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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煥

(台灣地區政治家、前“行政院長”)

鎖定
李煥(1917年9月24日-2010年12月2日,字錫俊),漢口市(現屬湖北省武漢市)人,國民黨籍、台灣地區政治家。曾經擔任台灣地區“行政院長”、“總統府資政”、“教育部長”,並負責籌辦台灣中山大學在台覆校事宜,並任覆校後首任校長等職,為國民黨的資深黨員,長期受到蔣經國的提拔。涉入國民黨二月政爭,失敗後淡出政壇
中文名
李煥
外文名
Lee Huan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17年9月24日
逝世日期
2010年12月2日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哥倫比亞大學
職    業
政治家
主要成就
台灣中山大學校長
“行政院長”
出生地
漢口市(現屬湖北省武漢市)

李煥個人履歷

中評委主席 李煥 中評委主席 李煥
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法律系,並於抗戰期間參加台灣政治大學前身的中央幹部學校研究班,隨後又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取得教育學碩士學位,並於台灣政治大學擔任教授。
李煥在對日抗戰爆發之後,即擔任國民黨青年工作及宣傳要職,在1946年至1948年擔任《瀋陽日報》的報社社長,之後即進入國民黨中心,1948年開始擔任國民黨青年部副處長、隨後擔任救國團主任秘書、副主任、主任;青輔會委員、主任委員。1976年10月被王幸男以國語辭典制作成的炸彈郵包炸傷手指。1977年發生中壢事件,導致作為發動者許信良(之後當選桃園縣縣長)任職黨部時期的直屬長官、時任國民黨組織工作會主任的李煥被迫下台,導致政戰系統的王升權力也因此擴大,當時有所謂“李換(煥)王升(升)”之説。李煥擔任過一段時間的台灣“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後來南下高雄,出任台灣中山大學在台覆校後的首任校長,俞國華組閣時擔任“教育部長”。蔣經國逝世之前,李煥出任國民黨秘書長一職。
於1989年至1990年間,曾經短暫擔任一年的“行政院長”,到達政治生命高峯。有傳二月政爭期間,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為迫使其下台,故任命“國防部長”郝柏村為新任閣揆,以反對李煥的反彈。此後僅有酬庸式的“總統府資政”,以及國民黨中常委、中評會主席團主席等職務。
當年李煥與郝柏村、邱創煥馬英九等國民黨保守派支持把“國民大會”轉型為類似美國的選舉人團來選舉“總統”,而非民意支持的公民直選。
國民黨有不少人物和官員是李煥所提拔,例如前“考試院長”許水德連戰“內閣”時的“行政院秘書長”,精省後的首任台灣省主席趙守博、前桃園縣長與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等人。
2007年3月17日,李煥在出家門要參加會議時不慎摔倒,眉骨、鼻翼、人中的部分多處傷痕,縫了30幾針後並無大礙。
2010年12月2日19時37分,李煥因肺炎、呼吸衰竭合併多重器官衰竭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病逝,享年93歲,而隔天正是其子李慶華的生日。

李煥家庭成員

李煥夫人潘香凝,為首屆“國大”代表,於2001年病逝。育有二男二女,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皆擔任過公職,次子李慶華及二女李慶安則為民意代表,兩人皆曾擔任過“立法委員”。

李煥遺產風波

台灣行政機構前負責人李煥2010年過世,有周刊報道他留下大筆存款、名畫、珠寶,價值至少上億元(新台幣,下同),引來4名子女爭產。對此,李煥次子李慶華説,報道有關他與手足爭產相關事項,皆屬不實,他將對週刊及胞姐李慶珠提告。
李慶安被指賣畫
李煥在國民黨體系輩分極高,長子李慶中曾任“環保署副署長”、長女李慶珠曾任“僑委會處長”、次子李慶華是現任“立委”、小女李慶安已丟掉“立委”職務。
該週刊報道,李煥生前將大筆現金存在李慶中名下,或兩人聯名賬户中,已被發現在賬户內的現金達五六千萬元,李慶華等弟妹是在整理李煥遺物時才在保險箱內發現匯款單據,埋怨父親偏心。李煥也收藏張大千等大師名畫,報道指在李煥生前最後一段時間,李慶安進入李煥家時陸續清出名畫賣出,賣了四五千萬元。
報道指為主導遺產分配,李慶華請律師擬同意書,要李煥把部分財產交給他處理,但兄妹質疑同意書在李煥不省人事時所立,不具法律效力;為讓同意書有效力,李慶華希望在馬英九探視李煥時,李煥清醒過來,證明父親並非陷入昏迷,但李煥未在馬英九探視時清醒,讓李慶華大失所望。對馬英九探視李煥無端陷入風波,馬英九辦公室説不評論。
報道稱四兄妹主動申報遺產税,各繳納100多萬元遺產税,證明他們都有權利分李煥所有財產;報道並指李慶珠一直干擾遺產分配。對遺產風波,李慶華髮聲明,指他與李慶中、李慶安於2006年在李永然律師見證下與李慶珠斷絕關係,並指週刊對李慶安賣畫指控不符事實。
李慶華:爭產報道不實 將提告
另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説,週刊報道有關他與手足爭產相關事項,皆屬不實,他將對壹週刊及胞姐李慶珠提告。
李慶華上午偕胞妹、前“立委”李慶安及律師林憲同、前“立委”李敖召開記者會,直指李慶珠是週刊報道的幕後黑手,敗壞李煥清譽。
李慶華、李慶安還出示李煥在台北榮總住院期間在律師及醫護人員見證下出具的海外賬户確認書、李煥自行賣出大師張大千的簽名收據與李慶安親筆簽名的四維路眷舍動產所有權放棄聲明書等,證明《壹週刊》報道不實。
林憲同則説,在受委託處理李煥遺產事宜時,李慶珠才是不配合、杯葛的人。
李敖則説,李煥生前所有的張大千及草書大家于右任的畫、字,都屬於“應酬性質”,不是珍品,就他來看沒有什麼價值。
李慶珠沒有迴應
李慶華李慶安受訪,李慶華指週刊報導背後影武者是李慶珠,“家門不幸啊!她在報復我們三兄妹和她斷絕關係”“整篇報導都是謊言!”李慶安也説整篇報導是李慶珠“無中生有、興風作浪”,“父親的畫作都是他自己管理,我絕對沒有私自處理!”
李煥次子李慶華的委任律師林憲同昨受訪時説,已完成遺產清點,至於如何分配,因保險箱內有黃金、珠寶等,要四子女自行協商“若無法達到共識,只好走司法途徑,由法官來分配。”李慶華、李慶安表示,整篇報道是長女李慶珠興風作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