自西師出後,餉援連續,加氐胡叛逆,所在奔命,運糧擐甲,迄茲未已。今復豫差戍卒,懸擬山外,雖加優復,恐猶驚駭,脱終攻不克,徒動民情,連胡結夷,事或難測。輒依旨密下刺史,待軍克鄭城,然後差遣,如臣愚見,猶謂未足。何者?西道險阨,單徑千里。今欲深戍絕界之外,孤據羣賊之口,敵攻不可卒援,食盡不可運糧。古人有言:‘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南鄭於國,實為馬腹也。且昔人攻伐,或城降而不取;仁君用師,或撫民而遺地。且王者之舉,情在拯民;夷寇所守,意在惜地。校之二義,德有淺深。惠聲已遠,何遽於一城哉?且魏境所掩,九州過八,民人所臣,十分而九。所未民者,惟漠北之與江外耳。羈之在近,豈急急於今日也?宜待大開疆宇,廣拔城聚,多積資糧,食足支敵,然後置邦樹將,為吞併之舉。今鍾離、壽陽,密邇未拔;諸城、新野,跬步弗降。所克者舍之而不取,所降者撫之而旋戮。東道既未可以近力守,西蕃寧可以遠兵固?若果欲置者,臣恐終以資敵也。又今建都土中,地接寇壤,方須大收死士,平蕩江會。輕遣單寡,棄令陷沒,恐後舉之日,眾以留守致懼,求其死效,未易可獲。推此而論,不戍為上。”高祖從之。
  • 10.    《魏書·卷五十三》:高祖自鄴還京,泛舟洪池,乃從容謂衝曰:“朕欲從此通渠於洛,南伐之日,何容不從此入洛,從洛入河,從河入汴,從汴入清,以至於淮?下船而戰,猶開户而鬥,此乃軍國之大計。今溝渠若須二萬人以下、六十日有成者,宜以漸修之。”衝對曰:“若爾,便是士無遠涉之勞,戰有兼人之力。”遷尚書僕射,仍領少傅。改封清淵縣開國侯,邑户如前。及太子恂廢,衝罷少傅。
  • 11.    《魏書·卷五十三》:高祖引見公卿於清徽堂,高祖曰:“聖人之大寶,惟位與功,是以功成作樂,治定製禮。今徙極中天,創居嵩洛,雖大構未成,要自條紀略舉。但南有未賓之豎,兼兇蠻密邇,朕夙夜悵惋,良在於茲。取南之計決矣,朕行之謀必矣。若依近代也,則天子下帷深宮之內;準上古也,則有親行,祚延七百。魏晉不徵,旋踵而殞,祚之修短,在德不在徵。今但以行期未知早晚。知幾其神乎,朕既非神,焉能知也。而頃來陰陽卜術之士,鹹勸朕今徵必克。此既家國大事,宜共君臣各盡所見,不得以朕先言,便致依違,退有同異。”衝對曰:“夫征戰之法,先之人事,然後卜筮。今卜筮雖吉,猶恐人事未備。今年秋稔,有損常實,又京師始遷,眾業未定,加之徵戰,以為未可。宜至來秋。”高祖曰:“僕射之言,非為不合。朕意之所慮,乃有社稷之憂。然咫尺寇戎,無宜自安,理須如此。僕射言人事未從,亦不必如此。朕去十七年,擁二十萬眾,行不出畿甸,此人事之盛,而非天時。往年乘機,天時乃可,而闕人事,又致不捷。若待人事備,復非天時,若之何?如僕射之言,便終無徵理。朕若秋行無克捷,三君子並付司寇。不可不人盡其心。”罷議而出。
  • 12.    《魏書·卷五十三》:後世宗為太子,高祖宴於清徽堂。高祖曰:“皇儲所以纂歷三才,光昭七祖,斯乃億兆鹹悦,天人同泰,故延卿就此一宴,以暢忻情。”高祖又曰:“天地之道,一盈一虛,豈有常泰。天道猶爾,況人事乎?故有升有黜,自古而然。悼往欣今,良用深嘆。”衝對曰:“東暉承儲,蒼生鹹幸。但臣前忝師傅,弗能弼諧,仰慚天日,慈造寬含,得預此宴,慶愧交深。”高祖曰:“朕尚不能革其昏,師傅何勞愧謝也。”
