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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
(清代官員)
鎖定
李素,字少白,雲南保山(今雲南省保山縣)人。同治六年(1867)成舉人,光緒初年授商州(今商州市)直隸州知州。當時州內歉收,百姓陷於飢餓之中。他一面組織百姓運賑糧,設粥廠十多所,救活了許多人,同時集資購回糧種,散發給百姓恢復耕種。光緒六年(1880)州境發生水災,他全力組織搶救,使災情大大減輕,百姓免遭流離失所之苦。州城緊靠丹江河岸,每遇洪水,附近民房、農田多被淹沒,水從南城門湧進使城內南半部成為積水池,他便組織百姓在城外河岸築石堤二百多丈,在城門前築月堤十多丈,使洪水不能淹沒城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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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人物簡介
李素《清史稿》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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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字少白,雲南保山人。同治六年舉人。光緒初,授陝西商州直隸州知州。值州境歉收,饑民聚掠。時山西大祲,商州為轉運要衝。素招民運賑糧,使飢者得食。集貲數萬緡,購籽糧散給。設粥廠十餘所,災後倉儲一空,捐谷萬石。六年,大水,加意撫卹,災不為害。州城濱丹河,遇盛漲則負郭田廬漂沒,城中亦半為澤國。素創築石堤二百餘丈,城門月堤十餘丈,遂無水患。開州東隸花河山路三十餘裏、州西麻墹嶺山路二十餘裏,行旅便之。擴充商山書院,延碩儒課士,設義塾三十餘區,弦誦聞於比户。陋規病民者悉除之。每歲寒冬,出私錢給孤寡。緝捕籌經常之費。綠營餉薄,歲資助之。凡賑饑、積穀、築堤、修城、興學,莫不以鉅貲倡。一署同州知府。先後在官十八年,兩舉卓異。以病免歸,卒。士民感之,多私祠祀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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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 -- 列傳二百六十六 .新東方[引用日期2016-07-11]
- 2. 李 素 .陝西省地方誌辦公室[引用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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