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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華

(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鎖定
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
中文名
李英華
民    族
滿族
出生日期
1965年5月

李英華人物履歷

男,滿族,1965年5月出生,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此前任瀋陽市大東區委副書記,2013年任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 [1] 

李英華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23日,瀋陽市紀委監察局通報,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李英華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1-2] 

李英華人物事件

2017年1月3日,瀋陽市紀委發佈消息,李英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瀋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瀋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英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經查,李英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用公款組織宴請或接受他人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變相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個人職務晉升誣告他人;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物;指使下屬部門設立“小金庫”,從中侵吞公款;夥同他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錢物,涉嫌犯罪。 [2] 
李英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瀋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瀋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英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