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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貞

(明萬曆四十一年進士)

鎖定
李繼貞(?—1642年),字徵尹,號萍槎,南直隸蘇州府太倉(今屬江蘇)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除大名推宮,升工部屯田司主事,遷兵部職方司。因諫刺魏忠賢數次被削籍。後拜兵部侍郎兼右都御史,巡撫天津,督蘇遼軍餉,大興屯田。學有根抵,工文章。《明史》有傳。
本    名
李繼貞
徵尹
萍槎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今屬江蘇)
逝世日期
1642年
主要作品
《津門奏草》
《萍槎集》
《雪虹閣集》等

李繼貞個人作品

李繼貞半身像 李繼貞半身像 [1]
李繼貞著有《津門奏草》、《萍槎集》、《雪虹閣集》等。又有關於石柱兵修建大淩河城奏疏:
……請另選賢能代署永平,或祖師必不可出,於協將中比照先年事例,加御官協事。遇前鋒有警,即可調度,石柱合兵一萬一千八百一十八員名,奉旨聽臣調度,用圖恢剿。該臣看得關外,自前屯以抵錦州,各城俱以副總兵同為臣守,官尊而兵少,馬兵更少。官尊則不相下,統轄為難,兵少則難於應敵,且馬兵既少,止可為守,而合八城之兵馬,尚不足以擋萬賊。去年九月,賊窺松錦,以撫臣之材,即不用大將,亦堪一戰,而猝合各城之兵馬,加以關門千餘,未得奏合,依期而賊眾倏忽往來,卒未大創。臣愚以松杏寧前不獨少大將統轄調度,更苦無兵,更苦無馬兵。今石柱萬人,盡步卒長槍,從來健鋭。但秦良玉已稱總兵,而新到未練,此曹善撫而義激之,可使用命;勞苦而清繩之,易以為譁。且用之以攻以守,具為長便。而用以野戰,非足其器甲,加驍健馬兵及車營,互為犄角,則以短兵接矢,以步卒為狂風驟雨之騎賊,未為得用。且部議恢復廣義右屯三城,議以此兵先取三屯,目今右屯以墮,止留丈餘,欲據此城,必先修築,欲為修築,須防賊擾。石柱之兵可挑壕,以護修工之兵,而火炮未練,非更得一大將統馬步勁卒,一大創擾築之賊。無論修築為難,而前次如入無人,今更為自保不暇,其何以挫狂風而折狡謀?且目今甲馬未備,過河攻剿為難,而法當致人,竊以築城賊必擾,而金旅有事,再以永營覷蓋耀,為欲取之狀,賊必不得傾巢而向右屯,倘以一枝向我,則飢飽勞逸之間,我稍便宜,而良將勁卒必當一創。如賊預知有備,不敵輕犯我鋒,而計日修築,便可成城為守。但前鋒兵將俱防永鎮,急不得出關,祖大壽不得出則兵不得出,兵不得出則另立大將於松錦間,不過約束數城官兵為守,勢不足與石柱為犄角,何以用石柱?又何以如臣之意一大創賊而護防修築以據右屯?臣前謂薊門當實,不當虛遼以實薊,然事出倉卒,不得不借遼防薊。但遼原非戰守之外,另有一副應援別鎮之兵將,而薊門之防無巳時,即遼東先鋒之當防亦無巳時,且欲計右屯,即以防永之兵盡出,尚虞分外加防之為難。今永防勢難頓撤,而遼東豈可不為早計?竊意賊善乘虛,當遼虛而乘之,既以壞遼。及遼實而薊虛,又以乘薊。今我有撤遼以防薊,則遼又虛,而賊豈不思乘遼?況去年九月業已見端臣以為薊計既整,主兵既增,客兵如馬甲既備,訓練既熟,不減遼兵遼將,便可令祖大壽乃出前鋒,兼備應援於內。然中外有心,而無敢定議,以薊門之警未測也,薊門重於遼錦,祖大壽一兵,實為天下雄鋭,其動定便關重輕,而永鎮必不可為離,便當安定眾心,無令奔疲道路。其遼東前鋒,便當另立大將,如額增兵增馬。務令賊來,可戰可守,方可責成。如兵馬增而無大將,便難約束調度,如止立大將而不增兵增馬,用大將何為?蓋我以一兵兩應,必有一虛,賊乘我虛而窺之,我遂終無一實,目今遼東當添六千馬以予,遼之前兵,合見在城之馬兵,可設一總兵統,合各城前兵以為戰守,而略分石柱以代守,仍用其強健者,加以火炮以合戰。臣與撫臣禾嘉,相議如此。隨檄鎮臣大壽麪議於關門,可以中軍吳襄統見兵,分佈東協邊,不必坐守永平。大壽分馬步三四千出關,即關內有警,仍可急入應援,萬無一失。此議似亦可從,伏乞。
皇上酌察臣言。
亟赦該部確議。如薊兵可用,擇一大將以守永鎮,便當責令祖大壽以兵歸前鋒。或即如大壽議,以遼將統薊兵,合薊兵防之邊,而以大壽提防永之三千,加以新馬歸遼,不獨守錦,仍兼防薊,便以圖恢剿。如大壽必不可去。便為前鋒補設大將,亟予馬匹、盔甲、弓刀,仍陸續添完經制,令與石柱相為犄角。蓋前鋒添馬兵,有大將,則該部所稱石柱之犄角方成,如石柱兵到而前鋒大將馬兵不給,即石柱亦為虛糜,決不能以短兵孤注,立成大功。目今先補大將以料理急着,其馬匹器甲必不可時日少緩,即石柱兵來,其一切軍需錢糧,仍當先為備辦,蓋無餉無兵,有兵而無器甲、無訓練,徒為糜餉。臣力疾,與撫鎮相議如此。
崇禎四年正月十七日 尚寶司卿管司事 李繼貞

