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將門,戰功卓著。北魏時期,追隨宇文泰消滅侯莫陳悦,迎接孝武帝元修遷都,授都督、永平縣子。大統四年(538年),參加邙山之戰,營救宇文泰於險境,封為武安郡公。北周建立後,得罪太師宇文護,罷官奪職。武成帝即位後,恢復權位,累拜上柱國、太傅,幷州總管,封為申國公,家族子弟廣被恩澤。北周末年,支持隨國公楊堅擔任相國、平定蜀國公尉遲迥叛亂和改朝換代,拜太師,賜予丹書鐵券,擁有“贊拜不名、無反不死”特權,支持遷都大興城。
開皇六年(586年),病逝於長安,時年七十七,加贈冀州刺史,諡號為明。
- 本 名
- 李穆
- 字
- 顯慶
- 所處時代
- 北周→隋朝
- 出生地
- 隴西成紀(今甘肅省秦安縣)
- 出生日期
- 北魏永平三年(510年)
- 逝世日期
- 隋開皇六年(581年)
- 主要成就
- 先後輔佐宇文泰、楊堅建立北周、隋
- 官 職
- 太師、上柱國、太傅
- 追 贈
- 使持節、都督十州諸軍事等職
- 諡 號
- 明
李穆人物生平
編輯李穆戰功入仕
李穆自稱西漢騎都尉李陵的後人。李穆的十世祖為俟地歸,在北魏擔任橫野將軍,似為拓跋珪時之人。俟地歸又名李發,李姓當為後世追認。俟地歸應為鮮卑人,既非匈奴部族中李陵之後,也非高車叱利氏。李穆家族在改姓之時,或以俟、李音近改姓李氏。李陵入匈奴後並無牒譜可尋,這應該是李穆家族由鮮卑改為李陵後裔的原因。
[49]
他的祖父李斌,以都督身份鎮守高平,因而以此為家
[1]
。
李穆風度俊雅精神昂揚,倜儻而氣節高尚。永安三年(530年),宇文泰舉義旗入函谷關時,時年20歲的李穆便追隨於他,很受信任。李穆小心恭謹,不敢懈怠。宇文泰對他讚許不已,讓他隨侍身邊,出入卧室,當時沒有人能與他相比。侯莫陳悦殺害賀拔嶽後,宇文泰從夏州趕去解難,而侯莫陳悦的黨羽史歸佔據原州,宇文泰命令侯莫陳崇率領輕裝騎兵前去偷襲。李穆預先在城內,與兄長李賢、李遠等人佔據城門,接應侯莫陳崇,活捉了史歸,以戰功授都督。隨後李穆活捉竇泰,收復弘農,都立下戰功。
[2]
李穆太祖恩重
大同三年(538年),李穆隨宇文泰與高歡對陣,在沙苑大勝,高歡棄逃,丟棄兵士八萬人。宇文泰追至河上,挑選留下士兵兩萬餘人,其餘放歸。李穆説:“高歡已經膽破,現在快速追擊,可以抓住他。”但是宇文泰不聽
[4]
,論前後功勞,晉封公爵。
大同四年(538年)八月,李穆跟隨宇文泰在邙山攻擊東魏的軍隊,宇文泰因馬中箭受驚而在陣前墮馬、失去前進的道路,軍中也擾亂,都督李穆下馬將馬給了宇文泰,軍中士氣才得以復振。
[5]
當宇文泰墮地將要被東魏的士兵追上時,當時宇文泰左右都散盡了,此時都督李穆下馬,用馬鞭敲打宇文泰的後背罵道:“下作的軍士!你的主公在哪裏,你要獨獨留在此地?”,東魏軍見宇文泰被辱罵鞭打,認為他不是貴人,於是捨棄二人繼續往前追擊。隨後李穆把自己的馬給宇文泰,二人都逃脱了
[5]
。不久宇文泰和李穆相對而泣,回頭對近臣們説:“能成就我大業的,就是這個人!
