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蘭
(原天津市公用局局長)
鎖定
- 所處時代
- 1920—1973
- 本 名
- 李春蘭
- 原 名
- 李傳緒
- 曾用名
- 李安
- 籍 貫
- 河北定縣
李春蘭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轉戰於冀中和冀魯豫邊區,歷任中共保定市委委員和育德中學黨支部書記,定南縣委書記,冀魯豫區黨委宣傳部宣傳科長、副部長、區黨委秘書長,地委書記,在冀魯豫邊區宣傳部工作時,認真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親自組織領導文藝宣傳工作的開展。工作中,有檢查有總結,特別對一些重要會議,親自撰稿作總結報告。為加強對邊區文藝工作的領導,他結合實際先後在《冀魯豫日報》、《平原文藝》、《新地》期刊上發表了20餘篇有關文藝工作的論著和指導性的文章,為邊區文藝工作的開展,作出很大貢獻。他還親自編著了《文藝的羣眾路線》(上、下、續本)約40萬字,由冀魯豫新華書店出版,作為文藝幹部的讀本,產生了深刻影響。他還經常深入邊區民友劇社(京劇)、民藝劇社(高調)、文工團(話劇、歌舞)、曲藝説唱團(河南墜子、洋琴、拉洋片)、民間藝術部(美術年畫)等單位檢查指導工作。這些單位駐地分散,距邊區黨委近則一、二十里,遠則上百里,他有時步行,有時騎輛自行車,繞過敵人封鎖線,往返于田間小路,深入基層,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對邊區文藝工作者,鼓舞教育很大。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8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君伟junwei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