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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服膺

鎖定
李服膺(1890年—1937年10月),字慕顏,山西崞縣(今原平市)人。保定軍校步兵科第5期畢業。早年從軍跟隨閻錫山。
中文名
李服膺
別    名
興菴
出生日期
1890年
逝世日期
1937年10月
畢業院校
保定軍校步兵科第5期
出生地
崞縣(今原平市)蘭村
職    務
國民革命軍68師師長
1930年,李服膺任閻錫山的第5軍軍長。
1931年,李服膺任國民革命軍68師師長。後68師改編為61軍,他就任軍長等職。
1937年7月7日,日軍全面侵華戰爭開始。
1937年8月,李服膺正在天鎮、陽高間負責警備。他接到閻錫山命他火速集結、天鎮佈防的電令後,立即集結本軍人馬,於8月下旬,進入天鎮盤山陣地。
61軍將士進入陣地的第2天,日軍就發動了攻勢。
61軍進入天鎮佈防時,閻錫山曾電令李服膺“堅守3天,拒敵西進”。3天后,李又接閻電令“續守3天,掩護大同會戰”。一閃,3天又過去了。此時,61軍前沿陣地設置的地雷、鹿砦等障礙已被日軍全部轟毀,官兵們只能利用彈坑、禾束為掩體,用手榴彈拼殺。
瓦窯口至盤山一線吃緊之際,李服膺命駐守天鎮縣城的61軍399團務必固守城池7天,以配合閻錫山所説的“大同會戰”得以從容佈防。399團以1個團的兵力,固守天鎮7天。
李服膺率殘部退至應縣雁門關途中,突然收到閻錫山命他赴太和嶺口參加軍長級會議的電令。此時,李正準備召開61軍作戰檢討會。收到電令後,他立即去見閻錫山。
李服膺到太和嶺口,一下汽車,就被幾個憲兵扣押。爾後,閻錫山宣佈扣押他的罪名是由於他擅自撤防敗逃。
閻錫山草草組成高等軍事法庭,宣佈翌日會審李服膺。
審判廳設在太原“綏靖”公署大堂。10月2日深夜11時許,閻錫山高坐在大堂中央,親任審判長。閻的兩側,分坐着審判官、軍法官、陪審官、憲兵司令等數十人。
李服膺一看眼前陣勢,情知不妙,覺得已經到了天鎮施工中窩在肚裏的話全部都露出來的時候了。但是,閻錫山竟絲毫不容他置辯。李服膺見閻錫山硬給自己加罪名,一反往日唯命是從的常態,立即從口袋裏掏出閻錫山命61軍從天鎮“相機撤退”的電令。
城府極深的閻沒料到李有如此一手,臉色大變。但他色厲內荏,自知理虧,霎時又換成愛莫能助的口吻説:“今日處辦你,實讓我傷心,但我不能因私害公。你的家,你的兒女,有我接濟,你不用顧慮。”話畢,匆匆離席,從大堂後門疾步而去。
警衞營連長康增,還有謝濂、張達三等押着李服膺上了汽車,直奔大校場刑場。
奉令率61軍在天鎮縣抗擊日軍進犯、浴血奮戰10天之久的李服膺,在接到閻錫山下令撤退的電報後率部撤出防線。結果被閻錫山以擅自後退為由槍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 [1] 
參考資料
  • 1.    《縱橫》1998年第4期,史林探跡,抗戰初李服膺被槍斃的真相——張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