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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稷

(北宋官吏)

鎖定
李稷 [1]  (?-1082年),字長卿,邛州(今邛崍)人。中國北宋官吏。 [2] 
李稷初以父蔭為將作監主簿,歷任河北西路、東路轉運判官。熙寧七年(1074年),李稷提舉成都府路茶事,榷禁蜀茶。兩年間,李稷課羨76萬緡。擢鹽鐵判官,為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 [2] 
秦民作舍道旁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李稷與李察皆以苛暴著稱,時人語曰:“寧逢黑殺,莫逢稷、察”。元豐四年(1081年),種諤出兵攻西夏,李稷坐督運軍糧不繼,被貶為判官。次年,徐禧築永樂城,李稷奉命主糧餉。永樂城陷後,李稷遇難。 [2] 
長卿
所處時代
宋朝
本    名
李稷
性    別

李稷人物簡介

李稷 [1]  ,字長卿,邛州人。父絢,龍圖閣直學士。稷用蔭歷管庫,權河北西路轉運判官,修拓深、趙、邢三州城,役無愆素,然峭刻嚴忍。察訪使者以為言,都水丞程昉亦訴其越職。詔令件析。御史周尹又論稷父死二十年不葬,僅徙東路,俄提舉蜀部茶場。甫兩歲,羨課七十六萬緡,擢鹽鐵判官。詔推揚其功以勸在位,遂為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秦民作舍道傍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與李察皆以苛暴著稱。時人語曰:“寧逢黑殺,莫逢稷、察。”

李稷人物經歷

種諤起興、靈議,稷聞之亦上言:“可令邊面諸將各出兵撓之,使不得耕種,則其國必困,國困眾離,取可決也。”及出境,稷督餉,民苦折運,多散逸,稷令騎士執之,斷其足筋,宛轉山谷間,凡數十人,累日乃得死。始,稷受旨得斬郡守以下,於是上下相臨以峻法,雖小吏護丁夫,亦顓戮不請。軍食竟不繼。諤謀斬稷,客呂大鈞引義責之,復使還取糧。既集,諤猶宣言稷乏軍興,致大功不就,坐削兩秩,貶為判官。
永樂既城,稷悉輦金、銀、鈔、帛充牣其中,欲誇示徐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積金既多,故受圍愈急,而稷守之不敢去,以及於難。

李稷譯文

李稷字長卿,邛州人。父親李絢,龍圖閣直學士。李稷因蔭補歷經管庫,代理河北西路轉運判官,修築拓展深、趙、邢三州州城,工役沒有失誤延擱,但嚴厲苛刻殘忍。察訪使者言及此事,都水丞程日方也上訴他超越職權。詔令加以判析。御史周尹又論李稷父親死了二十年不葬,僅移任河北東路轉送判官,不久提舉蜀部茶場。剛剛兩年,超額繳納租賦七十六萬餘緡,提升為鹽鐵判官。詔令推舉彰揚他的功績以規勸在職的官吏,於是任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秦地百姓在路旁修建房舍的,首創使其交納“侵街錢”。一路驚擾抱怨,李稷[jì]與李察都以苛刻嚴暴著稱。當時諺語説:“寧逢黑殺,莫逢稷察。”
種諤興起取西夏興、靈州之議,李稷聽説後也上言:“可命邊地眾將各自出兵騷擾西夏,使之不能耕種,那麼西夏國必定睏乏,國家睏乏則民眾離心,取興、靈州就有把握了。”等到出邊境,李稷督責糧餉,百姓苦於輾轉運輸,多半逃亡,李稷命令騎兵捉拿,砍斷他們的腳筋,輾轉山谷間,共有幾千人,數天後才得以死去。開始,李稷奉聖旨可斬郡守以下,於是從上到下都以嚴刑峻法相臨,即使是小吏督責丁夫,也可以專擅殺戮不須請示。軍人糧食終於供應不上。種諤圖謀殺李稷,門客呂大鈞引義責之,於是再使李稷返回取糧。糧食既已徵集,種諤還是宣佈説李稷耽誤軍用物資,致使大功不成,因此被削官兩秩,貶為判官。
永樂城已築成,李稷運載金、銀、鈔、帛[bó]全部充實城中,打算向徐禧誇耀,以為城剛修成而城中物質已充實。積藏金錢已多,所以雖被圍困情況越來越危急,但李稷仍護守財物不敢離去,終於遇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