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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
(西晉大臣)
鎖定
李胤自幼成為孤兒,外表柔弱,卻學識淵博。歷任郡上計掾、州治中從事、樂平侯相、尚書郎等職,後賜爵關中侯。又出任安豐太守,被司馬昭請為大將軍從事中郎,轉任御史中丞,任內使百官畏懼。曹魏伐蜀時,任西中郎將,後轉為河南尹,封廣陸伯。西晉建立後,出任尚書,進爵廣陸侯。又任吏部尚書、尚書僕射,改任太子少傅,兼領司隸校尉。咸寧四年(278年),升任司徒。
太康三年閏四月丙子日(28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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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去世,諡號“成”。《全晉文》錄有其文。
李胤人物生平
李胤少以孝聞
李胤的祖父李敏,在東漢末年曾任河內太守。李敏辭官回鄉後,遼東太守公孫度試圖強行起用他,李敏於是乘船出海,從此不知所蹤。李胤的父親李信為了尋找李敏而廢寢忘食,在多方努力仍以失敗告終,李信想要為李敏服喪,卻又懷疑李敏還沒死,後來因為與李敏同年的故人去世,於是李信開始服喪。
[1]
而與李信交好的燕國人徐邈勸他娶妻,李信娶妻於是生李胤,從此後又回到之前的狀態,幾年後在憂傷中去世。李胤當時年齡還小,母親又改嫁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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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以後,他節食悲傷,也説自己在服喪。又因祖父生死不明,就設木製的牌位供奉,李胤也以孝順聞名。他外表不加修飾,看起來弱不禁風,但卻知識淵博,寬宏大量,言而有信。
[4]
李胤歷職內外
李胤最初擔任郡國的上計掾,被州里徵用為從事、治中,又被舉為孝廉,後參鎮北將軍的軍事。升任樂平國侯相,他為政崇尚清明簡約。後來入朝任尚書郎,改任中護軍司馬、吏部郎,他在選拔官吏時公正廉潔。又賜爵關中侯,出任安豐太守,被司馬昭請為大將軍從事中郎。再轉任為御史中丞,任內秉公執法,百官都俱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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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身兼重任
泰始(265年—274年)初年,李胤任尚書,進爵為廣陸侯。李胤上奏認為:“古時候三公坐而論道,在內參六官之事,在外與六卿之教,處在三公的地位,兼聽斷案,考核疑難典章,和羣臣商量。陛下聖明,日理萬機,多發詔令,遵循古法,就算是唐、虞的訪求,周文王的嚴謹,也趕不上啊。從今以後,國家有大事,陛下可以親自召見諸公,詢問採納正確的話。遇到疑難,可擴大到一省,讓侍中、尚書各抒己見。如果生病沒來的,可臨時派近臣問詢。”武帝下詔贊同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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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清貧稱制
咸寧(275年-280年)初年,太子司馬衷在東宮居住,武帝認為司隸校尉事務繁重,而太子少傅又要早晚輔導太子,李胤向來身體羸弱,不應長期勞累,於是任其為侍中,加位特進。不久,改任尚書令,侍中、特進如舊。李胤雖然歷任內外的官職,但家中卻很貧窮儉樸,兒子有病都沒錢買藥。武帝聽説後,賜他錢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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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四年(278年),武帝下詔以李胤為司徒。李胤在任五年,清靜持重,非常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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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深受追念
李胤人物評價
房玄齡:①晉氏中朝,承累世之資,建兼併之業,衣冠斯盛,英彥如林。此數公者,或以雅望處台槐,或以高名居保傅,自非一時之秀,亦曷能至於斯。惜其參緘於論道之辰,獨善於兼濟之日,良圖鯁議,無足多談。然退已進賢,林叔弘推讓之美;自家刑國,宣伯協恭孝之規。子若之儒素為基,偉容之苦節流譽,慶垂來葉,不亦宜哉!石鑑以公亮升,温羨以明寤顯,屬於危亂,不隕其名。歲寒見松柏之後凋,斯人之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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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讓矣密陵,孝哉廣陸。欽既博雅,表亦貞肅。鑑績克宣,温聲載穆。同鏘玉振,爭芬蘭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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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廉平譽號,李宣伯之當官;雅操繩時,山巨源之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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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個人作品
《全晉文》收錄有《奏請延訪三公》、《王毖子昌前母服議》。
[23]
李胤親屬成員
李胤祖父
李胤父親
李胤兄弟
李胤後代
- 兒子
- 李順,字真長(一説曼長),官至太僕。 [26]
- 女兒
- 孫子
- 外孫
馮蓀,字惠卿,官至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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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喬,字曾伯,官至司隸校尉。
[30]
李胤史料記載
《資治通鑑》也有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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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李胤,字宣伯,遼東襄平人也。祖敏,漢河內太守,去官還鄉里,遼東太守公孫度欲強用之,敏乘輕舟浮滄海,莫知所終。胤父信追求積年,浮海出塞,竟無所見,欲行喪制服,則疑父尚存,情若居喪而不聘娶。後有鄰居故人與其父同年者亡,因行喪制服。
