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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林

(浙江省瑞安市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鎖定
李志林,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大學學歷。曾任瑞安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2年6月,李志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 
中文名
李志林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李志林職務任免

曾任瑞安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瑞安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瑞安市公安局政工科科長,瑞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瑞安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瑞安市發展計劃局(糧食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瑞安市飛雲鎮黨委書記,瑞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委書記、局長,浙江省瑞安市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飛雲新區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瑞安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8月提前退休。

李志林人物事件

李志林違紀被查

2022年5月,瑞安市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志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瑞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李志林開除黨籍

2022年6月2日,據“清廉温州”微信公眾號消息,經中共瑞安市委批准,瑞安市紀委市監委對瑞安市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志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李志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廉潔意識缺失,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項目審批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志林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瑞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瑞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志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參考資料