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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經世

鎖定
李經世(1901~1954年),湖北崇陽黃山沙村人。1912年入武昌私立勺庭中學,後考入武昌高級商業學校。1925年9月入黃埔軍校第四期政治科,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畢業後曾參加北伐戰爭。
中文名
李經世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湖北崇陽
出生日期
1901年
逝世日期
1954年
畢業院校
黃埔軍校
主要成就
為和平解放武漢立下了汗馬功勞
出生地
湖北崇陽黃山沙村

李經世學習經歷

1912年入武昌私立勺庭中學,後考入武昌高級商業學校。
1925年9月入黃埔軍校第四期政治科

李經世個人經歷

大革命失敗後與屬於胡漢民系的黃昌?過從甚密,被委任為湖北省教育廳科長、湖北省立第壹中學校長,引起蔣介石的猜忌,受到排擠。
1932年春與部分在漢黃埔學生串聯,參與國民黨漢口特別市黨部執監委員會選舉,當選為監察委員,但這次選舉因有舞弊行為而被國民黨中央黨部廢止。後任漢口市警察局分局長、湖北省民政廳科長。1943年出任湖北省銀行專員。
1945年春,王震南下支隊一度解放崇陽大源,某部政委鄧少雲發現李宅中藏有馬列著作,為促其覺悟,以愛國人士相待,請他出席軍民聯歡大會。抗日戰爭剛結束,他以省銀行專員名義,與軍統特務武裝結伴而行,企圖先入武漢進行“劫收”,在武昌法泗洲被新四軍截住,並被當作特務頭目來審問,此時又被鄧少雲政委認出,仍以禮相待,將其釋放。
抗日戰爭勝利後,當選為湖北省參議會參議員,與吳大宇、艾毓英等相結納,成為民憲社成員。1948年,參與以晏勳甫羅貢華為首的政治小集團,積極支持李宗仁競選副總統,頗為桂系倚重,被白崇喜委派為華中“剿匪”總司令部政務委員會委員。
1949年2月又被委任為漢口市警察局局長。中共江漢區委員會城工部餘傑等人致書於他,提起“鄂南往事”。希望他能 “鑑往知來”,“善自抉擇”。李接信後,當即登報約見。餘傑乃派王慧聞與之相見,並轉告鄧少雲政委的關心與期望,李大喜過望,商定爭取市長晏勳甫、保安警察總隊長鬍武壹起行動;對所屬14個分局,在中共地下黨組織的配合幫助下,分化瓦解。後以漢口市政府參事談瀛為私人代表同餘傑聯繫。
5月中旬,白崇喜逃離武漢,漢口處於“真空”時期,16日上午,與胡武以漢口市警察局正、副局長的名義聯名發佈佈告:“不準搶劫公私財產,不準糾眾暴動報復,不準趁機恐嚇敲詐,不準破壞任何設備”,並設立臨時戒嚴指揮部,親自指揮加強水廠、電廠、電報、 郵電局等單位警戒;命令各分局、所照常派警值勤,堅守崗位,維持治安;加強漢口外圍的 佈崗、放哨、巡邏,制止國民黨遊雜部隊竄入市區騷亂、破壞。中國人民解放軍入城後, 親向武漢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辦理移交。旋入中南公安幹部學校任教。
1954年,被崇陽縣人民法院以歷史反革命罪判處死刑。1983年,中共崇陽縣委統戰部對此案進行復查,“按起義人員對待”,給予平反。
1925年9月,赴廣東考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四期政治科。加入國民黨。歷任北伐軍總政治部宣傳員,鄂北綏靖處參謀,四十四軍八團參謀。因與胡漢民派黃昌谷過從甚密,致觸蔣忌,未得重用。後歷任國民黨湖北省黨部秘書、省立一中校長、建設廳科長、警備旅營長、漢口市警察局分局長,貴州遵義、四川達縣團管區司令,湖北省民政廳科長,湖北省銀行專員,省參議員、湖北日報社社長。 [1] 
參考資料
  • 1.    湖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湖北省志人物誌稿 第2卷 傳,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08,第5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