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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鵬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鎖定
李曉鵬,男,1959年5月生,武漢大學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 中文名
- 李曉鵬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9年
- 畢業院校
- 武漢大學
- 性 別
- 男
李曉鵬人物履歷
歷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長、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四川省分行行長、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行長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執行董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曾兼任工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
2010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執行董事;
2013年05月,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2014年07月,任招商局集團總經理、董事;
2016年03月,任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
李曉鵬所獲榮譽
李曉鵬人物事件
李曉鵬審查調查
李曉鵬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治家不嚴,家風不正;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曉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曉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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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鵬決定逮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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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受權發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名單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3-17]
- 2. 第六屆銀行綜合評選獲獎名單 .新浪[引用日期2018-08-27]
- 3. 建行行長王江將赴任光大集團任董事長,李曉鵬到齡退休 .證券時報網[引用日期2022-03-04]
- 4.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3-04-05]
- 5.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被查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3-04-05]
- 6. 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引用日期2023-10-09]
- 7. 最高檢對中國光大集團原董事長李曉鵬決定逮捕 .人民日報.2023-10-12[引用日期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