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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暹

(朝鮮王朝官吏)

鎖定
李暹,朝鮮人。朝鮮李朝康靖時期,任旌義縣(韓國濟州島)縣監。朝鮮成宗十四年,即中國明成化十九年(1483),李暹被貶職奉命赴京都漢陽(漢城)。二月二十九日,李暹等47人乘載雙桅大船渡海北上。遇大風浪,船隻損壞,漂泊十天十夜,歷盡劫波,14人飢渴而死。倖存33人於三月初九日到達南直隸揚州府泰州如皋縣長沙(今如東縣長沙鎮)海邊,被明朝海防官兵發現。始被當作"倭嫌"險被誤殺,後被送往掘港審查。蘇州總兵宮郭鈗在專達掘港,通過筆談,反覆查考,確信是朝鮮人,排除倭嫌。郭令解其“項鎖手縛”,以賓朋相待。在掘港營停留一個月,守寨官張升奉命派人護送至揚州。複查考,確認朝鮮人無疑。後沿大運河北上,途中受官民友好接待,還和當地文人詩歌唱和。六月初十到北京,八月,李暹等人由朝鮮國千秋使樸楗接回國覆命。李將漂流始末寫成《行錄》啓上。因其能歷覽一般使節無法到達的中土江南地區,為朝廷提供了重要信息,國王李娎特給李暹加五資,升任迎接都監郎廳。後成為主政一方的大員長溪守。此事被載入朝鮮《成宗康靖大主實錄一百五十七卷》。 [1] 
本    名
李暹
所處時代
李氏朝鮮
民族族羣
朝鮮族
主要作品
《行錄》
主要成就
遊歷中土江南地區

李暹主要成就

李暹於成化十九年到江蘇揚州長沙鎮,一行在堀港採登陸之後,受到百户桑愷的初次調查,之後又受到從蘇州趕來的總兵官郭銃的審問,然後押送到揚州,受到指揮僉使劉胤的審問,對朝鮮服飾的人物進行了質詢。李暹的《行錄》雖然沒能留傳於世,但是以《行錄》為基礎,金宗直壓縮寫成的報告內容,就收錄在《朝鮮成宗實錄》中。 [2] 

李暹史料記載

《朝鮮成宗實錄》記成宗十四年(明成化十九年,1483)八月庚午,“去春漂流旌義縣監李暹與訓導金孝胖等四十七人,浮海上十晝夜,到中原揚州地面,餓死者十四人。暹及孝胖等三十三人到北京,朝廷令臣帶還。”八月壬午,“千秋使樸健回自京師,李暹從之來複命,上引見問李暹漂流事,暹啓曰,臣遆旌義縣監,去二月二十九日,離本館泛海,未及揪子島十里許,遇東北風,雲霧四塞,雨腳如注,怒濤如山,不辨東西,因漂流十日,偶泊中國長沙鎮,得保殘命,李是定上德所及也。”因歷敍漂流之狀。上曰 :“爾若不解文,豈能生還 ?”仍命後政更啓,蓋欲賞職也。命弘文館直提學金宗直因李暹行錄,又採其言書啓。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