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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楷

鎖定
李林楷,男,漢族,廣東揭陽人,1962年8月生,學歷在職研究生,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986年9月參加工作,民盟成員。任揭陽市政協副主席、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廣東中科信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2015年12月27日,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中文名
李林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揭陽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李林楷人物履歷

1980.08--1986.10 在揭陽縣榕城塑料用品廠工作;
1986.10--1992.11 任揭陽縣榕城塑料用品廠副廠長;
1992.11--1995.06 任揭陽市榕泰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技術部經理;
1995.06--1997.12 任廣東榕泰集團公司總經理;
1997.12--2003.12 任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1998.09加入中國民主同盟,其間:2001.09--2004.06參加汕頭大學產業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3.12--2006.05 任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兼總工程師,2004.01起任民盟揭陽市委會副主任委員 (2003.12評為化工工程師,2004.11評為化工高級工程師,2005.05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05.08獲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2006.01評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2006.05--2006.12 任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
2006.12--2007.01 任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2007.04當選為民盟廣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2007.01--2010.01 任揭陽市政協副主席、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0.01--2011.01 任揭陽市政協副主席、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2011.01— 任揭陽市政協副主席、民盟揭陽市委會主任委員、廣東中科信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第十、十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揭陽市第二、三、四、五屆政協委員 [1] 

李林楷人物事件

2015年4月,據佛山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陳弘平涉嫌為李林楷所在的公司相關事宜提供幫助,並協助其成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揭陽市第四屆委員會副主席和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收取相應賄款 [2]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第十六號公告,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林楷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