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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

(湖南殺夫罪犯)

鎖定
岳陽平江人李萍(化名)失手殺死了丈夫胡某。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判處被告人李萍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中文名
李萍
國    籍
中國
性    別

李萍人物簡介

夫妻30多年,是什麼原因導致悲劇的發生?判決書稱,李萍婚後一直忍受着丈夫的不忠和辱罵。
李萍終於被丈夫和小三逼到了牆角。

李萍人物經歷

遭遇家暴和不忠的女人
8月13日,岳陽平江某鎮發生命案,男子胡某被刺後搶救無效死亡。
命案的兇手正是胡某結婚30多年的妻子李萍。4月28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在李萍租住的小區內,未發現李萍本人,提起李萍,鄰居們議論紛紛:“作孽呢,她是一個可憐的女人。”“平時要照顧一個弱智兒子,還要忍受丈夫的背叛。”“殺人肯定不對,但是她丈夫做得也太過分了。”綜合鄰居的評價和法院判決書,案發前李萍的遭遇逐漸清晰。
李萍和胡某都是平江縣某鎮村民,1984年兩人登記結婚,婚後生育3個子女,其中第二個兒子出生後患病引起病毒性腦膜炎,生活無法自理,一直由李萍照顧。
判決書顯示,婚後胡某一直對李萍有不忠的行為。一名熟悉兩人情況的鄰居講述,兩人在深圳打工的時候,胡某和一個東北女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兩人經常因此而爭吵,大部分時間,李萍面對的是胡某的辱罵和毆打。
從深圳回到平江後,胡某的家暴和不忠變本加厲。從2009年開始,胡某與同鄉楊某有了婚外情,兩人甚至在公開場合也是雙入雙出。
被丈夫逼到牆角的女人
8月13日下午,李萍和女兒、兒子(生活無法自理)在鎮上偶遇楊某。李萍的女兒質問楊某,為什麼要睡到自己家裏,楊某回答“你管不着”,雙方發生口角並上升為肢體衝突,經旁人勸阻才停息。
李萍帶着女兒、兒子走後,楊某給胡某打電話,問這件事情如何處理。胡某在電話裏告訴她,晚上到家裏來找李萍要錢(胡某欠了楊某錢)。根據李萍在警方的供述,當天晚上,丈夫胡某帶着楊某到家裏,要她拿錢給楊某。李萍不肯,楊某便要打她,見此情況李萍也從沙發上拿起一根棍子放在手中。
見兩個女人爭執起來,胡某從洗手間拿了一個拖把打李萍。此時從樓下趕來的一鄰居上來勸架,想要扯住胡某,卻被楊某擋住,兩人僵持在一起。沒有了鄰居的勸解,胡某拿着拖把,將李萍逼到了餐廳的牆角並打了幾下。混亂中,李萍從酒櫃上拿了一把水果刀,並在身前來回划動想要阻止丈夫的毆打。但胡某並沒有停止,而是換了衣架繼續追打,直至將李萍逼到退無可退的牆壁上。“他整個人就撞了過來,剛好上身撞在了水果刀上。”
該案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包括被害人的兄姐、子女在內的256人聯名請願,請求法院從輕處罰。請願書中提到:“一直以來,李萍都是一位比較賢淑的女人,疼愛子女、勤儉持家。二兒子高度弱智,生活不能自理,長期需要照料,請求法院予以從寬處理。”
李萍正在接受社區矯正,定期向當地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報到。

李萍延伸閲讀

致丈夫死亡,為何獲緩刑
本報岳陽訊李萍為何得到了法院的緩刑判決,判決定案的依據是什麼?
一審判決書提到,被告人李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萍在其人身遭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時持刀防衞,並在該過程中將他人傷害導致死亡,其防衞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屬防衞過當,應當對其依法減輕處罰。
李萍案發後請人報警並積極救治被害人,同時明知他人報警還在現場等待,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以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本案系婚姻家庭問題引發,被告人在案發後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較大過錯,可以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根據本案實際情況,結合平江縣司法局的調查評估意見,可對被告人李萍適用緩刑。
遭遇家暴,如何維權
本報岳陽訊長期遭受家暴的女性如何正確維權?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永紅認為,遭遇家暴,不應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如果配偶的家暴行為尚不構成犯罪,可向婦聯反映,由婦聯出面協調相關單位解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對配偶的違法或者犯罪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或者立案進行刑事追究。”
此外,如果家暴行為正在進行,被侵害的婦女也可以實施正當防衞,沒有明顯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被實施家暴的婦女不承擔刑事責任。只有明顯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才認定為防衞過當,但是對於防衞過當的情形,也應該依照刑法的規定,對實施家暴的婦女實施從寬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