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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萬春

(革命烈士)

鎖定
李萬春,(1918~1951),又名李柏,招遠縣(今招遠市)畢郭吳家村人。1934年於道頭第五小學畢業後在本村任教。 [1] 
中文名
李萬春
別    名
李柏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18年
逝世日期
1951年
1938年參加當地王志成組織的抗日遊擊隊。翌年,該部被蔡晉康強行改編。1940年7月,李萬春從蔡部策反70餘名士兵,投入抗日隊伍。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3年任招遠縣政府司法科長.1945年12月代理縣長.1946年6月任招遠縣副縣長。1947年5月任招遠縣擔架大隊支前大隊長,率領民工支援魯南戰役。1948年兩次率民工支前。1949年2月被任命為招遠縣縣長.4月任支援西南工作團政委,隨軍南下.12月任四川墊江縣委副書記,主持全縣工作。1951年2月5日(農曆正月初一),墊江縣反動“道二教”武裝叛亂,圍攻墊江縣城,並企圖勾結城內已起義的國民黨30軍,裏應外合。李萬春聞變不驚,令守備部隊和機關幹部閉門守城,佈防迎敵。並置安危於不顧,親臨30軍軍部,向軍長魯崇義曉以大義,指明利害,使其電令所屬部隊解危,平定叛亂。
1951年8月23日,李萬春病逝,被批准為革命烈士。 [1] 
參考資料
  • 1.    煙台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煙台人物誌》/傳略/華齡出版社,19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