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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

(明代官員)

鎖定
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縣人。明朝大臣。
景泰元年,考中舉人,擔任平陽通判,分理易州。教化豪強,改惡從善。出任杭州同知期間,興修水利,造福於民。升任濟南知府,卒於任上。一生多有著述。 [1] 
尚用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北成安
主要成就
興修水利教化豪強治理州郡
本    名
李果
地    位
平陽通判 杭州同知 濟南知府

李果人物生平

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人。明景泰元年(1450年),中舉人,擔任平陽通判,分理易州。當地有豪強,經常做惡,不思悔改。李果將利害禍福講給他們聽,提出做惡者必無好下場,使其幡然醒悟改惡從善。李果任杭州同知期間,組織民眾修築湖堤,以防備水患,百姓非常感激和讚揚他。後升任濟南知府。他一生多有著述。 [1] 

李果人物評價

開湖偉績千秋利,捍海高名萬古傳
參考資料
  • 1.    《成安縣誌·文化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