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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奎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

鎖定
李慶奎,男,漢族,1956年3月生,山東定陶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75年6月參加工作,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 [1] 
2019年10月,李慶奎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1] 
中文名
李慶奎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東定陶
出生日期
1956年3月

李慶奎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菏澤電業局助理工程師、團支部書記,山東電業局幹部處幹部任免科長,山東沾化發電廠黨委副書記、副廠長、廠長,菏澤發電廠廠長、黨委書記,駐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監察局副局長、副局級紀檢員,國家電力公司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長。
2007.11~2008.03,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8.03~2008.06,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08.06~2013.11,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3.11~2016.06,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6.06~2018.08,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 [2-5] 

李慶奎人物事件

2019年10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李慶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慶奎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長期擔任中央管理企業主要領導職務,政治意識和紀律規矩意識淡漠,長期對家屬失管失教,特權思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多佔公車且長期公車私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規提拔調整幹部;以權謀私,本人及家屬收受他人財物。
李慶奎同志的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李慶奎同志能夠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且部分問題組織之前不掌握,主動全額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可予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慶奎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部部門副職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