[6]
”於是命令李穆安撫慰問關中,李穆所到之處,立即平定,被任命為武衞將軍、儀同三司,晉封為武安郡公爵,增加食邑一千七百户。
[7]
又過了很久,宇文泰讚美李穆的志氣節操,讚歎道:“人所寶貴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李穆能看輕自己生命,把我從危難中救出。即使再給他封爵升官,賞賜玉器綢緞,也難以報答。
[8]
”因此賜李穆以鐵券,饒恕他十次死罪。
[9]
李穆轉任太僕後,跟隨於謹攻破江陵,增加食邑一千户,進位為大將軍。進擊並打破了曲沔蠻,被授為原州刺史,宇文泰另拜授李穆嫡子李惇為儀同三司。李穆考慮到兩位兄長李賢、李遠都是佐命功臣,而子弟許多都擔當要職,李穆擔心過於盈滿而深感恐懼,因此堅辭不受,但宇文泰不允許。不久李穆遷任雍州刺史,兼任小冢宰。
[10]
李穆北周落起
北周元年(557年),李穆增加食邑三千户,連同以前的共三千七百户。宇文泰又另封李穆的一個兒子為升遷伯,李穆讓爵於他的兄長之子李孝軌,宇文泰同意了。
[11]
宇文護執政時,李穆之兄李遠及李遠之子李植,因謀害攝政晉公宇文護
[12]
,全部被殺,李穆應當坐罪。在此之前,李穆知道李植不是可以保家之人,多次勸李遠除掉他,李遠卻不接受。等到臨刑受死時,李遠哭着對李穆説:“顯慶,我不聽你的話,以至落到這個地步,這可怎麼辦!
[13]
”李穆因此免於一死,除名被貶為民,他的子弟也都被罷免官職。
李植之弟淅州刺史李基,本應連坐被殺,李穆請求用自己的兩個兒子換回李基的性命,宇文護認為李穆仁義而釋放了他們叔侄三人。不久,宇文護拜授李穆為開府儀同三司、直州刺史,並恢復李穆安武郡公的爵位。
武成年間(559年-560年),李穆被免除官爵的子弟,全部恢復官爵。武成二年(560年),李穆被任命為少保;保定二年(562年),升任大將軍。保定三年(563年),李穆隨楊忠東征,回來後又拜授小司徒;
[14]
保定四年(565年)五月,進位柱國,改任大司空,並奉詔修築通洛城。
天和年間(566年-572年),李穆晉爵位為申國公,持節安撫東境,修武、申、旦、郛、慈澗、崇德、安民、交城、鹿盧等城鎮。
建德元年(572年),拜授太保。建德二年(573年),出任原州總管。建德四年(575年),高祖(周武帝)東征,命令李穆率領三萬兵馬,另外進攻軹關和黃河以北各縣,李穆將其全部攻佔。後來因為周武帝生病而撤軍,又將這些地方放棄。建德六年(578年),進位上柱國,轉任幷州總管。當時東部地區是第二次平定,人心不安,李穆治理,以清靜為旨,百姓感激。
李穆建隋助力
楊堅做北周宰相時,外戚太師蜀國公尉遲迥作亂造反,派人招李穆。李穆扣留其使者,把聯絡造反的書信上交朝廷。李穆之子李士榮,認為李穆駐防之地有國家精鋭部隊,私下勸李穆造反。李穆心懷猶豫,楊堅派柳裘和李穆的第十子李渾前去開導曉喻。柳裘見到李穆,曉以利害,李穆聽後十分高興,説道:“周朝的德行已經衰微,不管是糊塗人、聰明人,都能看到這一點。天命如果是這樣,我怎能違背?
