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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祥

(原温州市台辦主任)

鎖定
李月祥,男,温州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曾歷任温州市政府駐杭辦主任、副秘書長等職。2011年7月,李月祥來到温州市台辦任職。2012年7月5日微博爆出公開猥褻女下屬。對於事件真相,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
中文名
李月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中國

李月祥事件經過

2012年7月5日有微博稱,浙江省温州市台辦主任李月祥公開猥褻女下屬,引起眾多網友關注。對此,温州市紀委迴應,將對此事進行調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當日,李月祥迴應此事時否認曾猥褻女下屬,並表示事情起因是這名女下屬曾犯了個錯誤。温州市台辦聯絡處處長陳偉中則稱,這名女下屬犯錯後遭停職,雖然決定是組織作出的,但作為台辦主任的李月祥成為其報復的對象。

李月祥事件起因

該微博稱2011年8月24日,温州市台辦一名工作人員王芳(化名)陪同魅力城市媒體採訪團一行記者10人,前往温州市下轄的泰順縣採訪。陪同前往採訪的有台辦主任李月祥、台辦秘書和市政府接待辦駕駛員陳某。在團隊返程中,李月祥在“市政府接待辦的67號中巴車”上對王芳進行猥褻。
王芳稱,礙於工作和名聲,她一直未報案,此後希望調離工作崗位遭李阻止。這條長微博隨後被轉發至多個論壇更出現了多個與猥褻事件相關的錄音文件和經整理的文字版本,內容是事發后王芳家人同李月祥家人進行交涉的對話。不過,這些錄音隨後在網上消失。
公開報道顯示,2011年8月,來自台灣的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大陸尋奇》攝製組及記者一行9人,確實在温州市台辦負責人的陪同下來泰順縣泗溪鎮和雅陽鎮進行“魅力温州”專題採訪。
李月祥迴應稱,當時是因為此前王芳與同行台灣記者有爭執,才找她談話的。但對網帖中的猥褻一事,他予以否認。李月祥承認自己當時有喝酒,他強調王芳也有喝酒,但這是為了工作,並一再表示猥褻一事並沒有發生。

李月祥事件結果

2012年7月5日下午,温州市委研究決定,由市紀委牽頭對李月祥被指猥褻女下屬事件進行調查,再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 [1] 
鑑於調查中認定李月祥在公共場合與女下屬有不檢點行為,但沒有證據證實李月祥對王某有強制猥褻行為,温州市委決定免去李月祥同志市台辦主任職務,調其他部門降職使用。同時,温州市紀委決定給予李月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同時,涉案女下屬王某提出的立案要求,也因沒有證據證實,歷經泰順公安部門多次複議後,依法維持不立案的決定。 [2] 

李月祥降職調用

2012年8月15日,鑑於調查中認定李月祥在公共場合與女下屬有不檢點行為,但沒有證據證實李月祥對王某有強制猥褻行為,温州市委決定免去李月祥同志市台辦主任職務,調其他部門降職使用。同時,温州市紀委決定給予李月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同時,涉案女下屬王某提出的立案要求,也因沒有證據證實,歷經泰順公安部門多次複議後,依法維持不立案的決定。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