- 2. 《太平御覽·卷四百一十二·人事部五十三》引王隱《晉書》:(李)胤母更適牽招。
- 3. 《三國志·魏書·牽招傳》:(牽)招子(牽)嘉與晉司徒李胤同母。
- 4.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燕國徐邈與之同州里,以不孝莫大於無後,勸使娶妻。既生胤,遂絕房室,恆如居喪禮,不堪其憂,數年而卒。胤既幼孤,母又改行,有識之後,降食哀慼,亦以喪禮自居。又以祖不知存亡,設木主以事之。由是以孝聞。容貌質素,頹然若不足者,而知度沈邃,言必有則。
- 5.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初仕郡上計掾,州闢部從事、治中,舉孝廉,參鎮北軍事。遷樂平侯相,政尚清簡。入為尚書郎,遷中護軍司馬、吏部郎,銓綜廉平。賜爵關中侯,出補安豐太守。文帝引為大將軍從事中郎,遷御史中丞,恭恪直繩,百官憚之。
- 6.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伐蜀之役,為西中郎將、督關中諸軍事。
- 7.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後為河南尹,封廣陸伯。
- 8.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泰始初,拜尚書,進爵為侯。胤奏以為:“古者三公坐而論道,內參六官之事,外與六卿之教,或處三槐,兼聽獄訟,稽疑之典,謀及卿士。陛下聖德欽明,垂心萬機,猥發明詔,儀刑古式,雖唐、虞疇諮,周文翼翼,無以加也。自今以往,國有大政,可親延羣公,詢納讜言。其軍國所疑,延詣省中,使侍中、尚書諮論所宜。若有疾病,不任覲會,臨時遣侍臣訊訪。”詔從之。
- 9.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遷吏部尚書僕射,尋轉太子少傅。詔以胤忠允高亮,有匪躬之節,使領司隸校尉。胤屢自表讓,忝傅儲宮,不宜兼監司之官。武帝以二職並須忠賢,故每不許。
- 10. 《晉書·卷三十四·列傳第四》:後加車騎將軍,開府如三司之儀。祜上表固讓曰:“臣伏聞恩詔,拔臣使同台司。臣自出身以來,適十數年,受任外內,每極顯重之任。常以智力不可頓進,恩寵不可久謬,夙夜戰悚,以榮為憂。臣聞古人之言,德未為人所服而受高爵,則使才臣不進;功未為人所歸而荷厚祿,則使勞臣不勸。今臣身託外戚,事連運會,誡在過寵,不患見遺。而猥降發中之詔,加非次之榮。臣有何功可以堪之,何心可以安之。身辱高位,傾覆尋至,願守先人弊廬,豈可得哉!違命誠忤天威,曲從即復若此。蓋聞古人申於見知,大臣之節,不可則止。臣雖小人,敢緣所蒙,念存斯義。今天下自服化以來,方漸八年,雖側席求賢,不遺幽賤,然臣不爾推有德,達有功,使聖聽知勝臣者多,未達者不少。假令有遺德於版築之下,有隱才於屠釣之間,而朝議用臣不以為非,臣處之不以為愧,所失豈不大哉!臣忝竊雖久,未若今日兼文武之極寵,等宰輔之高位也。且臣雖所見者狹,據今光祿大夫李憙執節高亮,在公正色;光祿大夫魯芝潔身寡慾,和而不同;光祿大夫李胤清亮簡素,立身在朝,皆服事華髮,以禮終始。雖歷位外內之寵,不異寒賤之家,而猶未蒙此選,臣更越之,何以塞天下之望,少益日月!是以誓心守節,無苟進之志。今道路行通,方隅多事,乞留前恩,使臣得速還屯。不爾留連,必於外虞有闕。匹夫之志,有不可奪。”不聽。
- 11.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咸寧初,皇太子出居東宮,帝以司錄事任峻重,而少傅有旦夕輔導之務,胤素羸,不宜久勞之,轉拜侍中,加特進。俄遷尚書令,侍中、特進如故。胤雖歷職內外,而家至貧儉,兒病無以市藥。帝聞之,賜錢十萬。
- 12. 《資治通鑑·卷第八十》:咸寧四年......九月,以何曾為太宰;辛巳,以侍中、尚書令李胤為司徒。
- 13.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其後帝以司徒舊丞相之職,詔以胤為司徒。在位五年,簡亮持重,稱為任職。
- 14.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以吳會初平,大臣多有勳勞,宜有登進,乃上疏遜位。帝不聽,遣侍中宣旨,優詔敦諭,絕其章表。胤不得已,起視事。
- 15. 《諡法考》曰:安民立政曰成。
- 16.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太康三年薨,詔遣御史持節監喪致祠,諡曰成。皇太子命舍人王贊誄之,文義甚美。
- 17.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帝后思胤清節,詔曰:“故司徒李胤,太常彭灌,並履忠清儉,身沒,家無餘積,賜胤家錢二百萬、谷千斛,灌家半之。”
- 18. 《晉書·卷三十四·列傳第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3-24]
- 19. 《全晉文·卷三十四》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2-06]
- 20. 《全晉文·卷三十一》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2-10-02]
- 21.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7-31]
- 22. 《全唐文·卷一百八十》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3-15]
- 23. 《全晉文·卷三十二》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3-21]
- 24.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三子,固、真長、修。
- 25.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固字萬基,散騎郎,先胤卒。
- 26.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真長位至太僕卿。
- 27.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修黃門侍郎、太弟中庶子。
- 28. 《晉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一》:司徒李胤、鎮軍大將軍胡奮、廷尉諸葛衝、太僕臧權、侍中馮蓀、秘書郎左思及世族子女並充三夫人九嬪之列。
- 29.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志字彥道,歷位散騎侍郎、建威將軍、陽平太守。
- 30. 《世説新語·賞譽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3-04]
- 31. 《晉書》:(太康三年)閏月丙子,司徒、廣陸侯李胤薨。
- 32. 《晉書》:太康三年薨,詔遣御史持節監喪致祠,諡曰成。
- 33. 《晉書》:李胤,字宣伯,遼東襄平人也。
- 34. 《資治通鑑》:(太康三年)閏月,丙子,廣陸成侯李胤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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