[17]
”於是誠心歸順楊堅
[18]
,並將鑲有十三道玉環的金帶、象徵天子的服飾送給高祖,且派李渾入京,舉着熨斗對楊堅説道:“希望您執掌權威以安撫平定天下”,楊堅很高興
[19]
。北周大定元年(579年),李穆又以天命為憑據,秘密上表,勸楊堅登基
[20]
。
楊堅接受禪讓後,頒佈詔書説:“你曾有舊恩於我,又是我的父輩
[21]
,恭敬地獲悉您的指示,不違大義,定於本月十三日恭順承接天命。
[22]
”開皇元年(587年),李穆來朝見,隋文帝走下廷階致禮,拜授他為太師,允許他贊拜時不自報姓名,並賜實封成安縣三千户食邑。於是,在李穆的子孫中,即便尚在襁褓的,也都拜為儀同,他一家中手執象笏做官的子弟有一百多人。李穆的貴盛,在當時無人可比。
李穆上表請求退休,隋文帝下詔書説道:“我剛剛建立新朝,正要藉助良臣的謀略,請求養老這種話,實在不切合您的實際。所謂七十致仕,那是指的一般人。以至於呂尚以八十歲輔佐文王,張蒼以滿頭白髮九十奇壽任漢相,卓越的人才為世所用,自然不能拘於平常禮制,請忖度這方面的特例,做一些變通。您既然是年長舊臣,身體不宜過度煩勞,現在可以確定司職,不必參加朝廷集會;如果有重要事,需要商議,則派遣使臣,登門詢訪。
[23]
”
李穆遷都極貴
隋朝新立之時,太史上奏認為應當遷都。但是隋文帝因為剛剛登基,對此頗為躊躇。
此前,楊堅嫌棄台城地方狹小,而且宮中多有鬼妖。蘇威曾勸其遷都,隋文帝沒采納。見太史如此上奏,隋文帝猶豫不決。這時,李穆上表支持遷都。楊堅看到李穆的表章,説:“天道聖明,已有祥瑞顯示;太師是人民願望所歸,他提出這一請求,應該可行。”於是聽從了李穆的意見
[24]
。
一年後,隋文帝頒佈詔書道:“禮儀制度為一般人而設,智慧超羣的人不受此限制;法令律例用來約束小人,對君子不必用法來防範。太師、上柱國、申國公,氣度深厚胸襟廣大,名望高尚影響深遠,在朝廷重臣中名列第一。職位最高,才能卓越,經歷無數艱險,猶如鋼鐵百鍊更精純。如同伯玉一樣沒有過失,顏回沒有異心,且性情清靜開闊,本來不會與法律相關。但是聖王傳下教誨,是為了表彰善人的。遠離法律弘揚道德,是為了尊崇申國公的高齡和功德。從此以後,即使有罪過,只要不是謀反叛逆,縱然有一百個死罪,也不加審問
[25]
。”
李穆尊崇而終
開皇六年(586年),李穆在府第中去世,享年七十七歲。
他在遺囑中説道:“我承蒙國家大恩,年齡和官爵均已到極點,現在迴歸黃泉,無所遺憾。到最後我都不能陪天子聖駕到泰山和梁甫去封禪,所以不忍辭世,大概就是因為這一遺恨吧。
[26]
”隋文帝下詔派遣黃門侍郎監護喪事,賜馬四匹,粟麥二千斛,布絹一千匹,並還追贈李穆使持節都督冀、定、趙、相、瀛、毛、魏、衞、洛、懷十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號為“明”;還賞賜他石槨、前後部羽葆鼓吹、鍂車京車。百官護送他的靈柩到城郭外。隋文帝下詔派遣太常卿牛弘攜帶哀冊,用太牢之禮祭奠。
李穆人物成就
編輯隋朝建立之初,太史及重臣勸隋文帝遷都,楊堅猶豫不決。此時李穆上表果斷推動遷都長安,為隋朝之盛耗費苦心
[30]
。
李穆史籍記載
編輯《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梁紀十三》,《卷一百五十七.梁紀十四》。
李穆家庭成員
編輯李穆曾祖
李穆祖父
李斌,高平都督。
李穆父親
李文保,追贈司空。
李穆夫人
李穆兄弟
李穆兒子
李怡,儀同三司,追贈渭州刺史。
李雅,北周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齊州刺史、大將軍、西安縣公
[42]
。
李恆,鹽州刺史、陽曲縣侯。
李榮,合州刺史、長城縣公。
李穆侄子
李詢,字孝詢,李賢之子,隋朝上柱國、顯州總管、隴西襄公
李端,李賢之子,襲父爵。
李崇,字永隆,李賢之子,隋朝幽州總管,贈豫州刺史,諡號為壯。
李植,李遠之子,北周相府司錄參軍、梁州刺史。
李基
[43]
,字仲和,李遠之子,李植之弟,迎娶義歸公主,拜江州刺史,追贈使持節、上開府、大將軍、曹徐譙三州刺史、燉煌孝公。
