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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東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兼職),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書長,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第八屆理事會副主席)

鎖定
李惠東,男,回族,1962年9月生,山東泰安人。1996年2月加入民革,1985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博士,教授。
現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兼職) [11]  [13]  ,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書長,全國人大代表、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第八屆理事會副主席。 [6] 
中文名
李惠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籍    貫
山東泰安
出生日期
1962年9月
畢業院校
北京科技大學
政治面貌
民革黨員

李惠東人物履歷

1978年10月至1982年07月,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本科生,獲學士學位
1982年07月至1985年09月,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碩士研究生,獲碩士學位
1985年09月至1990年09月,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反應堆工程研究所共青團總支副書記
1990年09月至1994年07月,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博士研究生,獲博士位
1994年07月至1997年12月,山東礦業學院科研處副處長、副教授、院學術委員
1997年12月至1998年3月,山東省泰安市市長助理
1998年03月至2001年01月,泰安市副市長
2001年01月至2002年05月,泰安市副市長,民革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2年05月至2005年02月,泰安市副市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5年02月至2005年12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5年12月至2007年05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
2007年05月至2007年12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民革中央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 [9] 
2008年11月至2016年07月,民革中央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6年07月至2016年12月,民革中央秘書長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二屆中央副主席兼秘書長
2017年12月至2018年03月,民革第十三屆中央副主席兼秘書長 [1] 
2018年03月,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兼職),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書長,全國人大代表、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2] 
2022年12月,民革中央副主席 [2]  [7] 
2023年03月,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兼職)。 [13] 

李惠東擔任職務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常委、副秘書長(兼) [12-13]  ;民革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四屆中央常委 [8]  [10]  ,民革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14]  ;民革山東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委;民革泰安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第三屆委員會副主委,第四屆委員會主委。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第八屆政協委員,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11]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第八屆理事會副主席,民革十四屆中央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民革十四屆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3-6]  [15-16] 

李惠東職務任免

2023年3月13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李惠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兼職)。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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