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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然

(湖南嶽陽市湘陰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

鎖定
李自然,男,漢族,1965年1月出生,湖南岳陽縣人,本科學歷。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湖南岳陽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1] 
中文名
李自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岳陽縣
出生日期
1965年1月

李自然人物履歷

曾任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分局副局長,湘陰縣副處級幹部、縣公安局局長等職務,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李自然人物事件

李自然違紀調查

2016年6月,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李自然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李自然批准逮捕

2016年8月12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岳陽市湘陰縣政府原副縣長、湘陰縣公安局原局長李自然(副處級)決定逮捕。 [2] 

李自然免去職務

2016年8月22日,湖南省湘陰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召開,決定免去李自然的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職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