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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樹

鎖定
李梅樹(1902年3月13日-1983年2月6日)是一位台灣美術家、畫家、教授、議員、農會主席,出生於新北市三峽區,1947年曾主持重建三峽祖師廟,對其建築與設計頗下苦心,祖師廟因而名噪一時,甚至被譽為“東方雕刻藝術殿堂”[2]。現於三峽有紀念李梅樹的李梅樹紀念館。
中文名
李梅樹
出生日期
1902年3月13日
逝世日期
1983年2月6日
職    業
畫家
出生地
台北縣三峽鎮

李梅樹人物簡介

十三歲時曾從遠山岩老師習鉛筆畫及水墨畫;十七歲就讀於台北師範學校,課餘從日本郵購有關美術方面的書籍自習,畢業後,利用暑期時間,參加石川欽一郎(1871-1945)先生舉辦的美術講習會。其後,為求更上層樓乃徵得家人同意赴日深造,於二十八歲進東京美術學校西洋畫科,師事長原孝太郎(1864-1930)、吉川芳松先生,又從小林萬吾(1870-1947)先生學習,創建寫實穩健的繪畫風格。

李梅樹事業

李梅樹簡要

關於李梅樹先生的事業可從繪畫創作、美術教育和地方自治三方面來看。

李梅樹繪畫創作方面

除了陸續完成〈小憩〉、〈太魯閣〉連作,及〈黃昏〉、〈露台〉、〈三峽風光〉、〈河岸清晨〉等代表作品外,二十六歲作〈靜物〉入選第一屆「台灣美術展覽會」,其後每年均有作品參展,三十二歲的〈自畫像〉更榮獲第七屆特選獎、以及三十四歲的〈小憩之女〉獲頒「台灣總督獎」之殊譽;此外,亦時有佳作參加台灣府展及日本新文展等重要性展覽會。

李梅樹美術教育方面

除任師範大學美術系、中國文化學院美術系和研究所教授外,亦長年擔任國立藝專美術科教授兼主任,後又創辦雕塑科併兼主任,從事美術教學和行政督導任務,以其豐碩經驗培育專業人才,為台灣美術界奠定優異的根基。也曾出任「台灣油畫學會」、「中國美術學會」理事長之職,掌理會務,後以七十七高齡代表美術界出席國建會,倡議成立現代美術館。

李梅樹地方公共事務

此外,李先生也積極投入地方公共事務,三十四歲時當選三峽莊協議員,之後促成了三峽地方茶葉車間合併,四十五歲被推為三峽鎮代表會主席。1950年台灣實行地方自治,先生當選台北縣第一屆縣議員,後連任三屆縣議員。在四十六歲時更為地方父老舉薦,擔任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重建主持人,因工程細緻浩繁,施工嚴謹,歷三十五年之久,修建任務迄今仍持續進行中;也由於李先生投注畢生心力於此,使三峽祖師廟能創建今日藝術上的成就與地位。從青壯時期至晚期數十年間,先生竭誠盡力於地方建設,其熱忱及奉獻的無私精神令人感佩。

