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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章

(新樂市水利局原執法二中隊隊長)

鎖定
李文章,新樂市水利局原執法二中隊隊長。 [1] 
中文名
李文章
工作單位
新樂市水利局

李文章事件原因

新樂市水利局原執法二中隊隊長李文章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1] 

李文章事件過程

李文章在關停自備井工作中不正確履職,造成部分自備井該關停未關停。 [1] 

李文章處理結果

2021年7月,李文章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處分期六個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