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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洛陽“囚禁性奴”案主犯)
鎖定
- 中文名
- 李浩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南陽新野縣
- 性 別
- 男
- 死亡日期
- 2014年1月21日
李浩人物事件
2011年9月初,河南洛陽警方破獲一起發生在地下4米深處的囚禁性奴案。李幾年前從消防部隊轉業分配安置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
[2]
。當月初,該案因一女子的舉報電話而告破。洛陽警方從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廳女,同時還找到兩具屍體。據洛陽刑警鄭勝利介紹,9月初,23歲的女子小晴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趁着被強行帶出賣淫的機會,剛剛從“大哥”為她構建的一個地窖中逃離。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誘騙綁架後,淪為“大哥”的性奴。
案件簡介圖(17張)
“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以‘包夜外出’為名,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小區。將這些女子綁架,並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並進行性侵害直至發展到組織賣淫牟利”。警方針對被解救女子的家屬聯繫工作已經取得重大進展。考慮到李浩作案手法異於常人,警方將考慮對其進行精神病鑑定。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浩故意殺人、強姦、組織賣淫、非法拘禁,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進行一審宣判:主犯李浩被判處死刑,其他從犯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和緩刑。
李浩人物評價
李的一名初中女同學回憶,李浩從小少言寡語,鮮見其與人主動交流。1993年,李浩告訴她,自己“不是大學生材料”,很快,李轉到洛陽市就讀職業中專。“那個時候我們女孩子經常跟他開玩笑,李浩看見我們都臉紅(害羞)。”這名女同學説,少年時期的李浩家境中等,在很多同學都交不起學費的時候,李浩卻從不需要為此擔憂。李浩參軍後,曾回到新野縣參加同學聚會,在那次聚會上,李浩喝了幾杯酒並感慨“混個士官沒意思。我要乾點大事”。
李浩人物簡介
李浩是河南南陽新野縣人,消防兵轉業。李浩曾參加過省市兩級組織的(消防)業務技能大比武。曾任河南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工人。在消防多年的李浩熟悉各類破拆、防爆工具的使用,且一直是這方面的業務尖子。而熟悉消防行業的一名知情人士説,“土方挖掘”是消防兵救援業務技能中重要的一個環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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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洛陽“囚禁性奴”案主犯李浩被執行死刑 .網易[引用日期2014-01-21]
- 2. 男子地窖囚禁6名歌廳女子當性奴 殺死2人 .騰訊網.2011-9-22[引用日期2012-11-30]
- 3. 河南性奴案嫌犯被開除黨籍公職 單位領導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