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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荷

(原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鎖定
李荷,曾任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2021年10月22日,宜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敏提名免去李荷的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7] 
中文名
李荷
工作單位
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

李荷人物履歷

曾任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現任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現任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訴服辦負責人 [3] 民事快審團隊負責人 [6] 

李荷任免信息

2016年5月,根據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孫重光提名任命:李荷為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 
2021年10月22日,宜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敏提名免去李荷的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7] 

李荷所獲榮譽

2020年8月,獲得“四川省法院系統先進個人 [5]  ”稱號。
2021年3月,獲得“四川省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 [2] 
2021年4月,作為宜賓中院隊伍教育整頓中的英模典型 [4]  出席先進事蹟報告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