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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禮成
鎖定
- 字
- 字孝諧
- 所處時代
- 北魏、西魏、北周、隋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隴西狄道(今甘肅臨洮)
- 本 名
- 李禮成
- 家 世
- 隴西李氏絳郡房
李禮成人物生平
李禮成,字孝諧,隴西狄道人,是涼王李暠的第六代孫。禮成七歲時,與姑媽的兒子、蘭陵太守滎陽人鄭顥,跟隨魏武帝元修入關。鄭顥的母親常對親近的人説:“禮成這孩子,平生不曾回頭,以後當為國家的棟樑。”禮成長大後,深沉而行為檢點,不隨便交結人。西魏大統年間,開始為官,當著作郎,升任太子洗馬、員外散騎常侍。北周受禪後,被封為平東將軍、散騎常侍。那時貴公子都競相熟習弓馬,服飾大多是軍人打扮。李禮成雖然很善於騎馬射箭,卻是一身儒士打扮,不失平素的聲望。後因軍功,拜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爵修陽縣侯,授遷州刺史。當時朝廷調兵,李禮成估計,蠻夷人不可打擾,打擾他們,勢必為亂,因此上表朝廷勸諫。周武帝聽了他的勸諫。討伐北齊時,他隨皇上包圍晉陽,禮成率兵進攻南門,北齊將領席毗羅率精兵幾千抵抗周武帝,李禮成力戰,打退齊軍。加授李禮成開府,晉爵為冠軍縣公,授他北徐州刺史。不久,調他當民部中大夫。李禮成的妻子竇氏早年去世,他看出楊堅日後一定會非同常人,於是娶了楊堅的妹妹為繼室,夫妻倆感情很好。楊堅為北周丞相後,升他為上大將軍,升他當司武上大夫,委以心腹。楊堅受禪為帝后,授他為陝州刺史,晉爵為絳郡公,給他的賞賜優厚。繼而調他當左衞將軍,升任右武衞大將軍。過了一年多,授他當襄州總管,人稱有仁惠之政。幾年後,又任左衞大將軍。當時突厥屢屢進犯邊塞,邊疆的要害之處,大多交給重臣,因此授他為寧州刺史。又過了一年多,因病調回京師,在家中去世。他的兒子李世師,官至度支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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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禮成親屬成員
李禮成為隴西李氏絳郡房始祖。隴西李氏是中原郡姓“五姓七望”之一。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達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唐神龍年間,朝廷再次申明顯慶四年舊詔,繼續禁令“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隴西李寶六子後裔均被列入禁婚家“七姓十家”範疇,隴西李氏絳郡房屬李寶第六子李衝後裔,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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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世 | 第二世 | 第三世 | 第四世 | 第五世 | 第六世 | 第七世 | 第八世 |
李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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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禮成 | ||||||
涼武昭王 | 西涼 驍騎將軍 酒泉太守 | 北魏 鎮北將軍 沙並二州牧 敦煌宣公 | 北魏 尚書僕射 清淵公 贈司空 | 北魏 司徒 | 北魏 侍中 東平郡公, 迎娶豐亭公主元季瑤 | 隋朝 左衞大將軍 絳郡公 | 隋朝 度支侍郎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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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隋書·卷五十·列傳第十五》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2-11-21]
- 2. 《新唐書·卷七十·表第十》:翻孫三人:曰衝,僕射房始祖也。曾孫曰成禮,絳郡房始祖也。
- 3. 《魏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李寶》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2-11-21]
- 4. 《隋書·卷五十·列傳第十五》:李禮成,字孝諧,隴西狄道(今甘肅臨洮)人。涼武昭王李暠六世孫。年七歲,與姑之子、蘭陵太守鄭顥隨孝武帝入關。鄭顥之母每謂親曰:“此兒平生未嘗回顧,當為重器耳。”及長,沉深有行檢,不妄通賓客。西魏大統中,釋褐著作郎,遷太子洗馬、員外散騎常侍。北周受禪,拜平東將軍、散騎常侍。於時貴公子皆競習弓馬,被服多為軍容。雖善騎射,而從容儒服,不失素望。後以軍功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爵修陽縣侯,拜遷州刺史。時朝廷有所徵發,度以蠻夷不可擾,擾必為亂,上表固諫。周武帝從之。伐齊之役,從帝圍晉陽,以兵擊南門,齊將席毗羅率精甲數千拒帝,禮成力戰,擊退之。加開府,進封冠軍縣公,拜北徐州刺史。未幾,徵為民部中大夫。妻竇氏早沒,知楊堅有非常之表,遂聘楊堅的妹為繼室,情契甚歡。及高祖(楊堅)為丞相,進位上大將軍,遷司武上大夫,委以心膂。隋文帝受禪,拜陝州刺史,進封絳郡公,賞賜優洽。尋徵為左衞將軍,遷右武衞大將軍。歲餘,出拜襄州總管,稱有惠政。後數載,復為左衞大將軍。時突厥屢為寇患,緣邊要害,多委重臣,由是拜寧州刺史。歲餘,以疾徵還京師,終於家。其子世師,官至度支侍郎。
- 5.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6.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7.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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