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葆華
(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李大釗之子)
鎖定
李葆華(1909年10月2日
[7]
-2005年2月19日),男,漢族,曾用名趙昇陽、楊震、趙振聲等,出生於河北,後於日本留學。
[5]
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投身抗日戰爭。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李大釗之子。
[4-5]
新中國成立後,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副部長
[5]
,後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兼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73年中共十大被選為中央委員,同年出任中共貴州省委第二書記。1978年出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於中共十一大連任中央委員。1982年5月離休。中共第十一屆中央委員,在中共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6]
[18]
- 中文名
- 李葆華
- 別 名
- 曾用名趙昇陽、趙振聲、楊震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李葆華人物生平
李葆華早年經歷
李葆華,1909年10月2日生於河北省樂亭縣大黑坨村
[7]
[16]
,1921年入北京孔德學校學習,在中國共產黨早期著名領導人、父親李大釗的引導和影響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積極參加愛國學生運動。
[5]
1927年4月在父親李大釗被殺害後,他經親友掩護秘密離開北京,赴日本入東亞預備學校就讀。1928年考入東京高等師範學校。
[8]
李葆華投身革命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回國到上海,參加上海留日學生會、上海民眾反日救國會、上海反帝大同盟等進步組織開展的反日愛國鬥爭。1932年4月到北平門頭溝等地從事黨的秘密工作,參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門頭溝礦區支部書記。後曾歷任中共河北省委京東特委宣傳部部長、中共京東特委書記。
[8]
[5]
1935年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員,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部長。1935年6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員、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中共河北省委駐京東特委代表
[5]
。1936年5月調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1937年1月調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後曾歷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員會委員、山西省工委組織部部長
[5]
。
[1-2]
李葆華抗日戰爭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中共晉察冀省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黨內刊物《戰線》負責人、省委黨校校長,晉察冀邊區委員會組織部長、常委兼區委黨校校長、晉察冀分局組織部長。參加了創建晉察冀邊區抗日根據地的鬥爭;1940年到延安,曾參加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工作。
[5]
1942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曾任中央黨校第三支部書記。1943年6月,任賀龍同志的政治秘書。1944年春回晉察冀抗日根據地,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分局委員、組織部部長兼黨校校長;1945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
[5]
李葆華解放戰爭
抗日戰爭勝利後,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常務委員、組織部部長。1947年11月至1948年12月任中共北嶽區委書記。1947年12月至1949年1月任北嶽軍區政治委員。
[5]
1948年初併兼華北野戰軍第縱隊第一政治委員。
[8]
後歷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委員、華北局黨校副校長,校長。1948年12月被任命為中共北平市委第二副書記。
[5]
李葆華建國之後
1954年12月當選為第二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書記(1959年12月起)。
1959年4月繼續當選為第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文化大革命”受迫害。
1973年9月至1977年12月任中共貴州省委第二書記,1973年9月至1977年11月任貴州省革委會副主任。1977年10月入中央黨校省幹班學習,任黨支部書記。1977年11月至1979年1月任貴州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1977年12月起)。
[6]
1980年5月擔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理事。
李葆華病逝
李葆華同志是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八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在中共十二大、中共十三大均被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第三屆全國政協常委。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1]
[11]
李葆華人物成就
對水電事業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李葆華同志擔任過水利部和水利電力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在水利水電戰線上奮鬥了12個春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新中國水利水電事業的主要開創者和奠基人。李葆華為新中國江河治理作出了重要貢獻;新中國成立之初,江河氾濫成災、水利殘缺不全,李葆華上任伊始就協助傅作義部長,在全國解放區水利聯席會議上提出水利建設的七項方針和任務,初步構成了新中國水利建設的基本框架。在新中國早期實施的淮河、黃河、長江三大江河治理中,李葆華與傅作義籌辦了治淮會議。在黃河治理中,他率領中蘇專家團進行了全面的綜合考察,為制定黃河治理和綜合利用技術經濟報告奠定了基礎。在長江治理開發中,他促成了新中國在長江上的第一個大型水利工程——荊江分洪工程順利開工建設,並組織了對長江三峽工程的綜合考察,為中共中央成都會議關於長江三峽工程的決定提供了依據。
[12]
主政安徽功績
20世紀60年代以後,李葆華同志調入中央華東局任書記並當上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在安徽,他實事求是大力平反右派,堅持發展工農業,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日夜操勞,被人民親切地稱為“李青天”;“文革”後期,他出任貴州省委第一書記,直到四人幫垮台。
[13]