李叔諧,李遠之子,李植之弟。
李叔謙,李遠之子,李植之弟。
李叔讓,李遠之子,李植之弟。
李孝軌。
李穆孫子
李穆歷史評價
編輯- (唐)令狐德棻 [47] :於、李之送往事居,有曲於此。翼既功臣之子,地即姻親;穆乃早著勳庸,深寄肺腑。併兼文武之任,荷累世之恩,理宜與存與亡,同休同戚。加以受捍城之託,總戎馬之權,勢力足以勤王,智能足以衞難。乃宴安寵祿,曾無釋位之心;報使獻誠,但務隨時之義。弘名節以高貴,豈所望於二公。若舍彼天時,徵諸人事,顯慶起晉陽之甲,文若發幽薊之兵,葉契岷峨,約從漳滏,北控沙漠,西指崤函,則成敗之數,未可量也。
- 參考資料
-
- 1. 《隋書.李穆傳》:陵沒匈奴,子孫代居北狄,其後隨魏南遷,復歸汧、隴。祖斌,以都督鎮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及穆貴,贈司空。
- 2. 《周書·李穆傳》:太祖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怠,太祖嘉之,遂處以腹心之任,出入卧內,當時莫與為比。及侯莫陳悦害賀拔嶽,太祖自夏州赴難,而悦黨史歸據原州,猶為悦守。太祖令侯莫陳崇輕騎襲之。穆先在城中,與兄賢、遠等據城門應崇,遂擒歸。以功授都督。從迎魏孝武,封永平縣子,邑三百户。擒竇泰,復弘農,並有戰功。
- 3.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李穆,字顯慶,自雲隴西成紀人,漢騎都尉陵之後也。陵沒匈奴,子孫代居北狄,其後隨魏南遷,復歸汧、隴。祖斌,以都督鎮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及穆貴,贈司空。穆風神警俊,倜儻有奇節。周太祖首建義旗,穆便委質,釋褐統軍。永熙末,奉迎魏武帝,授都督,封永平縣子,邑三百户。又領鄉兵,累以軍功進爵為伯。
- 4. 《資治通鑑.梁紀十三》:丞相泰追歡至河上,選留甲士二萬餘人,餘悉縱歸。都督李穆曰:“高歡破膽矣,速追之,可獲。”泰不聽。
- 5. 《周書.太祖本紀》:太祖馬中流矢,驚逸,遂失所之,因此軍中擾亂。都督李穆下馬授太祖,軍以復振。
- 6. 《隋書.李穆列傳》:既而與穆相對泣,顧謂左右曰:“成我事者,其此人乎!”
- 7.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即令撫慰關中,所至克定,擢授武衞將軍、儀同三司,進封安武郡公,增邑一千七百户,
- 8. 《周書.李穆傳》:久之,太祖美其志節,乃嘆曰:"人之所貴,唯身命耳,李穆遂能輕身命之重,濟孤於難。雖復加之以爵位,賞之以玉帛,未足為報也。"
- 9.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賜以鐵券,恕其十死。
- 10.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從太祖擊齊師於芒山,太祖臨陣墮馬,穆突圍而進,以馬策擊太祖而詈之,授以從騎,潰圍俱出。賊見其輕侮,謂太祖非貴人,遂緩之,以故得免。既而與穆相對泣,顧謂左右曰:"成我事者,其此人乎!"即令撫慰關中,所至克定,擢授武衞將軍、儀同三司,進封安武郡公,增邑一千七百户,賜以鐵券,恕其十死。尋加開府,領侍中。初,芒山之敗,穆以驄馬授太祖。太祖於是廄內驄馬盡以賜之,封穆姊妹皆為郡縣君,宗從舅氏,頒賜各有差。轉太僕。從於謹破江陵,增邑千户,進位大將軍。擊曲沔蠻,破之,授原州刺史,拜嫡子惇為儀同三司。穆以二兄賢、遠併為佐命功臣,而子弟佈列清顯,穆深懼盈滿,辭不受拜。太祖不許。俄遷雍州刺史,兼小冢宰。
- 11.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周元年,增邑三千户,通前三千七百户。又別封一子為升遷伯。穆讓兄子孝軌,許之。
- 12. 《周書.李穆傳》:及遠子植謀害晉公護。
- 13. 《隋書.李穆列傳》:及遠臨刑,泣謂穆曰:“顯慶,吾不用汝言,以至於此,將復奈何!”