李繼貞史籍記載

《明史》記載:
李繼貞,字徵尹,太倉州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除大名推官,歷遷兵部職方主事。天啓四年秋,典試山東,坐試錄刺魏忠賢,降級,已而削籍。
李繼貞石刻像 李繼貞石刻像 [2]
崇禎元年,起武選員外郎,進職方郎中。時軍書旁午,職方特增設郎中,協理司事。繼貞幹用精敏,尚書熊明遇深倚信之,曰:“副將以下若推擇,我畫諾而已。”四年,孔有德反山東,明遇主撫,繼貞疏陳不可,且請調關外兵入剿。明遇不能從,後訖用其言滅賊。初,延綏盜起,繼貞請發帑金,用董摶霄人運法,糴米輸軍前。且令四方贖鍰及捐納事例者,輸粟於邊,以撫饑民。又言:“兵法撫、剿並用,非撫賊也,撫饑民之從賊者耳。今鬥米四錢,已從賊者猶少,未從賊而勢必從賊者無窮。請如神廟特遣御史振濟故事,齎三十萬石以往,安輯饑民,使不為賊,以孤賊勢。”帝感其言,遣御史吳甡以十萬金往。繼貞少之,帝不聽,後賊果日熾。
繼貞為人強項,在事清執,請謁不得行。大學士周延儒,繼貞同年生,屬總兵官於繼貞。繼貞瞠目謝曰:“我不奉命,必獲罪。刑部獄甚寬,可容繼貞也。”延儒銜之。已,加尚寶寺卿。當遷,帝輒令久任。田貴妃父弘遇以坐門功求優敍不獲,屢疏詆繼貞,帝不聽。中官曹化淳欲用私人為把總,繼貞不可;乃囑戎政尚書陸完學言於尚書張鳳翼以命繼貞,繼貞亦不可,鳳翼排繼貞議而用之。化淳怒,與弘遇日伺其隙,讒之帝,坐小誤,貶三秩。會敍甘肅功,繼貞請起用故巡撫梅之煥,帝遂發怒,削繼貞籍。已,論四川桃紅壩功,復官,致仕。
十一年用薦起,歷兩京尚寶卿,遷順天府丞。尋超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天津,督薊、遼軍餉。乃大興屯田,列上經地、招佃、用水、任人、薄賦五議。白塘、葛沽數十里間,田大熟。
十四年冬,詔發水師援遼,坐戰艦不具,除名。得疾,卒於途。是夕,星隕中庭。贈右都御史,官一子。
參考資料
  • 1.    李繼貞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九年刻本《吳郡名賢圖傳贊》,清孔繼堯繪。
  • 2.    李繼貞蘇州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