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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湖

(清朝大臣)

鎖定
李湖(?~1781年),字又川,一字又徐,號恕齋,江西南昌人,清朝大臣。
乾隆四年(1739)進士,為官以清廉嚴正著稱,與周元理齊名,為方觀承所賞識,官至貴州巡撫雲南巡撫湖南巡撫廣東巡撫,卒贈尚書銜,諡恭毅,入祀賢良祠 [1] 
本    名
李湖
又川,一字又徐
恕齋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南昌
逝世日期
1781年
主要作品
《鴻雪堂奏疏》
主要成就
入祀賢良祠
諡    號
恭毅
人物生平
乾隆四年(1739)進士,初授山東武城知縣,調任郯城知縣。累遷直隸通永道,調清河道。遷直隸按察使,再遷江蘇布政使
乾隆三十六年(1771),擢貴州巡撫
乾隆三十七年(1772),調雲南巡撫
乾隆四十年(1775),雲貴總督彰寶以貪婪得罪,責李湖隱忍緘默不先劾奏奪官,予布政使銜,發往四川軍營會辦軍需奏銷。
乾隆四十三年(1778),授湖南巡撫
乾隆四十五年(1780),調廣東巡撫。李湖敏於當官,在貴州規畫鉛運,在雲南釐剔銅政,均如議行。所至以清嚴為政。到任廣東,以廣東歷來多盜,番禺沙灣、茭塘近海為強盜所聚之地,秘密偵查姓名、居址及出入徑途,知羣盜以七月望歸設祀,命文武吏圍捕。旬日間誅為首者二百有奇,而釋其脅從,盜風以息。旋條奏申明員弁,責成編船移汛,設施甚備,令行法立,民鹹頌之。卒,贈尚書銜,諡恭毅,祀賢良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