  • 13.    《魏書·卷五十三》:後尚書疑元拔、穆泰罪事,衝奏曰:“前彭城鎮將元拔與穆泰同逆,養子降壽宜從拔罪。而太尉、咸陽王禧等,以為律文養子而為罪,父及兄弟不知情者不坐。謹審律意,以養子於父非天性,於兄弟非同氣,敦薄既差,故刑典有降;是以養子雖為罪,而父兄不預。然父兄為罪,養子不知謀,易地均情,豈獨從戮乎?理固不然。臣以為:依據律文,不追戮於所生,則從坐於所養,明矣。又律惟言父不從子,不稱子不從父,當是優尊厲卑之義。臣禧等以為:‘律雖不正見,互文起制,於乞也舉父之罪,於養也見子坐,是為互起。互起兩明,無罪必矣。若以嫡繼,養與生同,則父子宜均,只明不坐。且繼養之注云:若有別制,不同此律。又令文雲:諸有封爵,若無親子,及其身卒,雖有養繼,國除不襲。是為有福不及己,有罪便預坐。均事等情,律令之意,便相矛盾。伏度律旨,必不然也。’臣衝以為:指例條尋,罪在無疑,準令語情,頗亦同式。”詔曰:“僕射之議,據律明矣;太尉等論,於典矯也。養所以從戮者,緣其已免所生,故不得復甄於所養。此獨何福,長處吞舟?於國所以不襲者,重列爵,特立制,因天之所絕,推而除之耳,豈復報對刑賞?於斯則應死,可特原之。”
  • 14.    《魏書·卷五十三》:衝機敏有巧思。北京明堂、圓丘、太廟,及洛都初基,安處郊兆,新起堂寢,皆資於衝。勤志強力,孜孜無怠,旦理文簿,兼營匠制,几案盈積,剞劂在手,終不勞厭也。然顯貴門族,務益六姻,兄弟子侄,皆有爵官,一家歲祿,萬匹有餘;是其親者,雖復痴聾,無不超越官次。時論亦以此少之。
  • 15.    《魏書·卷五十三》:年才四十,而鬢須班白,姿貌豐美,未有衰狀。李彪之入京也,孤微寡援,而自立不羣,以衝好士,傾心宗附。衝亦重其器學,禮而納焉,每言之於高祖,公私共相援益。及彪為中尉兼尚書,為高祖知待,便謂非復藉衝,而更相輕背,惟公坐斂袂而已,無覆宗敬之意也。衝頗銜之。後高祖南征,衝與吏部尚書、任城王澄並以彪倨傲無禮,遂禁止之。奏其罪狀,衝手自作,家人不知,辭甚激切,因以自劾。高祖覽其表,嘆悵者久之,既而曰:“道固可謂溢也,僕射亦為滿矣。”衝時震怒,數數責彪前後愆悖,瞋目大呼,投折几案。盡收御史,皆泥首面縛,詈辱肆口。衝素性温柔,而一旦暴恚,遂發病荒悸,言語亂錯,猶扼腕叫詈,稱李彪小人。醫藥所不能療,或謂肝藏傷裂。旬有餘日而卒,時年四十九。高祖為舉哀於懸瓠,發聲悲泣,不能自勝。詔曰:“衝貞和資性,德義樹身,訓業自家,道素形國。太和之始,朕在弱齡,早委機密,實康時務。鴻漸瀍洛,朝選開清,升冠端右,惟允出納。忠肅柔明,足敷睿範,仁恭信惠,有結民心。可謂國之賢也,朝之望也。方升寵秩,以旌功舊,奄致喪逝,悲痛於懷。既留勤應陟,兼良宿宜褒,可贈司空公,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錢三十萬、布五百匹、蠟三百斤。”有司奏諡曰文穆。葬於覆舟山,近杜預冢,高祖之意也。
  • 16.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十二·齊紀八》:(太和二十三年)春,正月……乙酉,魏主發鄴。……戊戌,魏主至洛陽,過李衝家。時卧疾,望之而泣;見留守官,語及衝,輒流涕。
  • 17.    《魏書·卷五十三》:後車駕自鄴還洛,路經衝墓,左右以聞,高祖卧疾望墳,掩泣久之。詔曰:“司空文穆公,德為時宗,勳簡朕心,不幸徂逝,託墳邙嶺,旋鑾覆舟,躬睇塋域,悲仁惻舊,有慟朕衷。可遣太牢之祭,以申吾懷。”及與留京百官相見,皆敍衝亡沒之故,言及流涕。高祖得留台啓,知衝患狀,謂右衞宋弁曰:“僕射執我樞衡,總釐朝務,清儉居躬,知寵已久。朕以仁明忠雅,委以台司之寄,使我出境無後顧之憂,一朝忽有此患,朕甚懷愴慨。”其相痛惜如此。
  • 18.    《魏書·卷五十三》:始衝之見私寵也,兄子韶恆有憂色,慮致傾敗。後榮名日顯,稍乃自安。而衝明目當官,圖為己任,自始迄終,無所避屈。其體時推運,皆此類也。
  • 19.    《魏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8-21]
  • 20.    《讀通鑑論·卷十六·武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8-21]