李葆華同志高度重視民主集中制建設,傾力維護安定團結大局。他一到安徽,就着重從三個方面開展政治工作。一是從發揚民主着手,加強民主集中制。二是從正確區分和處理兩類矛盾着手,加強人民民主專政。三是從確定政策界限着手,分清大是大非,搞好甄別工作。在他領導推動下,當年底,安徽在此之前歷次運動中受到錯誤批判和處分的中共黨員和幹部羣眾,絕大多數得到平反,黨內民主生活得以恢復,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幹部羣眾的積極性。
李葆華同志大力推動發展農業生產,努力改善農民生活。他任第一書記後,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提出要繼續把恢復和發展生產放在首位,逐步解決羣眾吃、穿、用的問題。對於農村生產關係,實行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生產體制,將農業生產的自主權下放到生產隊,推動了農業的恢復和發展,實現了糧、棉、油產量的大幅增長,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李葆華同志大力推動調整和發展工業,為安徽的工業化奠定了重要基礎。安徽的工業基礎薄弱,“大躍進”時期因建設規模膨脹過快,造成了巨大浪費。李葆華同志到安徽工作的當月,就着手對449家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進行調整,開展以“提高質量、增加品種、降低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為內容的增產節約運動。經過整頓,馬鞍山鋼鐵公司、合肥重型機械廠、淮北煤礦、馬鞍山火車輪箍廠和淮南化肥廠等一批大中型工業企業得到健康發展,成為安徽工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也為後來安徽工業化積蓄了能量,打下了基礎。
[14]
金融領域突出貢獻
撥亂反正後的1977年,他參加中共十一大,被選為中央委員,同時被黨中央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黨委書記,直到1982年黨中央批准他光榮離休;幾十年的革命生涯,他對黨對人民殫精竭慮,受到黨內外有口皆碑的讚揚。
[13]
李葆華同志在擔任人民銀行行長期間,經常通宵達旦工作,規劃金融業發展藍圖,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金融業的恢復和改革工作。在他的推動下,確立和推進了專業銀行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的改革,成立了國家外匯管管理總局,相繼恢復或成立了一批保險業、信託業金融機構,我國恢復了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合法地位,人民銀行開始代表國家參與國際金融事務,與國際金融界的交往日益增多。李葆華同志還率團對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進行了友好訪問——這些開拓性的工作對於我國現代金融業的發展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5]
李葆華人物軼事
李大釗被捕後獲救
當時李葆華就讀於孔德中學。1927年4月6日,這一天是清明節,學校照例放假一天。李大釗的好友周作人去城外燕京大學沈士遠教授家聚會。周作人的兒子周豐一與李葆華是同學,便邀請他一起前往。晚上,李葆華住在清華大學李樂光處,兩人下圍棋,沒有回城。而就在當天,李大釗及家人被捕。4月7日,李大釗被捕的消息見報。沈尹默讀報大驚,急忙打電話要哥哥沈士遠保護好李大釗的兒子李葆華,叫他千萬不能進城。幾天後,他又將李葆華轉移到燕京大學教授馬鑑家。但是,沈尹默還是不放心,就請周作人負責藏匿。周作人慨然答允,乘到燕京大學上課回城之機,將李葆華藏在車中,帶進城來,然後,把他安置在西城八道灣11號家中最後一進的東廂房中。李葆華在周作人家躲藏了一個多月之後,沈尹默等人設法送他去日本留學,並化名”楊震“。
[17]
- 參考資料
-
- 1. 李葆華同志逝世(圖)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9-12-04]
- 2. 茅台還有“故事”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9-12-04]
- 3. 笑慰青春之中華 ——訪李大釗之子李葆華 .CCTV[引用日期2019-12-04]
- 4. 胡適提議為李大釗夫婦立碑--黨史頻道-人民網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1-06-20]
- 5.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錄 下[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07. 第857頁.
- 6.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錄 下[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07. 第858頁.
- 7. 王健英編著. 第七屆中央領導成員和解放戰爭時期黨政軍高級領導人[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6.01. 第45頁.
- 8. 王健英編著. 第七屆中央領導成員和解放戰爭時期黨政軍高級領導人[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6.01. 第46頁.
- 9. 王健英編著. 第七屆中央領導成員和解放戰爭時期黨政軍高級領導人[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6.01. 第49頁.
- 10. 王健英編著. 第七屆中央領導成員和解放戰爭時期黨政軍高級領導人[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6.01. 第50頁.
-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編輯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 2006 總第26期[M].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社, 2006. 第1156頁.
- 12. 《陳雷在紀念李葆華同志誕辰10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載中國人民銀行編. 李葆華紀念文集[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11.12. 第7頁.
- 13. 萬伯翱:《憶李大釗長子葆華伯伯》,載中國人民銀行編. 李葆華紀念文集[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11.12. 第48頁.
- 14. 《趙樹叢同志在紀念李葆華同志誕辰10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載中國人民銀行編. 李葆華紀念文集[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11.12. 第11-12頁.
- 15. 《王洪章同志在紀念李葆華同志誕辰10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國人民銀行編. 李葆華紀念文集[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11.12. 第16頁.
- 16.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 第79卷 [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7.07. 第135頁.
- 17.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 第79卷 [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7.07. 第146-148頁.
- 18. 李大釗之子與門頭溝的革命情懷-門頭溝區 .中共北京市委老幹部局[引用日期2021-07-21]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