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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
(明朝監察御史)
鎖定
- 全 名
- 李興
- 字
- 伯起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河南嵩縣
- 最高官職
- 監察御史
李興人物生平
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冠縣知縣,歷任鄒平縣知縣、監察御史。李興忠鯁敢言,每次上疏,訣別妻子,不復留意家事。出按陝西,大振風紀,所至奸盜屏息。參將郭鏞怙勢違法,諸司皆畏之,有人彈劾他,郭鏞則令人強劫於道,並奪走他的奏章。於是李興密疏罪狀,最後郭鏞被處死。因處理案件而被誣陷,被下入大獄,判處死刑,經吏部尚書王恕解救,得以免死,遠戍南丹。三年後,赦罪還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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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個人作品
李興親屬成員
子:李尚,弘治十一年(1498)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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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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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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