  • 21.    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08
  • 22.    《魏書·卷五十三》:初,衝兄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自涼州入國,素有微嫌。佐因緣成崇罪,餓死獄中。後崇子護又糾佐贓罪,佐及衝等悉坐幽系,會赦乃免,佐甚銜之。至衝寵貴,綜攝內外,護為南部郎,深慮為衝所陷,常求退避,而衝每慰撫之。護後坐贓罪,懼必不濟。衝乃具奏與護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衝從甥陰始孫孤貧,往來衝家,至如子侄。有人求官,因其納馬於衝,始孫輒受而不為言。後假方便,借衝此馬,馬主見衝乘馬而不得官,後乃自陳始末。衝聞之,大驚,執始孫以狀款奏,始孫坐死。其處要自厲,不念愛惡,皆此類也。
  • 23.    《魏書·卷五十三》:衝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頗相忿鬩。及衝之貴,封祿恩賜皆以共之,內外輯睦。父亡後同居二十餘年,至洛乃別第宅,更相友愛,久無間然。皆衝之德也。始衝之見私寵也,兄子韶恆有憂色,慮致傾敗。後榮名日顯,稍乃自安。而衝明目當官,圖為己任,自始迄終,無所避屈。其體時推運,皆此類也。
  • 24.    CNKI:SUN:SXYK.0.1988-04-002
  • 25.    《魏書·卷五十三》:李寶,字懷素,小字衍孫,隴西狄道人,私署涼王皓之孫也。
  • 26.    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鄭羲 崔辯  .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3-17]
  • 27.    《魏書·卷三十九》:有六子:承、茂、輔、佐、公業、衝。
  • 28.    《魏書·卷五十三》:李延實,字禧,隴西人,尚書僕射衝之長子。
  • 29.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李孝伯 李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3-17]
  • 30.    《北史·卷一百·序傳第八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8-21]
  • 31.    資料:電視劇《北魏馮太后》演員名單  .新浪網.2006-10-16[引用日期2019-11-05]
  • 32.    《新唐書·卷一百十八·列傳第二十·高士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33.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34.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35.    李衝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36.    張建魁,姚茹葉,寇興祜,武世文編著.甘肅歷代名人研究[M].蘭州:甘肅科學技術出版社,2015.08.第52頁
  • 37.    李沛誠著.中國曆代改革者[M].長沙:湖南出版社,1991.08.第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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