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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輝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鎖定
李政輝,男,漢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臨川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教授。 [4]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2-3] 
中文名
李政輝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師
職    務
碩士生導師
任職院校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
職    稱
教授

李政輝人物履歷

先後擔任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務處處長、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現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4] 

李政輝學術成果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2項,完成省部級課題多項,出版法學專著3部,在教育教學領域開展了系列研究,主持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重點課題,發表教改論文十餘篇。 [4] 
代表性課題:
(1)國家社科基金“非公募基金會的基本矛盾與規制研究”(11CFX030);
(2)司法部課題“民法典法人制度的基礎重構與類型設計”(15SFB5027)
(3)2011年度省社科規劃“浙江民營企業入島投資法律環境研究”(11STYJ003YB)
代表性論著:
專著:
(2)《商人主體性的法律建構》,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3)《非公募基金會的基本矛盾與規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論文:
(1)《論平台型公司——以公司經典形象為參照》,《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9年第3期(第三十四卷第三期)(該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9.10轉載);
(2)《非營利四論》,《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19年第4期;
(3)《論平台型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公司法律評論》(2019年卷),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4)《慈善組織監管機構的國際比較與啓示》,《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16年第1期;
(5)《論非營利組織免税資格的法律正當性——以美國學説為借鑑對象》,《上海財經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
(6)《論募捐的管制模式與選擇——兼評“公募權”》,《法治研究》2013年第10期;
(7)《論作為基礎區分概念的營利》,《法學論壇》2012年第4期;
(8)《美國案例教學法的批判歷程與啓示》,《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2年秋季卷);
(9)《獨立董事同業兼任的規制模式》,《上海金融》2012年第3期;
(10)《商人主義、商行為主義究竟是什麼?——理論綜述與質疑》,《河北法學》2011年第12期。 [1] 

李政輝學術兼職

浙江省商法研究會副會長 [1] 
擔任中共浙江省委建設法治浙江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高教學會教學研究分會常務理事,浙江省網絡法治研究會副會長。 [4] 

李政輝榮譽獎項

1、“民政部2010年法制理論研究課題”自選課題一等獎“論股權捐贈的規制”
2、第三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獎”三等獎(2013)
3、中共浙江省委建設法治浙江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2018)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