- 14. 《周書.李穆傳》:三年,從隨公楊忠東伐。還,拜小司徒。
- 15. 《周書.宣帝本紀》:大赦,改元大成。初置四輔官,以上柱國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國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國公楊堅為大後丞。
- 16. 《周書.李穆列傳》:大象元年,遷大左輔,總管如舊。二年,加太傅,仍總管。
- 17. 《周書.李穆傳》:穆弗聽曰:“周德既衰,愚智共悉。天時若此,吾豈能違天。”
- 18. 《隋書.柳裘列傳》:及尉迥作亂,天下騷動,幷州總管李穆頗懷猶豫,高祖令裘往喻之。裘見穆,盛陳利害,穆甚悦,遂歸心於高祖。
- 19. 《隋書.李渾列傳》:穆遽令渾入京,奉熨斗於高祖,曰:“願執威柄以熨安天下也。”高祖大悦。
- 20. 《隋書.禮儀志四》:上柱國李穆進喻朝旨,又與百官勸進,高祖不納。椿等又奉策書進而敦勸,高祖再拜,俯受策,以授高熲;受璽,以授虞慶則。退就東階位。使者與百官皆北面再拜,搢笏,三稱萬歲。有司請備法駕,高祖不許,改服紗帽、黃袍,入幸臨光殿。就閣內服袞冕,乘小輿,出自西序,如元會儀。禮部尚書以案承符命及祥瑞牒,進東階下。納言跪御前以聞。內史令奉宣詔大赦,改元曰開皇。是日,命有司奉冊祀於南郊。
- 21. 北周時,李穆曾是楊堅之父、太祖楊忠的部下。
- 22. 《隋書.李穆列傳》:高祖既受禪,下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敬惠來旨,義無有違。便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
- 23. 《隋書.李穆列傳》:穆上表乞骸骨,詔曰:“朕初臨宇內,方藉嘉猷,養老乞言,實懷虛想。七十致仕,本為常人。至若呂尚以期頤佐周,張蒼以華皓相漢,高才命世,不拘恆禮,遲得此心,留情規訓。公年既耆舊,筋力難煩,今勒所司,敬蠲朝集。如有大事,須共謀謨,別遣侍臣,就第詢訪。”
- 24. 《隋書.李穆列傳》:至是,省穆表,上曰:“天道聰明,已有徵應,太師民望,復抗此請,則可矣。”遂從之。
- 25. 《隋書.李穆列傳》:歲餘,下詔曰:“禮制凡品,不拘上智,法備小人,不防君子。太師、上柱國、申國公,器宇弘深,風猷遐曠,社稷佐命,公為稱首,位極帥臣,才為人傑,萬頃不測,百鍊彌精。乃無伯玉之非,豈有顏回之貳,故以自居寥廓,弗關憲網。然王者作教,惟旌善人,去法弘道,示崇年德。自今已後,雖有愆罪,但非謀逆,縱有百死,終不推問。”
- 26. 《隋書.李穆列傳》:遺令曰:“吾荷國恩,年宦已極,啓足歸泉,無所復恨。竟不得陪玉鑾於岱宗,預金泥於梁甫,眷眷光景,其在斯乎!”
