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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陽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李春陽,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3月消息,李春陽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李春陽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春陽人物事件

2024年3月,據南寧紀檢監察網消息,經賓陽縣委批准,賓陽縣紀委監委對賓陽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春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春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隱匿違紀違法所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 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春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賓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賓陽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春陽開除黨籍處分;由賓陽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