李梅樹其他信息

李梅樹先生百年冥誕,台北故宮博物院特於近代文物陳行室,推出以“人親土親”為主題闡揚先生的繪畫藝術,並紀念其一生事業和他對鄉親人物、鄉土風情濃郁的情感。

李梅樹年表

  • 1902年:李梅樹於農歷二月初四(3月13日)出生。
  • 1910年:李梅樹於8歲時進入三角湧公學校就讀。 [1] 
  • 1914年:李梅樹受日本教師遠山岩教導,開始接觸西洋繪畫
  • 1915年:李梅樹自三角湧公學校畢業,就讀台灣公學實業科農業課程。
  • 1918年:畢業於台灣公學校實業科,考取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1919年改名為“台北師範學校”,現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就學期間自日本郵購“講義錄”,自修研習美術;閲覽在日本創刊於1905年的“水繪”雜誌等。
  • 1922年:台北師範學校畢業,之後到瑞芳公學校教書,與林粒女士結婚。
  • 1924年:調至三峽公學校教書,與石川欽一郎初次接觸。
  • 1925年:其父李金印去世。
  • 1926年:調至鶯歌莊尖山公學校任教;其長女李麗霞出生。
  • 1927年:畫作“靜物”入選第一屆“台灣美術展覽會”,台北州國語日海報展募集入選
  • 1928年:畫作“三峽后街”入選第二屆台展。並在哥哥支持下,於11月前往日本留學,順利考上東京美術學校(今東京美術大學)西洋畫科就讀。
  • 1929年:通過東京美術學校西畫科入學考,一年級時師事長原孝太郎先生(帝展審查委員)。《台北醫院之庭》入選第三屆台展。參加日本“光風畫會”美展至1970年。次女麗月出生。
  • 1930年:東美二年級從小林萬吳先生學習人體素描。加入“赤島社”。作品《朝》入選第四屆台展。
  • 1933年:榮獲第七屆台展特選獎。
  • 1934年:東京美術學校畢業。返台後被任命為三峽莊協議會員。與畫友們成立台陽美術協會。
  • 1935年:獲第九屆台展特選第一獎並獲頒受台灣總督獎。當選三峽街協議會員,後並連任。
  • 1936年:獲第十屆台展特選,同時被推薦為免審查。
  • 1937年:獲台日文化獎。
  • 1939年:前往日本租用畫室,畫作“紅衣”入選文展(原帝國美術展覽會,一般仍沿稱“帝展”)。
  • 1940年:畫作“花與女”入選同於帝展性質,為紀念日本開國二千六百年而舉辦的“紀元二千六百年奉祝展”。參加第三屆府展獲台日文化獎。
  • 1942年:當選三峽街茶葉組合長。
  • 1945年:被推為三峽街代理街長。
  • 1946年:三峽街改制三峽鎮併成立鎮民代表會,被推任為代表會主席。應聘擔任第一屆台灣省美展審查委員(並連任至1973年第廿七屆省長審查委員)。
  • 1947年:被推任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第三次重建工作負責人,設計並主持重建工作,堅持以傳統古法進行重建。
  • 1948年:就任三峽農會理事長,兼合作社理事主席。
  • 1950年:當選台北縣第一屆縣議員,後並連任第二、三屆縣議員。
  • 1964年:應聘任台灣中國文化大學藝術系教授。應聘任台灣藝術專科學校(簡稱藝專,今台灣藝術大學)教授兼美術科主任。
  • 1967年:創辦台灣台灣藝術專科學校雕塑科,併兼主任。
  • 1969年:首創台灣美術科系巡迴全國舉行畢業美展。
  • 1972年:應聘任台灣中國文化大學華岡教授。
  • 1974年:被推任台灣油畫學會常務理事。應聘任第七屆台灣美展審查委員。應聘任省展評議員。
  • 1975年:應聘擔任台灣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教授。
  • 1976年:被推任台灣油畫學會第二屆理事長。
  • 1977年:被推任台灣美術協會理事長。
  • 1981年:被推任為台灣油畫學會榮譽理事長。
  • 1983年:因慢性阻塞性肺炎過世,享年80歲。

李梅樹獲獎記錄

  • 1927 台展第一屆《靜物》入選
  • 1928 台展第二屆《三峽的町裏》入選
  • 1929 台展第三屆《台北醫院之庭》入選
  • 1930 台展第四屆《朝》入選
  • 1931 台展第五屆《織物》入選
  • 1932 台展第六屆《靜物》入選
  • 1933 台展第七屆《自畫像》特選
  • 1934 台展第八屆《水牛》《切蕃薯之女》入選
  • 1935 台展第九屆《小憩之女》特選第一席、台展賞《編物》入選
  • 1936 台展第十屆《睡覺之女》特選第二席、無鑑查《黃昏時》無鑑查
  • 1938 府展第一屆《曠野》無鑑查
  • 1939 府展第二屆《温室》特選及推薦作品、日本第三屆新文展《紅衣》入選、日本第四屆新文展《花與女》入選
  • 1940 府展第三屆《朝》無鑑查
  • 1941 府展第四屆《秋實》無鑑查
  • 1942 府展第五屆《麗日》推薦作品
  • 1943 府展第六屆《新綠》推薦作品
參考資料
  • 1.    湯皇珍. 《三峽·寫實·李梅樹》 二版一刷. 台北市: 雄獅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1月. ISBN 957-9420-98-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