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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
(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
鎖定
李柏,男,漢族,1958年11月生,山西交城人,大學本科學歷,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
- 中文名
- 李柏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山西交城
- 出生日期
- 1958年11月
李柏人物履歷
1991年2月至1993年4月,任吉縣公安局局長;
1993年4月至1994年3月,任吉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
1994年3月至1997年4月,任襄汾縣公安局局長;
1997年4月至1998年8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1998年8月至2003年5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任長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廳長級);
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山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副廳長級);
李柏人物事件
李柏接受審查
李柏開除黨籍
1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李柏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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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李柏主動投案 .北京日報[引用日期2021-07-10]
- 2. 山西省公安廳原國保總隊總隊長李柏被開除黨籍:由他人支付私人費用,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瀟湘晨報[引用日期2021-12-21]
- 3. 山西省公安廳原國內安全保衞總隊總隊長李柏被開除黨籍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1-12-21]
- 4. 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衞總隊總隊長李柏被開除黨籍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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