- 27. 《隋書.煬帝本紀》:己亥,次赤岸澤。以太牢祭故太師李穆墓。
- 28. 《隋書.李穆列傳》:從太祖擊齊師於芒山,太祖臨陣墮馬,穆突圍而進,以馬策擊太祖而詈之,授以從騎,潰圍俱出。賊見其輕侮,謂太祖非貴人,遂緩之,以故得免。
- 29. 《隋書.李穆列傳》:高祖作相,尉迥之作亂也,遣使招穆。穆鎖其使,上其書。穆子士榮,以穆所居天下精兵處,陰勸穆反。穆深拒之,乃奉十三環金帶於高祖,蓋天子之服也。
- 30. 《隋書.李穆列傳》:穆上表曰:帝王所居,隨時興廢,天道人事,理有存焉。始自三皇,暨夫兩漢,有一世而屢徙,無革命而不遷。曹、馬同洛水之陽,魏、周共長安之內,此之四代,蓋聞之矣。曹則三家鼎立,馬則四海尋分,有魏及周,甫得平定,事乃不暇,非曰師古。往者周運將窮,禍生華裔,廟堂冠帶,屢睹奸回,士有苞藏,人稀柱石。四海萬國,皆縱豺狼,不叛不侵,百城罕一。伏惟陛下膺期誕聖,秉籙受圖,始晦君人之德,俯從將相之重。內翦羣兇,崇朝大定,外誅巨猾,不日肅清。變大亂之民,成太平之俗,百靈符命,兆庶謳歌。幽顯樂推,日月填積,方屈箕、潁之志,始順內外之請。自受命神宗,弘道設教,陶冶與陰陽合德,覆育共天地齊旨。萬物開闢之初,八表光華之旦,視聽以革,風俗且移。至若帝室天居,未議經創,非所謂發明大造,光贊惟新。自漢已來,為喪亂之地,爰從近代,累葉所都。未嘗謀龜問筮,瞻星定鼎,何以副聖主之規,表大隨之德?竊以神州之廣,福地之多,將為皇家興廟建寢,上玄之意,當別有之。伏願遠順天人,取決卜筮,時改都邑,光宅區夏。任子來之民,垂無窮之業,應神宮於辰極,順和氣於天壤,理康物阜,永隆長世。臣日薄桑榆,位高軒冕,經邦論道,自顧缺然。丹赤所懷,無容噤默。
- 31. 《周書.太祖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2. 《周書.武帝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3. 《周書.宣帝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4. 《周書.靜帝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5. 《周書.李穆列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6. 《隋書.高祖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7. 《隋書.煬帝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8. 《隋書.李穆列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39. 《隋書.柳裘列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6]
- 40. 《周書.李賢列傳》:李賢,字賢和,其先隴西成紀人也。曾祖富,魏太武時以子都督討兩山屠各歿於陣,贈寧西將軍、隴西郡守。祖斌,襲領父兵,鎮於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魏大統末,以賢兄弟著勳,追贈涇原東秦三州刺史、司空。
- 41. 《周書.李遠列傳》:李遠,字萬歲,李賢弟,隴西成紀人也。
- 42. 《隋書.李雅列傳》:怡弟雅,少有識量。周保定中,屢以軍功封西安縣男,拜大都督。天和中,從元定徵江西,時諸軍失利,遂沒於陳。後得歸國,拜開府儀同三司,領左右軍。其年,從太子西征吐谷渾,雅率步騎二千,督軍糧於洮河,為賊所躡,相持數日。雅患之,遂與偽和,虜備稍解,縱奇兵擊破之。賜奴婢百口,封一子為侯。後拜齊州刺史,俄徵還京。數載,授瀛州刺史。高祖作相,鎮靈州以備胡。還授大將軍,遷荊州總管,加邑八百户。開皇初,進爵為公。
- 43. 參見《周書.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七.李基列傳》。
- 44. 《隋書.李筠列傳》:筠幼以穆功,拜儀同。開皇八年,以嫡孫襲爵。仁壽初,叔父渾忿其吝嗇,陰遣兄子善衡賊殺之。求盜不獲,高祖大怒,盡禁其親族。初,筠與從父弟瞿曇有隙,時渾有力,遂證瞿曇殺之。瞿曇竟坐斬,而善衡獲免。四年,議立嗣。邳公蘇威奏筠不義,骨血相殺,請絕其封。上不許。
- 45. 語見《周書.李穆傳》。
- 46. 語見《隋書.李穆傳》。
- 47. 參見《周書.李穆列傳》。
- 48. 大唐西市博物館新藏北朝墓誌疏證 .知網[引用日期2021-05-03]
- 49. 中古時期李陵後裔辨偽 .中國歷史研究網[引用日期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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