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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鵬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鎖定
李曉鵬,男,1959年5月生,武漢大學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3年10月,最高檢對中國光大集團原董事長李曉鵬決定逮捕。 [7] 
中文名
李曉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9年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性    別

李曉鵬人物履歷

歷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長、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四川省分行行長、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行長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執行董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曾兼任工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
2010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執行董事;
2013年05月,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2014年07月,任招商局集團總經理、董事;
2016年03月,任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17年12月,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5] 
2022年,李曉鵬到齡退休。 [3] 
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 [1]  中國城市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農村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主任和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

李曉鵬所獲榮譽

2018年8月23日,李曉鵬獲“第六屆銀行綜合評選”行業精英年度“傑出銀行家”。 [2] 

李曉鵬人物事件

李曉鵬審查調查

2023年4月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李曉鵬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治家不嚴,家風不正;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曉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曉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李曉鵬決定逮捕

2023年10月,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曉鵬作出逮捕決定。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